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据当事人告诉律师,公安森林分局的吴局长(应为吴副局长)对当事人说"你们的案件是冤,但谁叫你们没有人当官呢"。
三、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公安分局象征性做做笔录又将案件重新报检察院,检察院答覆余建英的询问说"急什么,我们还有一个月呢"。
四、据律师调查,龙泉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于2005年4月30日以"治安"名义向林樟法、毛根寿、梅善良等人共收取的6万元现金,之外,林樟旺被刑拘后,龙泉市森林公安分局局长周光明曾通过本案经办人徐志伟收取林樟旺家属四条大中华外加 500元现金共价值2300元,该局还试图通过"中间人"向林樟旺家属索取26万元巨款,说13万算作罚金,另13万算作修路审批费。如果同意,一切好说。
五、除了林樟旺案,龙泉市公安森林分局的荒唐事还多呢。例如,局里每年都要下达罚款任务;局里干警很多是各种大大小小"关系户",如此案经办人之一徐志伟就是周光明局长的小舅子…,等等。有网民在独乐斋留言曰:龙泉林业公安在林区的执法一直都是敲诈勒索为目的的,受他们勒索的山民不知其数,而这些受害者大部份是最贫苦.最无助的所为下等山民;又曰:看此事件的抱道,心中怒火难平,我是龙泉一市民,了解龙泉森林公安平时的所作所为,很多山民都是他们勒索的对象.他们的目的决不是为了执法,而是敲诈.龙泉的山民太苦了.请政府治一治这帮恶吏!
如果有关部门真想"治一治这帮恶吏 "只要认真一查,相信是可以查清这些"基本事实"的。有当地网友说,只要查一下龙泉森林分局近几年来的帐目等,他们就全完了!只憾老枭无职无权,老枭家 “没有人当官”的,只能眼睁睁看着周光明集团上下勾结,猫鼠一窝,把乡亲们当作砧板上的肉,把龙泉市闹得乌烟瘴气,哀哉!
东海一枭2005、8、9(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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