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中的各省、市、自治区党政负责人

本文概要描述文革前夕在任的各省、市、自治区党政负责人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整肃的统计结果。本文“附录” 列出了文革前的 29个省、市、自治区的党政负责人,除去北京的彭真、内蒙古的乌兰夫、宁夏的杨静仁、广西的韦国清等四人的兼职重复,共有党政负责人54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革命开始以后,这些人几乎全数受到冲击,被群众组织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简称“走资派”),遭到批判、斗争。

1967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刊上点名批判问题的通知》,批准在报刊上点名批判中央和地方的55名“走资派”,其中21人是各省、市、自治区党政负责人:

彭真、万晓塘、林铁、卫恒、王谦、乌兰夫、李范五、陈丕显、曹获秋、李葆华、叶飞、方志纯、文敏生、王任重、赵紫阳、廖志高、贾启允、阎红彦、汪锋、杨静仁、王昭

在这些人当中,云南的阎红彦、山西的卫恒于1967年1月自杀,青海的王昭于1970年2月在监狱中去世,上海的曹获秋于1976年去世(一说自杀)。

1968年1月至7月,中央在批准各省、市、自治区成立革命委员会的文件中,除了重申以上负责人是走资派以外,还增加了以下几人:

江渭清、黄岩、李启明

因此,可以认为中共官方正式认可的“走资派”一共是24人,占44%(见《文革中的走资派》,载《华夏文摘》zk0501e)。

文化大革命进行到1968年9月,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也就是实现了当时所说的“全国山河一片红”。

文革前的文革中的各省、市、自治区党政负责人有14人以“革命干部”身份进入革命委员会,他们是:

河北省省长刘子厚,任河北省革委会副主任

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吴德,任北京市革委会副主任

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任黑龙江省革委员会主任

浙江省省长周建人,任浙江省革委员会副主任

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任河南省革委员会主任

湖北省省长张体学,任湖北省革委员会副主任

广东省省长陈郁,任广东省革委员会副主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兼自治区政府主席韦国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革委员会主任

四川省省长李大章,任四川省革委员会副主任

贵州省省长李立,任贵州省革委员会副主任

云南省省长周兴,任云南省革委员会副主任

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张国华,任四川省革委员会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王恩茂,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委员会副主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主席赛福鼎,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革委员会副主任

这些人都进入了九届中央委员会,成为中央委员或中央候补委员。进入九届中央委员会的还有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成为候补中央委员。这部分共15人(占28%)。

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在被打倒的“走资派”当中,党委负责人居多,25人中有17人(68%);而在进入革委会的“革命干部”当中,政府负责人居多,14人中有8人(57%)。

附录:文革前夕的29个省、市、自治区负责人:

北京市委第一书记兼市长 :彭真
天津市委第一书记:万晓塘  市长:胡昭衡
河北省委第一书记:林铁   省长:刘子厚
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卫恒   省长:王谦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兼政府主席:乌兰夫
辽宁省委第一书记:黄火青  省长:黄欧东
吉林省委第一书记:吴德   省长:栗又文
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潘复生 省长:李范五
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  市长:曹荻秋
江苏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  省长:惠浴宇
浙江省委第一书记:江华   省长:周建人
安徽省委第一书记:李葆华  省长:黄岩
福建省委第一书记:叶飞   省长:魏金水
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杨尚奎  省长:方志纯
山东省委第一书记:谭启龙  省长:白如冰
河南省委第一书记:刘建勋  省长:文敏生
湖北省委第一书记:王任重  省长:张体学
湖南省委第一书记:张平化  省长:程潜
广东省委第一书记:赵紫阳  省长:陈郁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兼政府主席:韦国清
四川省委第一书记:廖志高  省长:李大章
贵州省委第一书记:贾启允  省长:李立
云南省委第一书记:阎红彦  省长:周兴
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张国华 政府主席:阿沛•阿旺晋美
陕西省委第一书记:霍士廉  省长:李启明
甘肃省委第一书记:汪锋   省长:邓宝珊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兼政府主席:杨静仁
青海省委第一书记:杨植霖  省长:王昭
新疆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王恩茂 政府主席 :赛福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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