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新快报报导,大为13岁便成为单车运动员,曾多次获得亚洲和中国青少年组单车及三项铁人赛冠军,原有望晋身国家队参加2008年北京奥运。但他不满当运动员每月不到1000元的工资,2002年底时,便离开了辽宁省体育运动训练中心赴外发展。
随后经朋友介绍,大为到沈阳市一家演艺公司应征模特儿,签约后随即被安排和另外5、6名少男南下广州。但抵达后不久,领队强迫他们到一间专供女性消费的酒吧当“男公关”。不过大为对公司的“坐台规定”并不满意,如坐台一次要向公司交100元,同时要向酒吧交50元,出台必须在次日中午12点前返回公司,并向公司交500元,出台次数等都有人监视着,若藏钱,轻则罚款,重则要受体罚等规定。
对此,不服管制的大为向公司提出解除合约,并努力游说公司的其他“男公关”跳槽。“诗路花雨”31岁的胡姓女老板,由于对大为的作为不满,伙同刘某与高某对他“做出警告”。不料,大为因腰部流血过多致死。
报导指出,大为身高187公分,为家中独子,得知儿子被害的消息时,父母整整哭了一夜。刘某等人被法警押上庭时,大为母亲在原告席上更站起来哭喊着:“18岁的小孩你们都杀!我只有这么一个孩子啊!我都要疯了!”。
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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