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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诚案证人的律师起诉公检机关

 2007-01-10 03:57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山东失明维权人士陈光诚案辩方证人陈光和的律师程海,向法院提出起诉临沂的公安及检察机关,指他们失职及违法。程海表示,提出诉讼除了是向有关部门施压外,亦希望能起监督的作用。


原告程海在行政诉讼状中指,他受涉嫌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陈光和家属委托,于去年5、6月间往沂南执行职务时,被不明身份人士殴打及抢劫,三次报警,都不获处理,期间更被公安无故限制自由。他又曾向临沂市检察院投诉,但对方以事件不属他们管为理由,拒绝介入。此外,去年12月底,原告与三名律师往沂南执行职务,于临沂市被不明身份人士围殴,他们三次报警,亦不获处理。原告认为,三被告-沂南公安局、临沂公安局及临沂检察院知法犯法,拒绝履行保护原告等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职责;而第二、三被告亦无履行监督首被告的职责。原告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行为属违法,并责令被告在限期内,处理他们的案件及分担有关的诉讼费。


程海周二对本台粤语组表示,有关的诉讼状已于日前分别邮寄给临沂中级法院,及沂南法院,按规定,法院应在七日内回覆是否受理。程海说,提出诉讼除了是向有关部门施压外,亦希望能起监督的作用。

程海说,如果法院拒绝受理,他们会向高级法院投诉,免得有关部门以为他们不敢反抗,继续为所欲为。

记者致电沂南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局长现时出差在外,而临沂公安局法治处的工作人员就表示,当事人若认为公安局处事不当,有权起诉,至于诉讼是否有理,就有待法院裁定。

程海于去年5月9日向沂南县公安局要求会见其当事人陈光和,但他们并无按法律规定在法定时间内作出安排。6月22日程海再去交涉,途中遭不名身份人士殴打,报警后在笔录期间,被警察限制人身自由。同时又再漕该批暴徒围殴,及抢走相机,但警察并无制止。此外,去年12月27日,程海与陈光诚的律师李劲松及李方平乘长途客车往临沂途中,遭暴力袭击,李方平头部被打伤,要接受缝合手术,而李劲松左眼及左臂被打肿。他们多次报警,但警察都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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