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运过假钞,倒过车票,99年开始在天安门广场行骗做恶,卖“冷饮”,“照相”,我们是外地人,河南一伙,安徽一伙,可是我们都能说一口流利的北京话,到天安门的游客根本看不出我们不是北京人,卖冷饮的叫喊“三毛冰棍,冰棍三毛。”等游客拿到手里后我们却要两元钱。游客不给钱我们就说是三毛牌冰棍卖两元钱一根。游客再不给钱我们就打人了。
照相的用20元的相机和5元的胶卷给人照相,说是快照两元一张给您照一套。等照完了却跟人家说,您这一套70元钱,给您胶卷您自己洗去。要叫我们洗的话每张再加10元。游客当然不给钱,这时我们就几个人围逼其给钱,如再不给钱就动手打人了。说是卖“冷饮”、“照相”,其实明抢一样。
我们在天安门广场行骗做恶天安门值勤警察就不管吗?他们是这样管的:要我们每人每天交他们30元钱,还让我们帮他们抓“大功”。天安门警察告诉我们:“看到有喊‘法轮大法好’和打横幅标语的‘大功’你们就打他们,揪住头发别让他们跑掉,然后把他们交给我们。”我们在打这些“大功”的过程中还抢他们的钱。
我们在天安门广场行骗,做恶,抢钱,打人,警察们根本不管,看见装看不见。如果被打的游客报警或直接求救于他们,他们也把我们抓进警车带到天安门派出所,可是等到晚上和其他人员一块往别的地方送的时候,在半路上打开车门,一句话“还不快滚”就把我们放了。结果我们第二天到天安门广场还接着干。
这都是我以前干的坏事,我已经知错了,我把它讲出来就说明我以后绝不会再干了。我现在明白了警察叫我们抓的“大功”其实就是法轮功学员。他(她)们都是好人,都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抢他(她)们钱也不说什么,经我们这伙人抓、打的大法弟子近千人不止,他(她)们都说这同样几句话:“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是做坏事,做恶事是要遭恶报的。”当时我们并没有在意,也不在乎。
可是2001年以后我们同伙中有出车祸的,有得病的,有家中出事的。特别是我大病一场险些要了命,也花光了家中积蓄。在家乡养病期间,知道我所做所为的家中老人多次和我说:“这是你做恶事的报应,老天爷给你留条命已经是对你的照应了,以后可千万不要做坏事了,要重走新路啊。”后来又有人给我讲了法轮功是怎么回事,讲了善恶有报的道理,我明白了,真的明白了,以后我不会做坏事了。
我现在仍在北京打工,但干的是正经工作,凭自己的劳动挣钱吃饭。每当想起过去干的坏事真的很后悔,很想干点什么事挽回损失。最近有人给我介绍了“九评共产党”,只可惜我还没有看过这本书。
我过去在天安门广场做恶肯定是坏人,那指使、帮助我们做恶的天安门警察是什么人哪,只能说是恶警吧,而天安门公安分局是共产党的“先进分局”,那共产党是什么党哪,只能说是恶党、邪党吧。我也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看到了“法轮大法学会公告”,知道对邪恶的审判越来越近了。
我曾经劝过我的同伙不要做恶了,可是他们不听,仍在天安门广场做恶。在此,我再劝目前还在天安门广场做恶的行骗者、恶警们一句,如果我重病一场是因为我做坏事遭了恶报,可是又因为我还有善心在,老天爷给我留了条命的话,你们要是再不听劝,到了一切都报的时候,老天爷还能给你们留条命吗?难说了吧。
一个做过坏事愿意改过的在京打工者
(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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