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宇案与六中全会
中共全会——一个重要的观察指标9月23日晚,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与上海市市长韩正等人一起在上海体育场观看国际田径黄金大奖赛,欣赏跨栏王子刘翔的赛跑,此时脸色凝重的上海第一把手,也许还没有想到这是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第二天,中共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约谈”陈良宇同乘专机飞往北京。同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亲自主持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陈良宇同志有关问题初核情况的报告》。决定由中纪委对陈良宇的问治立案检查,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这一事件,是中国共产党近10年内最大的政治震动。有人将此案与10年前同样是政治局委员的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下台相提并论。其实,陈良宇案要比陈希同案件的影响还会深远得多,在组织人事上会有更多的株连。
由于中共当局有效的新闻牵制和信息封锁,国内民众包括知识界对陈良宇的情况几乎一无所知,他们知道的信息远远不如海外人士。陈良宇案件究竟会如何发展,其纵深和横向的牵连面会有多大,人们不得而知。但是,身在中国大陆的直接感受告诉我们,从10月8日至10月11日召开的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是一个重要的观察指标,人们可以从中透视到这一案件的未来大致走向。
如果中央全会确认了中央政治局对陈良宇职务的处置,进而正式撤销其中央委员乃至中央政B局委员的职务,那么,这表明胡锦涛为首的中央对陈案的查处工作进行得还比较顺利;如果全会对这一事件的提法有变化或者只字不提,那么,这就表明一场旷日持久的争斗已经在中共内部爆发:那些抢在六中全会前对陈良宇动手发难者,终究没有得到中共党内最高权力机构的认可。
从目前披露的情况看,官方报道称在北京京西宾馆连续举行4天的中央全会的主要议题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重点解决社会公正和贫富悬殊问题,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有消息说,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将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向全会提出工作报告,报告一年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总结和未来的工作部署;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将就“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向大会做说明。
究竟如何,走着瞧吧。
<动>权力斗争还是为民除害
表面不动声色的政治摊派,简直类似当年在上海滩对付四人帮。有消息说,在政治局会议的前几天,胡锦涛、温家宝签署命令,对武警上海市总队总队长人事作了调动。军警驻守上海的机场港口,防止其他被调查官员外逃。上海局级以上官员护照和港澳出入证上交统一保管;副市长级同以上官员出国要上报中纪委中组部审核。
陈良宇下台消息传来,上海数百市民燃放炮竹,问问京沪知识界人士,大多数人似乎无动于衷:共产党内贪官多多,今天查一个,明天抓一个,又有何用?海外许多评论家喜欢用江泽民与胡锦涛的权力斗争来解释这个案件,道理简单得很:上海是前中共总书记江泽民的发迹地,陈良宇与江泽民的渊源颇深,针对上海帮、陈良宇就是针对江泽民,(甚至有人传言江泽民已经被软禁);也有人认为这是胡锦涛肃贪反腐,建立和谐社会的实际行央,毕竟是为民除害。我们的看法,借用中国科学院一位德高望重的自由知识分子的话来说,是二者兼而有之:既是共产党内部的权力斗争的表现,实际上又在为民除害——无论如何,除去贪官对老百姓说来都是好事。
共产党是一个独裁制度的执政党,其中有派有别,一般说来,不同派别之间的权力斗争要比不斗争来得更好,因为在斗争中,独裁政党中的一派的或者多派的丑恶一定会得到比较多的暴露,统治集团内部斗争的结果往往是统治者某种程度的削弱。当统治者们不斗争的时候,他们常常会官官相护;一旦开斗,首先被揭发的一定是民愤极大的贪官。而且现时的中国老百姓不是那么好糊弄的了,当权者的一方要将对手稿下台,总要经过一番侦查、立案、取证、审讯、判决的阶段,哪怕走过场也好。这走过场的过程,对所有尚未被揭露的贪官也是一种警示,对百姓也是一种鼓舞。据说陈希同已经向中职提出要求重新审查当年的罪证,如果胡锦涛们草率从事,制造新冤案,他们可能担当不起这种政治后果。
