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房价,到底有多低?
笔者最近看到两则新闻深受感触,一是美国房产商所经营的都是现房,且是装修房,基本与中国的豪宅相仿。这样的住房在美国的售价折算成每平方米单价一般不足8000元人民币。更重要的是美国房地产商规范运用的住宅建筑面积概念不同于中国的“建筑面积”,直接以统计上公布的面积为基础推算的单价,美国住宅面积数据相对低估,其测量方法下的单元住宅单价还需要打折。二是美国国会决定在2009年年中之前,逐步将每小时最低平均工资从5.15美元,增加到7.25美元(分三个阶段增加,每阶段增长70美分)。当我看到第一则新闻时,我惊讶于美国作为世界最发达的国家,房价竟如此之低,不禁要问,中国房价为什么这么高?当我看到第二则新闻时,我把两则新闻联系起来,做了一番计算,我大为震惊。
我按1美元=7.75元人民币把美国人的最低工资折算成人民币,年薪是161798.4元,然后我以苏南最低工资月新750元,即年薪9000元人民币,在美国一位领取最低工资者5年不到的时间就能购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而且是装修好的。而在中国,一位苏南领取最低工资着买一套75平米的房(房价4000元/平米)加上装修费不吃不喝要55年。而普通居民不吃不喝也要20多年。
大家要注意,这里本人是以豪宅和美国全国最低工资标准来推算美国,而以中国发达地区苏南最低工资标准和4000元/平米(这个房价再该地区已经很低,甚至不可能达到)来推算中国的,即使在这样的前提下,中国人的住房水准与美国相比也形成巨大反差,不得不引起人们的深思。所以如果有人出于各种目的以中国各地的房价不同,工资标准不同来对本人的推算提出疑问,那是不应该的。
笔者不是仇富者,而且以具有社会责任感的富豪为崇拜的对象,笔者不是仇官者,而且以敢于对群众负责,敢为天下先的政府官员为心中的英雄豪杰,笔者也不是崇尚计划经济者而且对市场经济有特殊的感情。但中国的房价这么高,难道房地产开发商和我们的政府部门的人员就没有责任吗?难道在市场机制还没有健全的当今中国,房价的形成仅仅按市场化操作吗?
一位北京的房地产老板公开宣称“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这位口出狂言的老板竟然还是政协委员,还是大学的兼职教授,这种人还配参政议政,为人民服务?这种人还配为人师?难道这个社会,“有钱能使鬼推磨”不再需要辩证分析了吗?房产开发商的暴利究竟哪里去了,人们不禁要问。(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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