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因常年操劳而体弱多病,全家主要的经济来源,就是父亲打工的收入。靠着父亲十几年如一日超负荷地出卖体力,再加上亲朋好友的借贷,我们兄弟总算没有辍学,哥哥还有幸迈进了大学校门。
然而屋漏却偏逢连绵雨,一场意外的祸事又降临到我的家庭。2005年11月,为了多挣两个钱,年过半百的父亲孙红伟在苏州加入了太平洋汽车运输公司(车队)做装卸工。太平洋车队是一家注册地在泰州市的公司,但却一直在苏州市承包经营达成包装制品(苏州)有限公司的运输任务。
2006年2月17日,父亲一大早便和两名同事(一名司机、一名装卸工)去给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一家名叫"盛祥包装公司"的客户送货。到达送货地点,正当父亲准备起身上厕所时,盛祥公司一条未拴的大狼狗突然从院子里蹿出,猛地将他扑倒在地,父亲的左半边脸和嘴唇被严重抓伤咬伤,牙齿脱落两颗,受伤特别严重的是左眼,后经医生诊断为眼睑外翻、流泪管断裂。据目击者后来告诉我,当时父亲血流满面,惨不忍睹。
狼狗最终被客户老板拉住,父亲的同事辗转将他送往苏州市立医院,并历尽周折在黄埭镇派出所报了案(电话长时间无人接听)。
父亲的眼睛被缝合数针后,运输公司就急着要求父亲出院。父亲拗不过他们,只得在一周后出了院。等到父亲感到眼睛疼痛难忍要求再次治疗时,专家表示已错过了泪管断裂吻合手术的最佳时机,只能相机进行二期手术。但因伤势较重,二期手术很可能预后不良,是否会对视力造成重大影响也不能确定。
就这样,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父亲的眼睛留下了永远的后遗症(原本是可以及时手术治疗的)!
父亲为避免家里人担心,硬是不让厂里将此事告诉我们,我们得知详情已是在事发半月之后。在南方读书的哥哥连夜赶往苏州,在确定父亲的眼睛当前无法治疗后,便要求用人单位依法进行工伤赔偿。太平洋车队的法定代表人李爱军仅与我哥哥见了一面,口头表示愿意等鉴定结果出来后进行赔偿,之后就杳无音信了。
事后得知,太平洋车队一直没有加入工伤保险。
万般无奈之下,我父亲他们只有自己着手准备申报工伤。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他们填写了申请表,准备了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及相关证人证言,送至苏州市相城区劳动保障局,劳动局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却要求他们去公司注册地泰州申报,我哥向张同志提及《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2005年第29号)第34条第2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且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张同志又要求他们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记证明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证明,他们只好自己赶往泰州取证。
就这样,两个星期之内,我父亲和我哥哥在苏州、泰州一次次地四处寻找各种各样的证明,在他们提供了9份证明材料(除第一次提供的材料外,又加上工资单、公司工商登记信息、未参保证明等)之后,一而再、再而三地,相城区劳动保障局仍推说证明材料不全,最后一次,在我父亲哭着恳求之下,他们才勉强接受了材料。
哥哥为学业所迫返回学校,我又赶往苏州。几经催促之后,相城区劳动保障局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又一次要求我们去泰州,理由是国家对运输车队的经营地如何界定并无确切的法规条文,除非我们能提供太平洋公司与达成公司的合同,才能认定太平洋公司的生产经营地是苏州。可是,这一类的合同属于商业秘密,岂是一个农民工能拿得到的!
与此同时,太平洋公司的老板似乎也对在泰州鉴定表示出了异乎寻常的积极。原来,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29号,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是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而泰州的平均工资比苏州低了将近一半,也就是说,如果在泰州申报工伤,公司至少可以少负担一半的赔偿。
我们明知道被人算计,在相城区劳动局告诉我们泰州方面已出具同意受理的函件后(这是一份由泰州劳动局出具的证明,内容主要是说用人单位已经在泰州进行了工伤申报,让苏州劳动局不要受理我们的工伤申请),也只能把打落的牙齿往肚子里咽。不论在哪里,只要劳动部门能给个说法,我们也不敢有更多的要求,尽管这些要求都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谁让我们是农民工,又是外地人,我们不忍气吞声谁忍气吞声!
