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几时不再“喝血”呢
大陆《楚天都市报》4月6日报道:湖北省汉川市用红头文件下达喝酒指标。这份《关于倡导公务接待使用“某某系列酒”的通知》对各单位喝酒指标规定得清清楚楚:市政府接待处10万元,市公安局2.5万元,仙女山镇7万元,马口镇5.5万元等等。该市包括各局、各乡镇在内的105个单位,2006年需完成200万元喝酒“任务”。而更令人不解的是红头文件规定对于完成年度用酒计划的单位,将按1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未完成计划的单位则将通报批评。文件中还有这么一段话:“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营造‘引商、稳商、亲商、富商’的发展氛围,促进招商引进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据说,这家酒厂是该市的利税大户,而在当地市场份额中的占有量并不大。所以,这就告诉人们,汉川市政府下达200万元的喝酒“任务”,旨在“营造稳定环境”,达到所谓“稳商”的目的。但当地官员却置《行政许可法》于不顾,置公平竞争的原则于不顾,动用行政资源扰乱市场,此举无异于横征暴敛、巧取豪夺。
从表面上看,汉川市政府是在鼓励“公仆”们喝酒,而实际上,是在引导他们“喝血”!喝广大劳动人民的“血”!大家知道,政府部门是服务公众的机构,本身并没有经济效益产出,完全靠广大纳税人供养。既然如此,就应少花钱,多办事,一切以节俭高效为准则,而汉川--这个在上世纪末才由县升市的小城市却敢拿黑暗中的丑行当成“圣旨”,“诏告”全市人民,简直是荒唐无耻之极。
我们不禁要问:它怎么就这么大胆子!最近,胡锦涛刚刚在全国提倡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里面也明明写着:“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难道他们都不知道吗?还是眼瞎耳聋?随便扔出一个“喝酒”文件就已经违反了其中的“两荣两耻”,这就是他们用“实际行动”带领人民去践行“八荣八耻”的真实情况!呜呼!县级市尚且如此,那地级市、省会和直辖市又该如何呢?
窥一斑可见全豹。有关部门统计:大陆公务性消费每年近万亿人民币,而汉川市区区200万元的喝酒“指标”可谓是沧海一粟。公款吃喝早已不是什么秘密,而再往后,大陆哪个城市会不会又来个“嫖娼”文件或“赌博”文件呢?早就听说胡锦涛的政令不出中南海,我们从这则普通的报道中就不难看出:有令不行,有禁难止。
敢问您老,和谐社会几时不再“喝血”呢?(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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