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的储户段先生发现,工商银行的储蓄所受理的“通知存款”业务在利息计算方法上不算31号,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少支付自己利息100多元,并拒绝返还,因此将工商银行北京分行朝阳支行告上了法庭,23日,北京朝阳法院约请当事双方进行调查取证。
原告代理律师告诉记者,按照取证程序,他们已向法院呈交了储户段先生在工行下属的储蓄所开通个人通知存款帐户的相关凭证。
储户代理律师王峰说:“有一个证据取证的期限,时间定到12月4号截止,这一天双方交完证据,证据交完之后,法庭再定开庭时间。”
代理律师介绍,储户段先生在去年8月26号,到工商银行下属的甘露园储蓄所开立了一个个人通知存款帐户,并在帐户里存款,截止到今年8月,段先生与银行发生多笔业务,但他发现在存款日经过“大月”的31号,计息系统对31号当天忽略不计,一年来他的存款被少算100多元。段先生多次找银行要求更正,银行拒绝返还,因此将银行告上法庭。
储户代理律师王峰说:“银行的网站上和银行的宣传资料上都明确写明按照实际的存款日期来计算利息,并没有说明31号不计利息,所以我们认为不合理。”
通知存款是一种存款人存入款项时不约定存期,支取时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及金额的定期存款服务项目,存款下限是5万元,提前通知天数有1天和7天,利息按天数计算,利率目前是1。62%,远高于普通活期利率。
按照银行目前的计算方式,假如存入100万元的7天通知存款,每天的利息是年利率1。62%除以360天,每天的利息是45元。由于银行是按照一年360天计算的,假如存一整年的话,就会损失5天的利息,也就是225元。同样的问题也可能存在于活期储蓄当中。目前工、农、中、建等大银行对存期达到一年的活期储蓄只计算360天的利息,也就是说存期在361天到365天之间的5天也是不计算利息的。但中信银行等部分小银行则是按实际存款日计算利息的,存在他们那里的利息会比一些大银行多出5天。对于这个问题,记者在北京街头进行了调查,所有接受采访的市民中没有一个是知道的。
北京市民说:“不知道。”
记者还了解到,部分银行已经意识到了这个差别,正在计划把系统计息方式改造成每年按365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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