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柱铭指《基本法》释法权应交给香港法院(图)
自 中共接管香港以来,中共人大常委曾4次对《基本法》进行解释,此举一直受到本港法律界的严厉批评。对于人大常委有意将释法程序先交由司法机关研究,最后再 由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曾参与起草《基本法》的李柱铭议员表示,整个建议只是门面功夫,并不完整,最关键是中共要放弃对立法、司法的操控。
香 港立法会议员李柱铭:譬如人大其实是立法机关,不应该由共产党管,应由选出的人大自行运作、立法,司法机关更应该要独立,所以在国内立法权当然是由人大执 行,它行使立法后就不应该由人大自己透过常委会来释法,这个解释法律的权,我们觉得应该交给法院执行,应该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法院可以解释宪法或其它法 律,应该要分开的。
他进一步指出,共产党应该效仿西方国家的三权分立的制度。
香港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如果它仍然不能做到三权分立,仍然由共产党控制每一个机关,行政、立法、司法都由共产党控制的话,我觉得现在只是做这些没有什么用,只是一种装饰,好像很好看,但是没有什么实际的用途,应该做大的改革,不做一些小的门面功夫。
对于中共喉舌宣称在释法过程中会谘询香港法律界的意见,李柱铭质疑所谓谘询的对象是否熟悉《基本法》,同时能否真实的反映港人的意见。
香 港立法会议员李柱铭:譬如以前的释法它是征询基本法委员会,基本法委员会有6个香港的成员和6个内地成员,但是香港成员有的并不是法律界的人,是不懂法律 的,同时这么多次释法,我都看不到6个香港的成员是从我们香港法治精神去争取,好像给人的感觉是一个橡皮图章,共产党决定要释法,这个问题如何处理就是人 大常委,那人大常委如何处理?就是跟着共产党的意见做,因为《基本法》怎么写,就征询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一送到北京第二天就结束释法了,中间的过程如 何?什么人说什么了?有没有不同的意见?完全不知道。
李柱铭主张释法权应交给香港法院。至于中共的动作是否为香港政制问题进行铺排,为将来人大释法做准备,李柱铭认为,中共人大常委早已在04年释法时对有关问题定案,不需要再释法。
香港立法会议员李柱铭:其实在04年4月已经释法了,已经解释的很清楚,以后我们特区如果想在政改方面向前走,首先由行政长官作出报告交给人大常委会,如果它们通过之后才可以跟着做。
- 关键字搜索:
-
李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