陈良宇该当何罪
既然认定陈良宇是贪官,那么接下来的问题便是陈良宇的罪行究竟有多大了。在我们仔细研究中共中央公开的陈良宇的罪名之后,我们发觉实际上罪状有3条:1,涉及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规使用社保资金,为一些不法企业主谋取利益;2,袒护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身边工作人员;3,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因而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第一条罪状指的是在今年8月已经被查出的前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祝均一的问题。祝在2002年前后为私人的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高达32亿元的 “贷款”,而该公司并未对该笔巨额款项提供担保,进而将巨额资金中的11亿元用于收购沪杭高速公路。祝因此被免去局长公务和被终止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福禧投资董事局主席张荣坤、上海劳动和社保局社保基金监管处处长陆祺伟、上海电气集团执行董事韩国璋均因涉案而被审查。涉案者还包括陈良宇担任市长期间的秘书,前上海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后调任宝山区委副书记及区长的秦裕。
第二条罪状,外界粗看会以为指的是陈良宇袒护上述祝均一、秦裕等人,其实这里还有很大的伏笔。在上海党员领导干部通报陈良宇案的紧急会议上,缺席的两名中共上海市委常委,市政法书记兼市公安局长吴志明及市委统战部长沈红光是否涉案自然引起人们的猜测;而知情者认为,这里包括这几年跟在陈良宇和韩正屁股后年趾高气扬的副市长们。上海世博会执委会副主任、上海市副市长杨雄,主管工业的上海副市长周禹鹏,主管教育卫生的副市长冯国勤都可能在名单之中。
前面提到的同社保基金案有关的“上海电气”董司是周禹鹏副市长主管的重点企业,正在受审查的上海电气执行董事兼母公司上海电气集团副总裁韩国璋和上海电气首席执行官、董事长兼执行董事王成明均与周禹鹏有很亲密的关系。周禹鹏的女儿周东蕾担任中国最大的网络游戏公司“盛大网络”的“投资者关系总监”,还持有 “盛大”相当数量股份,她充分利用周禹鹏主管上海市经济的优势为“盛大网络”融资。去年2月盛大出资2亿多美元在美国股市收购新浪网19.5%的股权,成为新浪网最大股东,“盛大”由此从一个不知名的小企业极速膨胀到可以收购“新浪”,这一收购案的核心人物就是周东蕾。周禹鹏副市长在这一次巨大的利益转移中的公款和权力的输送,将是今后查处的重点。
1996年10月起任上海市副市长的冯国勤则同“上海首富”周正毅案有很大的关系。2002年度福布斯中国富豪榜第11名,学历为小学的上海农凯集团吗事长周正毅2003年9月因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被捕,2004年6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5年与周案有关的上海农信社改制重组,上海市市财政机构出资50亿为农信社的坏账买单。周正毅入狱时负债累累,2006年5月出狱时名下却仍拥有2、3亿元现金。另一位副市长杨雄也在投资案中负有责任,据说问题更大。
第三条罪状指的大致是陈良宇的兄弟陈良军和陈良宇的儿子在上海和香港等地开设公司牟利,周正毅案直接涉及者包括陈良军,有消息说陈良军是周正毅在引起争议的上海旧区“东八块”拆迁开发案的暗中合作者。此外,还还包括陈良宇纵容其他家属成员参股上海高速公路建设,从中获取暴利。
上述三条罪行看上去确实很大。可是仔细想想,如果从刑法的角度看,陈良宇到底犯了什么罪行?贪污吗?至今没有见到;受贿行贿央?似乎也不是。最多是一个渎职罪。当然,对公务员来说,渎职也是可以定罪的。但是,当我们放眼神州大地,看看满地多如蚂蚁一般的贪官的时候,我们不得不迟疑了。从中国审计长李金华的审计报告中我们得知,42个国务院部委违规挪用160亿人民币,体育局把基金投到股票中;某直辖市把17亿基金拿去抄股票而血本无归;共青团中央将希望工程款项用于开公司经商……相对而言,陈良宇不过是涉及把基金的一部分投到了高速公路上,还可以追回来。检察机关可以以滥用职权案或玩忽职守案起诉陈良宇。但是,如果只查张三不查李四,何以说司法的公正与社会的和谐?当年查处的贪官成克杰4000万、胡长清近500万,王宝森1亿多,都是有贪污受贿的铁证。
与陈良宇比较接近的人士告诉我们,其实陈还有另一类更重的罪行,即对抗中“。此人个性比较抗上,主要是不卖胡锦涛和温家宝的帐。
