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年3月,外出打工的湖北大学生孙志刚被广州警察收容并被打死在收容所,可是,死因却被法医鉴定为死于心脏病,后在其父亲与弟弟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官场腐败与冷漠,坚持不懈的上访和民间正义的强大力量支持下,终于得以伸冤,将那些满嘴谎言的警察及凶犯送上了审判台,最终使得严重侵犯人权的被废除,并推动了人权入宪!而就在距全国都在为孙志刚的冤死奔走呼号之时的整一年前,在孙志刚的老家湖北省却隐藏着一个在当地尽人皆知的惊人的类似案件!
这就是襄樊的高莺莺死亡案件!
不同的是:死者是个年仅18岁的女孩,并且就死在自己的家乡县城的一个宝石宾馆里,死因被鉴定为自杀!彼时,高莺莺的父亲高天虎已经背井离乡艰难而孤独的上访达一年之久!与孙志刚的不幸比较起来,高莺莺似乎更加不幸,孙志刚好歹还留了个全尸,这也是得以伸冤的重要原因.高莺莺则不然,因为,她死之时正是市委书记孙楚寅这个土皇帝一手遮天之时,死亡仅仅三天便被其手下鹰犬全副武装的政府警察及武警强行火化,连肉体都彻底的消失了!这个证据的消失使得其父高天虎只能偷得一条内裤作为伸冤的唯一证据!
高莺莺案件更为荒诞离奇的是06年,已四处上访四年的高天虎终于感动报的记者,把这个暗无天日的案件曝光,曝光后,这个案件终于引起早已知晓此案好几年的高官们的高度重视,一声令下,利马组织了公安部牵头的复查组进行复查,并先声夺人的誓言办成铁案!似乎曙光已经出现!可是,复查组名单一经公布,立刻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弹和质疑:复查组的主要组成人员还是给案子最初定性的那些人,只是身份有些改变而已!连最起码的回避都没有!
果然,复查组一出手就令人感到身手不凡,唯一的证据--高莺莺内裤所留精斑被鉴定为其父高天虎所留!紧接着,高天虎夫妇被控伪证与诬陷而身陷囹圄!全国人民包括传媒全被这个惊人逆转给砸晕,恐怕连神仙也没有这样的想象力,高天虎拼死也要为女儿伸冤而攥在手里的唯一证据:内裤精斑竟然被鉴定为是他自己的!
距高莺莺死后的第五年,也就是前几天的4月4日,为她拼命伸冤的父亲被押上审判台,罪名是诬告陷害罪,再次令人晕倒的是:被诬告陷害的主角宝石宾馆的老板公然开赌场的王淑君从五年前就消失至今,本人没有出现,也没有任何指控,而检察院却替她提起了公诉!看来,即使王淑君死了,检察院也要替她讨还公道,王淑君地下有知,也该为自己庆幸,遇见如此尽心尽力维护一个赌场老板名声的检察院!
高这个案子与孙志刚的冤案最初是一样的过程,都被政府以家属不认可的法医鉴定宣布死亡原因,孙志刚死于突发脑溢血和心脏病,高莺莺死于神经病导致的自杀!不同的是,孙志刚成为了中国民众争取人权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人物,而高莺莺案的至少目前的结局则顺应了政府开始的主张!并且伸冤人高天虎也成了阶下囚!
这个案子还没有宣判,但判与不判似乎已经不在重要.这个迷雾重重的案件之所以发展成现在的这种情况,大约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没有受到胡温关注!虽然这显然是人治的思想,但不能否认的是,孙志刚得以伸冤的最大动力来自于胡温的关注!二最直接的证据---尸体被政府强行火化了!证据没了,就成了死无对证的案子,古代尚有开棺验尸,现在,纵有天大的本事也无济于事!三复查组成功的转移视线!本来精液就不应该是死亡正常与否的唯一证据.可是,复查组现在让人们认为,只要精液是高天虎留的就可以将其治罪了!
可是,即便如此,难道高案就要如此结案吗?显然不行!高案还有那么多的疑点未揭开:一作为当事人的赌场老板王淑君为何不出来?是她自己不愿意还是政府不愿意让她出来,没人解释!二为何要急于出动警察和武警强行火化尸体?为维护社会形象?这个目的对于政府来说应该简单,显然不至于只剩下如此丧心病狂泯灭人性的方法!毁尸灭迹吗?不得而知!三复查组的成员不回避如何取得公正的结论?很难想象,自己会作出对自己明显不利的结论!四内裤的精斑怎么能成为高莺莺被侵害的唯一证据?侵害人不留精液就不能杀人或者强奸人了?
既然事已至此,该怎么解决呢?首先呼吁胡温关注!他们知不知道不敢说,但即使知道也不等于关注!也只有他们关注了,才有可能组成一个与当事人没有利益关系的复查组!虽然尸证已经没有,但宾馆的服务员以及与高有关的人证还都在,在保证其不受干扰的环境里重新作证!现在只有这些沉默的知情者才是这个案件能否水落石出的关键,人命关天的大事,每个成员身处其中,关心高的命运就是关心自己的命运!不管高是如何死的,政府首先要保证透明公开公正的的重查此案,都应该保证公众最起码的知情权!再有,既然喊出了依法治国,在这样的人命案里,就要阻止那些公然与法律精神与程序相悖的手段出现!要不,你就不要继续拿法律忽悠民众!!
孙志刚之死让一个恶法得以剪除,使得人权入宪,那么,高莺莺之死会带来什么呢?难道仅仅是给她可怜的父亲带来了牢狱之灾?全中国一切良心未泯的公民都在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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