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使用相同名称被状告*
美国星巴克公司1998年起在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了星巴克商标,后来也在中国成立了分公司,名叫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在这期间,上海冒出了另一家公司,名叫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该公司下属的南京路分公司用了和美国星巴克文字及图形相似的标识。
2003年,美国星巴克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罪名状告上海星巴克。代表被告的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认为,被告的企业名称权依法取得,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是两类平行的知识产权,应受法律保护。被告“星巴克”企业名称使用在先,所以不构成侵权。
*上海法院判美星巴克胜诉*
但是12月31日,上海法院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的驰名商标和普通商标专用权,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包含星巴克字样;并且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并登报导歉,消除影响。
星期一,一些西方媒体报导了这个新判例。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知识产权律师孙晓青说,这次判决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孙晓青说:“关于驰名商标禁止他人在企业名称中使用的这个规定呢,在商标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里,以及在国家工商总局的,等于国务院的吧,关于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的条例上都有明确规定。驰名商标呢有权禁止他人在企业名称当中使用与驰名商标近似的这个标志或者文字。”
本案审判长吕国强表示,判决结果体现了上海法院依法对驰名商标的特别保护和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保护力度。
这个案子仅仅是有些中国人注册与跨国公司字号相同的企业名称而引起的纷争之一。
孙晓青律师说:“最近最高法院也在搞一个这方面的司法解释,因为它好多问题需要解决,包括公司法、商标法,还有反不当竞争法,还有其他一些民事法规,它有些法律整合问题,就是说有一些边缘的问题。”
*为其他仿冒者敲响警钟*
上海晨报报导说,对于一些企业利用企业名称搭便车的行为,上海二中院副院长吕国强表示,所有的市场参与者都应当遵循公平、诚实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福布斯杂志报导说,尽管中国当局一再表示要制止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但是这种侵权现象在中国依然很多。
美国之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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