在市委会议讲到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的时候,陈良宇说从这三个方面来讲,上海都在全国的最前列。所以上海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他说上海是先进代表中国共产党的先进的象征,是改革开放之后迅速发展的实验地,是我国的光荣,这就是我党领导下的上海,“我的上海”。他认为上海的高速稳定发展得到中央的支持,但不依赖中央。有些省比如甘肃省目前还需要依赖中央,而上海有能力帮助甘肃省摆脱依赖。
胡温的中央强调“宏观调控”,陈良宇却反对“把宏观调控和平衡发展当作平均主义的代名词”,说“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的经济建设历史经验早就证明了平均主义的思想只能扼杀发展。” “宏观调控的政策没有起预先估计的效果,我们要用科学的态度来分析。”
他对现时的中央领导实太不恭敬,请听:将楼价飞涨是因为房子供不应求,土地转手就获暴利是因为土地供不应求。供求关系的道理,卖西瓜的小贩没有一个不懂的。可是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中间有人就是不懂,连不懂装懂都不会。”“我们的领导同志对一些具体的经济纠纷不经过调查研究就作出批示的作风应该彻底改掉,党的执政能力必须体现在注重依靠法律来解决纠纷上,不是体现在党的领导同志的权力大小上。”“国务院领导同志对一个鸡毛蒜皮具体事件的批示,算是哪一条法律?我没有背过法律条文,谁来提醒我一下?”“作为上海的市委书记,我的职责范围同总书记是不同的,我们都是共产党人,共产党是一个集体不是一个人,共产党的领导有分工,共产党是有党内民主的。”“我这个人,做事只要对得起党,对得起良心,对得起人民,我不怕风险,我不推卸责任,我有话直接说,先说清楚了再来做。”
再听听下面的话:“现在和我来的关键问题要求我们党和国家高级领导人的个人性格要稳健。胡锦涛同志的性格是不是符合我说的这项考虑?我不清楚。根据一些资料我注意到,胡锦涛同志在西藏担任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的时候,为了对付少数和尚作乱,他亲自头戴钢盔端起了冲锋枪,我相信胡锦涛同志没有亲自扣动冲锋枪的扳机,但我认为这不是一种性格稳健的表现,我希望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集体领导班子在做重大决定的时候要注意到这个问题。”“我当兵的时候是1968年到 1970年,那个时候天天都惦记要和苏联打仗,我从那个时候开始就不恐惧死亡了,可是我又多活了35年,现在我更加不恐惧死亡了,我也不会觉得对付几个和尚还需要头上戴一顶钢盔的。”“我工作忙起来了之后就很少能关心我的父亲,我觉得我对不起我的父亲,当有人能够给我的父亲提供一些帮助,让他过上比较舒适的生活的时候,我很感动。我不能想像大可以做到15年不看望把自己从小养大的养母,当上了国家最高领导人之后也不亲自去给父母扫墓而是让儿子去意思意思,我做不到,因为我是有血有肉的人。”“那个安徽长大的人肯定是不读党史的,他好像根本不知道我国现在的经济改革就是这样开始似的,他的那个养母真是很冤,白养了他。”这简直已经是人身攻击了。如果你是胡锦涛,你听了这些话会怎样对付陈良宇?
这里再来说陈良宇案件的横向联系。上海之海真的深不可测。不能不说上海的三驾马车:作为书记的陈良宇,作为市长的韩正,作为人大常委会主任的龚学平。
在上海市党员领导干部紧急会议上,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贺国强亲自通报市委书记陈良宇问题,宣布中央关于市委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受命接替陈良宇出任中共上海市委书记的上海市长韩正表示深感责任重,,但一定不负重托,切实维护上海的稳定,保持上海发展的良好势头,强调要与党中央在政治上、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虽然贺国强指出中央决定韩正代理上海市委书记职务是对韩正本人的信任,实际上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中央不可能信任韩正,只是在这个时候不能打击一大片,不能弄乱上海这个中国的聚宝盆而已。
就是这个韩正,在会上代表上海市委、市政府坚决拥护中央的决定的同时,还特别提到不辜负上海“老领导”为上海打下的坚实基础。
现任中央委员的韩正,经历与陈良宇相似。更为重要的事,这32亿社保基金的来龙去脉,作为行政一把手的市长清清楚楚。如果陈良宇获罪渎职,韩正如何逃得了?胡锦涛现在不动韩正,韩正自己也清楚这个缓兵之计,以静制动,是金日韩正的上策。听到海外有些评论说,胡温出于确保上海稳定与发展的考虑,韩正会成为取代陈良宇的适当人选报甚至将于六中全会之后成为中共权力核心层政治局最年轻成员。我们觉得这些说法实在根据不足。
