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林耘生昨于南投县农会召开“台湾茶大陆卖行不通?”公听会,邀请相关单位和南投县茶叶生产合作社代表讨论对策,强烈要求政府有所作为。
南投县府农业局长蔡秋虎指出,日前曾拜访取得中国“日月潭”茶叶商标的蔡姓业者,业者坦承已申请取得包括“日月潭”等三十馀个产地茶叶商标,甚至表示,台湾地区几乎所有产茶地的地名,都已被人在中国完成商标申请。
智财局建议官司完成前 先以副商标行销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商标权组副组长洪淑敏指出,商标权采属地主义,有业者先在中国抢注册台湾地名为商标,属合法途径,必须跨海打异议或是撤销商标官司,或透过两岸协商机制方式来处理。洪淑敏说,对于已遭人在中国抢注册的商标,在未跨海完成撤销商标官司前,相关产地茶农若有茶叶要出口到中国,包装上应避免以产地名当主商标,改以副商标为行销,一旦商标专用权人提出控告时,至少可依“善意先使用”方式来保护自己。
洪淑敏建议由与该茶叶商标有利害关系人,透过对中国法律有研究者至中国打官司。
陆委会陈俊宏科长指出,商标问题早在第一次辜汪会谈时就曾列入,惟至今未进行实质讨论,虽然台湾为WTO会员国,由于此议题涉及国与国关系,中国方面并无意愿讨论。
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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