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性病艾滋病预防控制所组织的一次宣传教育活动,在社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参与这次活动,接受预防性病、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是一向被公安机关严打、被世人指责甚至唾弃的娱乐场所从业的“小姐”。在“小姐学习班上”,讲授知识只是一小部分内容,互动的问答、演示让活动气氛非常融洽。(见10月15日《哈尔滨日报》)
此前只知道政府拿钱免费为困难群众进行技术培训,使他们能早日脱贫致富,如今又开了回眼,原来小姐也可以以“性工作者”的身份登上大雅之堂,名正言顺地和农民工、下岗工人一样接受由政府卫生机构提供的免费“业务培训”!难怪有市民要质疑:这不是允许色情服务了吗?
纵观这个宣教活动中的一些细节,确实耐人寻味。
其一,疾控中心不仅向参加宣教活动的小姐传授相关“业务知识”,免费发放安全套,并且每人还赠送一份精美的纪念品。如此折腾真让人闹不明白,这究竟是在搞防艾宣教,还是在召开茶话会或庆功表彰会?
其二,整个活动中,疾控中心的工作人员都亲切地称这些“性工作者”为“姐妹们”,并给她们留下联系电话,表示需要帮助随时联络。如此“热忱”固然体现出了对小姐们的人文关怀,但让人纳闷的是,疾控中心是社会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工作经费都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在当前经济发展与与群众健康极不协调,尤其是社会基层卫生医疗保障相当薄弱的情况下,这些理应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职能的医务工作者,没有尽力去满足大多数人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反倒先当上了任由小姐们随意使唤的“跑堂”,岂不是显得本末倒置,荒谬之极?
其三,“小姐学习班”得到当地政府的一位主要领导大力支持,该领导不仅全程参与,还和小姐们一起合影留念,这样做又在宣示什么?通常情况下,群众能与上级领导亲切交谈并站在一起照张相,是可以被理解为一种政治荣誉的,现在领导竟然与小姐合影,难道仅仅只是对外界透射出领导重视防艾工作这惟一的信息吗?是不是意味着“小姐”从此也可以与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比肩并论了?也许这位领导主观上或许没有这个动机,但客观上难免要对公众产生这样的误导。
面对公众的质疑,疾控中心的回应是:“小姐这个群体是客观存在的,只要她们存在,我们就必须承担起宣教的职责。”那么,既然能举办“小姐学习班”,接下来,是不是也要兼顾一下“买方市场”,开设一个“嫖客培训班”,让这个行业彻底健康、安全起来?理由当然是现成的,“嫖客”也是客观存在,你总不能只顾着去关心小姐,而不管嫖客的死活吧?
诚然,治安的归治安,卫生的归卫生,疾控中心对小姐进行宣教,并不意味着就是对色情服务的默许。问题是,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卖淫嫖娼是违法犯罪,属于严管、严打之列。在大力提倡依法治国的语境下,卫生防预部门也要依法防艾,无论采取何种防艾措施、手段,都应该遵循法治原则,要以有利于消除或减少卖淫嫖娼这一丑恶现象为出发点,而不是与此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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