然而,又等了三个多星期,事情再次起了变化,泰州方面也表示不能受理此事。事后经过追问我们得知:太平洋运输公司的李爱军口头说已经申报,可事实上没有递交任何材料。在这种情况下,泰州劳动局竟然莫名其妙地给其出具了证明,真不知道他们这样出具证明根据的是什么法规,什么程序?
在我们的再三追问之下,泰州劳动局又改口说,由于公司在两地均未参保,他们也不受理,让我们再回到苏州去!
当初为了在苏州申报工伤,我们曾在相城区劳动保障局的劳动监察科、劳动仲裁办、信访办等部门反映情况,这些部门当即就给我们上演了一场"球赛",现在,这场"比赛"又扩大到了两城之间,而那只被在苏州、泰州之间踢来踢去的"皮球",就是我整日泪流不止的父亲!
凭心而论,太平洋车队的李爱军还不能算一个坏人,我至今还为他能在事发之后及时地为我父亲办理住院手续而心存感激,但他为了一己之私利,不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在先,对我们极尽敷衍欺骗之能事在后,更有甚者,在看明白苏州和泰州两家的和尚们都不肯挑"工伤认定"这桶水后,他前几天竟然对我父亲说:你现在明白了吧,泰州是谁的天下!再等下去,还有你的好果子吃!
我不知道泰州是谁的天下,也不知道苏州是谁的天下,就算哪里的天下都不是我们的,也总该有一块能让我们喘口气的地方吧,特别是在国务院刚刚发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时候,在苏州市市长刚刚就劳动保障问题做出亲笔批示的时候。
为了一个原本很简单的鉴定,我们求助的部门多达10余个:望亭镇劳动所、相城区劳动局(各个科室)、相城区法律援助中心、相城区信访局……等等。可是这些部门不是表示爱莫能助就是互相推脱。难道"群众利益无小事"在他们那里只是一句口号吗?
我们曾由好心人引荐,联系到多家主流强势媒体,他们在深表同情之余都表示无能为力。其中一位周报记者说道:"如果你来我们报社,接一接热线,你就会知道,这种事是多么普遍,比这恶劣得多的事都不胜枚举。中国的个体痛苦是普遍性的。"我们也曾求助过许多民间团体和热心人士,他们也给我们指出了许多途径,可一到有关政府部门就是"此路不通"。现在我们正向监督部门求助,可谁知道又会是怎样的结果?
也许,和一次次的矿难相比,和一桩桩的讨薪血案相比,父亲作为一个农民工的遭遇还不是最悲惨的,毕竟"球"还没有被完全"踢"出场外。但这对于我们家来说已是天大的事:两个多月以来,父亲的左眼一直泪流不止,突然的惊吓、夜夜的噩梦,再加上愤怒和忧伤,使父亲的记忆力大为减退,常常是随手用过的东西转身就忘了放在哪里,显然已经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全家的经济支柱就此坍塌;我和哥哥往返1000多公里,花费近2000元(这在我们家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母亲因为此事再次一病不起。
为了父亲的事,我完全离开书本已近一月。来苏州时虽然带着课本,但哪里能看进一个字?4月下旬的苏州,已是春光最好的时节,我走在繁华的街道,穿过热闹的人流,耳边不时可以听到很多人在讨论最近各大媒体号召学习的"八荣八耻",第二条就是"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难道外来农民工不归于"人民"范围之内么?
同在蓝天下,我们只想争取属于自己的那一点正当权利,只想讨一个说法,为什么就这么难?
我不知道我们家还能支撑多久,不知道这件事将如何结束,也不知道它将对父亲的后半生和我们全家的生活产生怎样的影响,更不知道我们是否应该就此放弃。
谁能解答我一个中学生的困惑?
谁能给我们一个确切的答案?
我父亲的泪,究竟还要流到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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