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宁在网上发表倡议中国民主化的文章,在2003年9月12日被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
余陵为什么要在事隔三年多后才向雅虎提出控诉,她在接受BBC中文部采访时这样说:
余陵讲述为何控告雅虎
“当我丈夫被抓以后,我就觉得上天无门,入地无路,我没有地方去寻求帮助,我也不知道去找谁,而且他们当天就对我讲,说你不要跟别人去讲,这对你对你的丈夫都有好处。”
她说,这对她就是一种威胁,为了保住工作,也为了儿子的前途,她只能够忍受,而且也不知道往哪里投诉。
广播的启发
直到有一天,她听到一节广播,改变了她的想法。
余陵说:“律师把判决书交给我的时候,我就看他的判决书其中就有雅虎作证,雅虎这几个字在我脑海里就有了印记。”
“后来我是在一天在广播电台只播了这么一次,就说有人要因为雅虎获罪,要跟雅虎打官司。”
“我就感觉对我的启发很大,当时就有哪种想法,我想跟他一起去控告雅虎。”
目前在华盛顿的余陵表示,她现在正在寻找律师。
她说,谘询过一些美国人的意见,他们都表示在美国根本不允许透露他们的个人隐私。
余陵认为,既然美国是这样,在中国也应该一样,保护个人的隐私。“雅虎作为大的跨国集团,应该去维护人权。”
雅虎受到指责
现年57岁的王小宁因为在网上发表提倡中国政治改革的文章,到2002年9月,由于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北京当局提供他电邮的资料而遭逮捕,翌年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将他判刑十年到2012年。
在2002年,雅虎志愿签署了中国互联网业界自律公约,同意遵守中国的审查制度。
雅虎(Yahoo)、谷歌(Google) 与微软(Microsoft)这三大跨国互联网巨头,被指责为了进入中国的市场,而向中国的审查制度低头,协助中国当局审查敏感的材料。
师涛案件
除了王小宁案件之外,雅虎公司还涉嫌向中国司法部门提供湖南记者师涛和四川网络作家李智的电子邮件信息,导致他们被中国政府判刑。
雅虎曾经表示,它必须遵循所在国家的规定。
此前,师涛委托律师透过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投诉雅虎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向中国国内公安机关泄露客户个人资料,导致师涛被判入狱十年。
但其后专员公署完成调查,认为互联网供应商披露使用者的IP地址,并没有违反香港的个人资料隐私条例。 来源:- 关键字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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