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官发财”是对专制极权社会的深刻写照,在这种社会中长官意志凌驾于一切之上,社会的一切都在长官意志的掌控下,拥有权力也就能拥有一切,“发财”对官员而言易如反掌,前呼后拥、威风八面、叱咤风云、指点江山、奴役他人、为所欲为才是当官的乐趣所在,能够为所欲为的范围、程度与官职的高低成正比,因此,官员们便用搜刮来的钱财去讨好主子,以对上级的点头哈腰来换取下级的俯首贴耳,以背地里的卑鄙无耻来换取表面上的冠冕堂皇,不断提升当官乐趣,如果有朝一日能够忍辱负重爬到主子的位置,就可以君临天下、扬眉吐气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那种快感岂是凡夫俗子所能想象!
然而这种快感、乐趣必须建立在专制极权制度上才能得以实现,立法为独裁者的意志做诠释,行政为独裁者的私利谋福利,司法为独裁者的胡作非为保驾护航。如果民主了,法律就要体现人民的意志,政府就要在法律的框架中运行,司法就要依法维护“公正”、“平等”与“自由”。失去特权,靠什么恣意妄为?没了人治,下属怎会对自己奴颜婢膝?无法垄断,凭什么坐享暴利?人民有了选举权,主仆关系不就颠倒了,还能随意“代表”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言论自由了,官员的龌龊灵魂、丑恶行径不都暴露在阳光下,还怎么塑造官员的“光辉形象”?军队国家化了,用什么对付政敌、镇压民众呢?教育民间化了,还怎么“统一”思想、一切行动听指挥?财政规范化了,还怎么“化公为私”、公款消费?权力被制约了,拿什么“压倒一切”?……
思想开放,就没有愚民可供驱使;新闻自由,官员的一举一动就要小心翼翼;财产申报,不义之财就难以藏匿;依法治国,长官的“自由意志”就得不到发挥;司法独立,“邪恶”就失去了爪牙;政府透明,就无法进行“暗箱操作”;定期选举,谁也无法垄断权力,没有了权力垄断,就不会腐败变质、滋生邪恶……原本高高在上、万民敬仰的官员,在民主制度下却要融入百姓、讨好民众:“口号”不能随意喊了,人民要看你的实际行动;“亲民形象”不好立了,以前只要在镜头前摆几个姿势,现在却要身体力行地去解决实际问题;没有横财可敛、没有特权可恃,还要受法律条条框框的束缚,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批评,弄得连一点绯闻都包不住,若是渎职失职、贪污受贿就要辞职下台、移交法办,本想昂首做官却成了缩头乌龟,这么“窝囊的官”当得还有什么意思呢!(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然而这种快感、乐趣必须建立在专制极权制度上才能得以实现,立法为独裁者的意志做诠释,行政为独裁者的私利谋福利,司法为独裁者的胡作非为保驾护航。如果民主了,法律就要体现人民的意志,政府就要在法律的框架中运行,司法就要依法维护“公正”、“平等”与“自由”。失去特权,靠什么恣意妄为?没了人治,下属怎会对自己奴颜婢膝?无法垄断,凭什么坐享暴利?人民有了选举权,主仆关系不就颠倒了,还能随意“代表”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吗?言论自由了,官员的龌龊灵魂、丑恶行径不都暴露在阳光下,还怎么塑造官员的“光辉形象”?军队国家化了,用什么对付政敌、镇压民众呢?教育民间化了,还怎么“统一”思想、一切行动听指挥?财政规范化了,还怎么“化公为私”、公款消费?权力被制约了,拿什么“压倒一切”?……
思想开放,就没有愚民可供驱使;新闻自由,官员的一举一动就要小心翼翼;财产申报,不义之财就难以藏匿;依法治国,长官的“自由意志”就得不到发挥;司法独立,“邪恶”就失去了爪牙;政府透明,就无法进行“暗箱操作”;定期选举,谁也无法垄断权力,没有了权力垄断,就不会腐败变质、滋生邪恶……原本高高在上、万民敬仰的官员,在民主制度下却要融入百姓、讨好民众:“口号”不能随意喊了,人民要看你的实际行动;“亲民形象”不好立了,以前只要在镜头前摆几个姿势,现在却要身体力行地去解决实际问题;没有横财可敛、没有特权可恃,还要受法律条条框框的束缚,受新闻媒体的监督、批评,弄得连一点绯闻都包不住,若是渎职失职、贪污受贿就要辞职下台、移交法办,本想昂首做官却成了缩头乌龟,这么“窝囊的官”当得还有什么意思呢!(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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