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北京,地铁四号线施工造成居民的房屋塌陷。
2007年4月11日,受地铁4号线施工影响,从今年1月底开始,海淀区大有庄南上坡地区,6名住户的房屋先后出现大面积断裂和塌陷,部分房屋已不能居住。
据京华时报报导,施工方提出将毁损严重的房屋拆除重建,但以时间紧迫为由拒绝办理相关建房手续。而居民们担心合法住宅重建后成违建房,要求加大赔偿金额。双方陷入僵持当中。
住户房屋接连断裂塌陷
2月4日晚上6时许,家住南上坡81号院的王先生正在家中休息,突然听见屋内玻璃发出辟里啪啦的碎裂声。“像地震了似的,眼瞅着地面一点一点往下沉。”王先生说,他跑到院子里,看到院墙倒塌,地面断裂,便赶紧将在前院居住的5名租户叫出来。
王先生知道,这不是地震,是地铁4号线在他房子下面通过,造成的塌陷。2006年,有工人来王先生家附近测量,他得知地铁4号线20标段要从他家的院子下方通过。
1月底,与王先生家相距约50米的一家建材店内突然塌陷大坑。此后,附近一家纸厂、一家酒店的后厨和3户民房相继遭遇断裂和沉陷。“每天我们都提心吊胆的,不知道什么时候轮到自己家。”
王先生家塌陷后,他迅速通知了地铁4号线20标段施工方中铁一局。施工方负责人要求租户们赶紧搬离,在搬迁的过程中,还不断有地面坍塌,“一名租户害怕得连桌子都没要就走了。”王先生说,经过多名工人连夜抢修,向深坑内填进近百立方米混凝土后才将地面填平。
事后,施工方给每户700元补偿安置费。 继王先生之后,2月6日,与王先生一墙之隔的另一住户屋内也塌陷深坑;2月8日,该住户房屋西边院墙外地面塌陷;2月9日,住户何先生家的前院多间房突然倒塌。 这些房屋,全部在地铁4号线施工沿线上方。
施工方旧房重建遭质疑
直至昨日,虽然王先生家的地面塌坑地方已被填平,但多间平房的墙壁断裂,屋内的水泥地面塌空,墙壁多处出现裂缝。而王先生更难接受的是,原来好好的房屋变成危房后,施工方的解决方案,却是将其改成“违章房”。
受损居民们说,施工方提出的赔偿方案,是对受损轻的房屋进行小的修补,受损严重的房屋则拆掉重新翻盖,同时适当给予居民一些经济补偿,该方案遭到部分居民们的反对。
王先生说:“旧房有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施工方负责人表示在重建新房时不会去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许可证,那样建成的新房不是成了违章房?”
事发后,在王先生家租住的住户基本都搬走。“我家每月损失近3000元收入。”王先生说,他提出要么申请正规手续,要么赔偿10多万元经济损失。但施工方只答应修缮房屋后,补偿5万元。 大多数住户都像王先生一样,在赔偿问题上与施工方僵持着。但居民何先生还是答应了施工方提出的重建新房的方案。
“现在管不了那么多,只要房子建好,家人能回来住就行。”何先生说,房屋倒塌后,家里6口人不得不在外边租房住,而中铁一局每月提供的2000元,都不够租房费用。
赔偿方案仍在协商中
“房屋坏了,我们给住户按原样盖回来,其他的我们管不了。”中铁一局地铁4号线20标段项目经理部副总刘长海承认,他们给住户重建房屋时确实没有去相关部门申请手续。“如果去申请正常的手续,可能一年时间居民的房子都盖不起来。”
北京市规划委表示,受损房屋的重建需要申请人出具房产证,先到当地街道办开具有关证明,再到区建委申请给房屋做危房鉴定报告,确认影响居住安全后,由申请人向规划部门出具重建危房的情况说明和申报表,从规划部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将危房拆掉重建,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便盖成的房属违章建筑。
刘长海说,事故是由于南上坡地带的地质条件难以预料,导致施工时地面出现了裂缝、空洞,致使多户房屋发生断裂沉陷。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与受损住户进行沟通协商,提出给居民整修房屋,同时对居民各方面的损失予以补偿,但个别居民提出的赔偿金额高达数十万,公司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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