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能全面衡量生活水平吗?

美国西北大学经济学教授罗伯特-戈登(Robert Gordon)在2003年2月8日《经济学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比较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和生活水平。他发现如果用国民生产总值(GDP)作为标准,欧洲国家的生活水平比美国低25%,但是两个经济实体的生产效率相当。他还发现欧洲的休闲时间多,工作压力小,心情轻松,气候适宜,社会犯罪率底,所以用在这方面的开支少。另外,欧洲国家有各种各样的精品店,顾客可以有多达百种的选择。以上诸方面的优势都不能反映在GDP上,却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水平。经过综合评估,戈登教授认为欧洲的生活水平仅比美国低8%。

如果我们将这一理念应用于中国经济分析中,就会发现,虽然大陆GDP年增长率达7-8%(暂且假设数字不虚),这却并不能代表大陆的生活水平有了长足的发展。社会体制根本性弊端导致的深层不稳定因素,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迅速上升的社会犯罪率,日益加重的贫富两极分化,等等。如果这一切都算在内,大陆的生活水平应远远低于现有的根据GDP推算的官方数字。

至于说中国大陆少数地区,如北京,上海,广州等地的富裕,在相当程度上“归功于”国家经济政策的倾斜。想想看,大陆政权可以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三年灾害期间让原子弹和氢弹试验成功,又何尝不可以让少数城市高楼林立,一片“繁荣”呢?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集中一切社会生产力树立少数榜样来欺骗世人,是该政权一贯的伎俩。

参考文献: 
"Chasing the leader." The Economist. February 8th,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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