胡乃文:天灾紧接人祸
《汝南先贤传》记载了个案子,因为冤案而遭了天谴,起了旱灾,庄稼都不能种。后来冤情大白了结,立即就变了,大雨滂沱,并且大丰收。由此案看,天灾多随着人祸而来,老天只看人要不要修正错误。最近北京下大雨,竟在一日内积了五十多个昆明湖水那么多的雨量;又南京秦淮区就在七月底,最炎热的时间里,竟下了雪与冰雹,气温陡降约十四摄氏度,那这些天象的变化,究竟有什么样的人祸呢?该怎么了结呢?
以下就把古时候的《汝南先贤传》记载的冤案简要叙述,以飨大众。
汉朝,楚的丞相袁安,正遇到楚王被审理有罪名,诛连了许多的人,拘捕坐牢的有约一千多人。因为受不了严苛的毒刑拷打,于是大部分囚人都自承有罪,诬害了自己。
经过了三年,案子也没有完全审理终结,可被关押的人有约上百而多的被酷刑而死。
凡是有了冤狱时,总招来天灾的,例如曾经有过的六月雪窦娥冤,这个案子也不例外,遭了天谴,发生大旱灾,地都干裂了,不能种地了。
后来,袁安接受审理这个案子的任务,立即骑马赶到那里。一到了就立刻审案,判决下狱与否。命令每个犯人都如实写出自己的涉案情况,只要不是主谋,而是因为受楚王牵连的,就立刻释放出狱。一天之内就保全了上千人的生命。
当时就从天而降很大的雨,那一年田里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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