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美怎么看恋人间的经济关系
有时间的时候,爱听drlaura,是一个社会问题咨询台。其实未必赞成laura的所有观点,只是觉得是一个了解美国社会、婚姻、家庭、道德的一个途径。昨天drlaura中的一个电话问讯,使我想起姐妹们经常讨论的男女恋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的问题,所以想说一说。
一个母亲说她22岁的女儿要与32岁的男朋友搬到一起住,女儿跟妈妈说要将她卧室里的家具也一起搬走。家具是当初母亲为女儿买的,这个母亲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让女儿搬走,请drlaura作出个公断。
drlaura是这样回答的:「家具应该让男朋友买。母亲应该这样说:『只拿上你的牙膏、牙刷,unpaidwhore!』」
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drlaura这样称呼男女交往中只提供性欢愉而无任何所求的女孩了。这个词很难听,很刺耳,我不喜欢这个词,并且也不赞成母亲这样对待女儿。我个人觉得drlaura这样看待这件事有些过激,但是还是觉得从drlaura的回答中,能看到美国人对男女恋人中的经济关系的一些看法。
drlaura 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美国婚姻、家庭、儿童问题的专家。我想她的观点也代表了一些美国人的观点,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忠实的听众。看来美国人也是认为男女交往中,男人是应该在经济上付出多一些,男人是应该为女人创造一个家的。一个男人与自己的爱人筑窝,却让自己的爱人为家具与母亲争执。爱一个连爱巢都承担不起的男人,这样的女孩也不是美国人所提倡的。
又想起前几天一个朋友说的故事:男女双方的家都没有条件让俩人共处,就选择了旅店。后来男友竟让女方分担旅馆费用,女孩很迷惑,以为这就是西方的传统......还有一个朋友,说丈夫连床头灯泡钱都因为是妻子一边的而让妻子承担。这里声明绝对没有批评这些姐妹的意思,只是觉得那样的男人很不男人──自己没有条件为自己所爱的人创造共度欢乐的爱巢,还好意思张口让女朋友付旅馆费用,甚至灯泡钱!
这样说又会招来骂声,好像很势利,是金钱至上的爱情观。可是,不知是我太老朽还是抱着老掉牙的旧传统不放,总觉得两人世界里,男人总应该比女人多付出一些。当然不包括已婚夫妻女方收入比男方高的情况,愿意为家庭多付出,结了婚,男女的利益都绑在了一起,也就没有谁多付谁少付的问题,只要两人幸福就好。但是象上边的例子,女孩为争取与男朋友共享的家具与母亲有隙,男人却不挺身而出;男人没有娶女孩的意思,却要求女孩为欢愉场所付费;一个连灯泡钱都要跟妻子计较的男人。对这样的男人,我的意思是:还是放手罢了......。
说这件事是想所有的姐妹再遇到这种情况,也不要以为这就是西方传统。西方传统其实也不是这样的,这只不过是个别自私的男人罢了,跟传统没关系。所以,不要对自私的男人妥协,继续寻找,总会找到符合自己标准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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