陈良宇下台马之后在上海政治舞台上频频亮相的还有前上海市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龚学平。龚学平年龄比陈良宇大4岁,毕业于复旦大学新闻系,从上海电视台编辑一步一步走到现在的位置,是爬楼梯型而不是直升飞机型干部。此人与黄菊关系不深,所以比较早地转向了人大这个“虚位”。也正因为如此,与陈良宇案不会有太多牵连的龚学平被中央认为是维持上海现时稳定的一个关键人物。龚学平颇有改革头脑,全国最早的非官方软性电视台“东方台”就产生在他手下;此人不太张扬,但重人情、讲义气,掌握上海宣传大权之后,将当年被发配到边缘地带的同班同系学友,一个个召回上海,安排在上海各个报社、电台、电视台、广播电视及新闻出版局和大学新闻学院,乃至海外的《侨报》、《新民晚私》美国版。也有人从“无官不贪”的角度推测龚学平也有贪腐问题。
陈良宇的背后:黄菊、曾庆红、吴邦国、江泽民
说起陈良宇的背后,人们自然会排出上面这个名单。不过我们想提请大家注意陈良宇的经历中特别的两年:1985初至1987初,当时他担任上海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和局长。这个职位非同小可。陈良宇从江泽民那里学到了一个优点:善待老干部。至今,还有在上述名单之外的,在中央仍然有影响力的老一代在为陈说好话。此人究竟是谁,让我们仔细观察。
在陈良宇事件中最逃脱不了干系的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副总理黄菊。且不说黄菊本人在上海市与陈的关系很深,黄菊的妻子余慧文更是直接涉入社保基金案件之中。担任上海慈善基金会副会长的余慧文是祝均一向张荣坤提供32亿元人民币社保基金的牵线人,张担任该基金会的名誉会长,其亲信曾经何下对人说,张荣坤可以随时打电话个余慧文。周正毅也曾经一次给余慧文德基金会捐款2000万元。当然,胡锦涛是否出于战术考虑而对马上要自然出局的黄菊放一码,也不是没有可能。
在江泽民去世之前,胡锦涛一直会对他尊重有加;吴邦国一直不再所谓“上海帮”的权力中心,这也是可以使得胡锦涛放心的;问题出在曾庆红身上。海外不少评论家认为曾庆红已经背弃了江泽民而向胡锦涛“效忠”,这大致低估了曾庆红的政治能量。即使曾庆红在陈良宇案件的处理中完全同意胡锦涛的做法,也不表示此人心向往之。过分的顺从,对胡锦涛来说,也许是祸多于福。这些都要细细观察,慢下结论。
中纪委与独立检察官制度
我们觉得,在海内外对胡锦涛惩治贪官的一片赞扬声中,人们至少需要考虑的是,中国的司法制度是否真在进步?在各色媒体绘声绘色地叙述中纪委如要对付上海帮的时候,读者多少也要思索一下,上海衡山路马勒别墅中的党官们依据什么限制陈良宇们的人身自由?他们说根据的是《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可是,人身自由不得侵犯却是宪法规定的,而不是中共党章可以覆盖的。今天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如当年高举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还是带着龙、虎、狗头三大铡刀的包公?如果说,多年前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过渡性机构的话,那么,它早就应该向独立检察官制度逐步过渡了。中国需要独立的司法,公正的司法,而不是明君清官。共产党也不是明君清官。
这里再回到胡锦涛。北京几位著名维权律师朋友这样认为,在对媒体的封杀上,在对司法独立的钳制上,胡锦涛时代没有进步,而是在退步。现在,司法独立不说了,代之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说穿了就是表听从党的“法治理念”,听党的话。共产党执政者可以将中国法律抛在一边,用中纪委来对付陈良宇们,也可以将宪法抛在一边,用便衣警察来对付高智晟、郭飞雄们。
中国老百姓十分欢迎反腐败的每一个行动,但是也清楚知道中国腐败的最主要根源是现行的政治制度。缺乏独立的司法和媒体监督,缺少公民的权利行使,以及不受制约的公权力垄断,这才是腐败的制度性根源。让中纪委组织和“双规”机制早日回归到现代民主法制的轨道上来吧,请胡锦涛、温家宝的“和谐社会”建筑在坚固的民主与法治基础上吧,这应当是我们从陈良宇案件中得到的最重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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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
來源: 《北京之春》06年11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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