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整治音像制品“低俗之风”(图)

中国新闻出版机构发布公告,在全国范围内对音像制品的"低俗之风"进行为期三月的整治。

国家新闻出版署的公告说,整治时间从2007年12月下旬至2008年3月中旬。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发布时间是去年12月25日,但直到今年1月5日才对外公开。

通知说,新闻出版总署在历时三月的调查后发现,一些音像制品的内容和封面宣传低俗现象仍比较严重。

主要表现是:有的音像制品打着"性健康"、"性教育"的幌子,内容缺乏科学性。

封面大多采用挑逗性的宣传文字或图片等,甚至将原本内容健康的音像制品低俗化、庸俗化,标上"绝对情色"、"十八岁以下不宜观看"等字样并印有半裸体照片。

有的音像制品以"人体艺术"的名义,出版所谓的"人体写真",大量反复展示女性裸体形象,内容夸张庸俗,趣味低级。

整治方案

新闻出版总署的通知规定,到1月15日截止, 各音像出版、制作单位要对目前出版的或正在制作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对属于"低俗类"音像制品的,要停止制作、出版和销售,并进行封存、回收。

从1月16日至31日,各省级新闻出版局要对辖区内近两年出版、制作的音像制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属于"低俗"内容的,要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并上报总署。

从2月1日至3月10日,总署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核实情况,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出版、制作"低俗类"音像制品的单位进行处罚。

打击色情


中国猖獗的盗版光碟突破官方禁令。

无独有偶,去年年底,国家广电总局也发布了《关于重申禁止制作和 播映色情电影的通知》。

此前,广电总局还发布通告禁止策划、制作和播出群众参与的各类整容变性节目。

广电总局还通报批评四川电台和成都电台严重违规,制作播出肆意渲染性生活、性经验、性体会、等淫秽不堪的节目。

周五(1月4日)广电总局对大陆影片《苹果》做出处罚,称其违反有关规定,并在网络上传播色情内容。

中国还对视频网站管理出台更严格规章,禁止发布含有暴力、色情和赌博成分影片,或对道德、社会和政治构成危害的内容。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虽然在政治等敏感问题的报道上审查严格,但在性和色情传播上管理不力,电影也缺乏分级机制,一些家长对青少年的成长环境表示担忧和不满。

外电报道,随着2008北京奥运的临近,中国政府加大了提升北京国际形象的措施,对揭露北京阴暗面的报道和电影作品采取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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