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贪腐官员的判罚出现轻刑化趋势

中国《检察日报》表示,中国对职务犯罪案涉案者的免刑和缓刑比率逐年上升,对贪腐、渎职官员的判罚出现轻型化趋势。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杨家岱的采访报道。
 
 
涉嫌贪污官员在西安法庭受审。2005年9月9日法新社照片
 
上述消息来自《检察日报》25号的相关报道;报道说,2001年至2005年间,中国法院对贪腐案涉案者的免刑和缓刑比率递增了15多个百分点,对渎职侵权案涉案者的免刑和缓刑比率递增了30多个百分点。报道表示,这种对贪腐渎职官员判罚轻刑化的倾向与制度上的漏洞以及司法人员本身的腐败有关。
 
纽约华人律师叶宁表示,问题的确出在制度上,但是要靠现存制度来解决它本身所产生的问题是缘木求鱼: “现在这种官僚文化现象当中一个人要保持清官的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重贪你不清的话,要想在官场里面就没法幸存下来。在这种情况下由这个制度去惩罚由这个制度产生出来的贪官污吏那就象左手打右手怎么打也打不下来。”
 
叶宁表示,在惩治腐败方面,中国官场上存在一个对不同派系的贪官不可出手太狠的潜在游戏规则: “因为现在政府各派系当中可能都有一些大贪污犯,如果今天你打了他明天他可能倒过来打你,在这样一个磨合过程中大家都摸出了一个规律那就是谁都不要下手太狠,慢慢的这种游戏规则就发展起来了,就产生了大量的贪污腐败的被告只遭到了缓刑或者免刑的处理。”
 
叶宁表示,对贪官判罚的轻刑化现象值得警惕,但是他也不赞成使用极端的处罚手段: “制度化的腐败不能靠打老虎,也不能靠雷厉风行地对没有暴力行为的贪官剥夺生命这种极端做法,只有在根本上解决这个制度,使这个政治制度成为在运作过程当中有监督有制衡的这样一种制度.
 
评论家刘念春以亲身经历讲述了一些有势力的贪官在监狱中享受“特殊待遇”的情况: “因为我曾在共产党的监狱里呆过,在里面只要有钱有势力,以前在单位里当过官级别还很大,那他在监狱里享受的待遇就和一般的犯人不一样。监狱警察根本就不敢惹他们,那些警察也知道以前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关的一些官遭到虐待之后他们翻身后中共中央下文件对那些虐待这种犯人的人处决了一批,北京就处决了十九二十多个监狱警察,所以监狱警察一遇见这样的人就怕。贪官进监狱实际上在监狱里边也享受特殊待遇。”
 
刘念春说,反贪有时被当成权力斗争的工具;在中国的政治文化中,一个官员只要“站队”站对了,即便有一些经济问题或者“生活问题”,也只是当作“小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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