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飞雄(原名杨茂东)是近年来著名的中国维权人士,自2005年为罢免村官的太石村村民提供法律援助后,他被当局以各种名义施加迫害,现在广东梅州监狱服刑。
在郭飞雄的经历中,有一点令人非常难过,即:他多次遭受残忍的殴打。
◎ 2005年年九月起,郭飞雄因在太石村维权被拘留超过一百天,后又被秘密警察监控数月,其间2 次被殴打。
◎ 2006年8月,郭飞雄在韶关被非法监禁一夜后,在押回广州途中的火车上,被七个乘警和铁路派出所的警察,按在地下殴打一顿。 额头上打掉一大块皮,流血了,鼻子也给打出血。
◎ 2006年9月14日郭飞雄被当局拘捕,当局使用酷刑,用高压电警棍电击他的生殖器,逼迫他自证有罪,身体上留下五六处伤残。
◎ 2007年12月18日,郭飞雄进广东梅州监狱后的第五天,有人当着两百多服刑人员的面出来殴打他,打的过程中他从一个楼梯上栽下来。
不管我们对郭飞雄的政治理念和行为持什么看法,上述这些殴打、虐待以及使用酷刑的行为,是不能被容忍的。因此,我自今天凌晨两点半,开始给郭飞雄所在的广东梅州监狱打电话。
我打电话找了梅州监狱值班室、狱政科办公室、狱政科肖科长,以及郭飞雄所在的六监区一分管区和二分管区。值班室的人说,她只是守大门的,不知道这些事,要我去找办公室。
狱政科办公室有一位女性接电话,我在和她对话中问了好几个问题 :
1,"请问,是广东梅州监狱吗?杨茂东先生(郭飞雄)是在你们监狱服刑吗?我叫茉莉,是欧洲瑞典的教师,我和郭飞雄是朋友,听说他最近在绝食,请你们告诉我,他为什么要绝食?"
2,"我听说郭飞雄于12月18日,也就是他进梅州监狱后的第五天,当着两百多服刑人员的面,在你们监狱遭受殴打。我认为你们违反了《监狱法》第13条、第14条,其中对监狱警察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作了明确规定,如监狱警察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罪犯,不得侮辱犯人的人格,不得殴打或者纵容他人殴打罪犯。"
3,"希望你们认识到,这样对待杨茂东是违法的行为,不但有损你们监狱的名声,也将令中国即将举办的奥运蒙受耻辱。"
那位在狱政科工作的女性说,她知道杨茂东绝食,但他们监狱绝对不可能发生殴打犯人的事情,这是犯法的。你们这样老打电话来,叫他们怎么工作?这位女性让我去找肖科长。
狱政科肖科长的电话我打了好几次,都没人接,最后来了一位李小姐,她说她是隔壁的刑法执行科的,听到狱政科这边电话响了好久没人接,过来接一下。李小姐说因为是元旦节,肖科长他们下监区去了,找不到人。
我请李小姐把我的话记录下来,她很认真地记录,说一定给肖科长汇报。看来这位小姐对杨茂东一无所知,她反复说监狱不可能容许打人,我说杨茂东的太太和姐姐今天刚接受采访,谈及郭飞雄的情况,她们亲属不可能说谎。
我说现在杨茂东在梅州监狱挨打的消息全世界都知道了,这对你们监狱的名声很不好。那位李小姐说:是啊,这是不好的,但打人的事情不能肯定。最后我们都同意这件事应该进行调查。
郭飞雄服刑的六监区,我打了两个电话,一分管区的占线,二分管区有一位男是接了,我一提及杨茂东的事情,他说我打错了 ,就把电话摔了。
直到瑞典时间凌晨四点,我才睡觉。上午十点钟我起床后,立即致电郭飞雄的太太张青,谈及打电话给郭飞雄监狱的事情。
张青说那些监狱干警说谎,郭飞雄在会见家属的时候,身上有伤,走路都很艰难。殴打是当着200多囚犯的面的,有见证人的。
张青和朋友们都认为,打电话询问是一种实际而有效的救助行动。尽管狱方绝不会承认,但外界的关注会令郭飞雄的待遇多少得到改善。现在我的一些朋友已经开始做这件事了。
我希望有更多的网友来关注郭飞雄,打电话去向狱方了解他遭受殴打的情况。如果狱方不承认,可以建议他们组织调查以澄清家属的说法,一个公正的调查,应该让郭飞雄的律师参与。
下面是有关电话号码,在此提供给愿意关注郭飞雄的朋友:
广东梅州监狱值班室:(0753)-2183 028
狱政科办公室:(0753)-2183 014
狱政科肖科长:(0753)-2183 039
郭飞雄所在的六监区一分管区:(0753)-2183 067※二分管区:(0753)-2183 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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