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维权人士郭飞雄被中共抓进大牢时,他曾豪迈地向那些审问他的人宣布:我只有“零口供”。几个月之后,他向他的律师坦承,他已经“招供”:
“他们问什么,我就承认什么。”
在人们的眼里,郭飞雄铁骨铮铮。有什么样的重压,能使他“招供”?我从博讯网的消息上,读到了发生在中国沈阳某秘密拘禁地的这一幕:
“2月12日那天,郭飞雄坐了老虎凳四个小时,手被反在后面,几乎被吊起来差不多三百六十度的那种角度。他们就用高压电棍击打他的手和脸,都肿了。还用电棍击打他的生殖器。”
“3月19日,离他们侦查结束只有十一天时间了,还没有得到口供,还是零口供。他们再次把他带到一个秘密的地方刑讯逼供,这次电棍就没有打开关,直接用棍子猛烈打他,也是打他男性生殖器,动作非常凶猛,长达五、六分钟时间。”
从这天起,郭飞雄说他决定改变策略:“他们只要问我,我都承认,就是问我武则天的事情,我也承认”。
这就是郭飞雄的“招供”。难得的黑色幽默,酷刑之下,仍然昂着头!
[二]
酷刑逼供不是中共的首创。自从人类历史上有了“中国人”这个词汇,就有了中国人折磨中国人的办法。当年县太爷升堂审案,多半是这样开始的:
“招,还是不招?”
零口供的结果,是如狼似虎的衙役们乱板齐下,然后我们就看到八个血淋淋的字:“屈打成招”,“只求速死”。
酷刑在中国源远流长。三千年前商纣王发明过一种叫炮烙的刑法,而对人的生殖器用刑,名为宫刑和幽闭,也是起于商朝。这类刑法伤害的不仅是肉体,更是对精神的摧残。最著名的受害者是汉代史学家司马迁,他从此羞与见人,多年闭门不出。郭飞雄虽然受的不是宫刑,但已深感羞辱,这就是他为什么在受刑后的第二天(2月13日),以死相拼(自杀未遂)。
在中共历史上,以惩罚人的生殖器来获取口供,应是毛泽东的首创。一九三零年,为了把那些不听话的共产党人打成AB团并加以消灭,毛指使部下滥施酷刑,其中就有:用线香烧阴户,小刀割乳;将铁丝从睾丸穿过,吊在受刑人的耳朵上,美其名曰“仙人弹琴”。如今与时俱进了,审讯郭飞雄的人拥有高压电棍这样的利器,自然省了使用铁丝的麻烦。
[三]
郭飞雄把他所受的酷刑称作“办案人个人的行为”。我也不相信这是中共高层的意思,但却是这个制度纵容了残忍。
郭飞雄是“钦犯”,从被抓、被关、被审乃至判多少年,都是经过统一部署的。郭飞雄的维权活动,实在让当局头疼。成天高喊要依法治国的中共,不便以维权定罪,于是拎出个“非法经营罪”的帽子给郭飞雄戴上。
办案人员跟文革中的专案组很相似,他们是带着给郭飞雄定罪的任务来办案的。完不成任务就是无能,要影响仕途升迁的。面对郭飞雄的零口供,办案人员除了以暴力来威逼,还能有什么高招?
我无法理解的是这些人的大脑:你们拿不到证据就编造好了,任何人都不会怀疑你们不能对郭飞雄生杀予夺。可不可以高抬贵手,不要再用下流的酷刑折磨他的肉体,不要再污辱他的比你们高尚得多骄傲得多的尊严。
[四]
郭飞雄对律师说:中国的法律还是有进步的。他在辽宁省看守所受到的待遇非常好,广州市第三看守所也对他非常好。我宁愿相信这是真的。
最令我感动的是,他要求律师紧急向中央举报,希望能使刑讯逼供行为在中国彻底绝迹。他想到的不是个人的苦难,他惦记的是还在继续受酷刑折磨的老百姓。其实,要制止刑讯逼供并不难,中国的公众舆论是强大的,请给媒体以自由,我看还有多少办案人员敢用高压电棍捅人的?
郭飞雄对妻子的嘱托是:这些事情算不了什么,可能要坐十年八年的牢了,既来之,则安之。他甚至不让妻子在开庭时旁听,担心他讲述所受折磨的细节时,妻子会受不了。他对女儿的寄语是:也能够考上一流的大学。
自从胡锦涛、温家宝执政以来,“依法治国”不再只是中共的口号,而是以一种真实意图,在逐步地推动中国的进步。如果依法治国所体现的公正和正义的精神,能落实到郭飞雄一案,使他与家人能尽快团聚,这将不仅仅是个人的幸事,也将是民族的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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