赈灾,对于中国这个号称拥有几千年文明传统的国家来说,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工作。在中国的王朝时代,赈灾,既是朝廷考察官员治绩最重要的指标,也是地方绅士义不容辞的任务。每逢大灾发生,我们几乎都可以看到朝野一致,努力实施赈济,有力的出力,有钱的出钱。尤其在基层社会层面,灾害发生的同时,地方善士也多会施出援手,“救人即救己”,这种充满宗教性的人文主义观念,一直是被许多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人奉为圭帛。记得上次美国发生大火,各种民间组织机构以及没有受灾的居民都主动自觉动员起来,捐钱捐物,与政府密切配合,这种情景,在目前的中国似乎很难看到。
也许有一些人又要开始谴责起我们的“国民性”或“国民素质”来,可是,我们其实是需要好好想一想,为什么中国人现在变成如此模样呢?真的是素质问题吗?还是其他什么问题呢?每个中国人都知道一句古语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然而,今天,面对受灾者,或者面对任何一个急需帮助的人,我们有多少人能够真的伸出自己的手呢?可是,为什么不呢?国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善人”两个字噤若寒蝉了呢?谴责是没有用的,也许经过几十的的折腾,国人心中早已没有了“浮屠”,那“救人”又从何谈起呢?当然,中国人以前并不是这个样子,时光如果倒转100年,如果遇到类似的“奇灾”,我们便会看到完全不同的景象,看到完全不同的中国人。
在中国,赈灾工作从来就包括官方救济与民间救济两种途径,官赈与义赈(民赈)并行不悖。官赈由于需要走程序,因此经常是缓不济急,而且由于官吏经手,易生弊端。义赈的缺点则是力量有限,或不能在更大范围内调动救济资源。因此,官民合作,便极端重要。尤其是县以下灾情发生,更多的便要倚仗地方绅富发善心来救济了。过去的地方志,都会专门设有“义举”“善行”等栏目,专门用于记录那些善人的事迹。到了晚清,由于朝廷财力日薄,义赈更成为赈灾的主要依恃力量,也为当时的官方竭力赞成与鼓动。130年前,因为北方遭受巨大的旱灾,经元善等人在申报发表“急劝四省赈捐启”,为灾民募集赈捐,他在此则启事中,强调“救人之荒必可免己之荒”,“善恶报应,一定之理”。通过创办协赈公所,募集捐款,聚合同道,派赴灾区施赈,成为江浙沪绅商赈灾的领导人物,他在十余年中,经募款达到数百万,受清廷嘉奖十余次。
更为重要的是,原来中国的地方官吏,基本需要功名在身,既饱读儒家诗书,其个人修养大致有一些保证。在位为官,居乡为绅,官绅界限本来也不是太清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官赈”与“义赈”有时也是联为一体的,他们也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灾荒,发明了一套套的办法——“荒政全书”就是这种集体经验的汇编。盛宣怀也是近代中国最著名的赈济家之一。1906年,江苏北部发生大水灾,当时正担任铁路总公司督办大臣的盛宣怀订立义赈办法十八条,并提出灾赈“治标四策”——“一曰借给麦种,使补春耕;二曰多粜杂粮,以轻市价;三曰就近办公,俾壮丁得食;四曰设借钱局,以田作押,轻息宽期,俾可后续。”或许这些办法对于今天的赈灾工作都很有帮助,“借钱局”在中国行之已久,与今天炒得时髦的“农民小本贷款”都是相似的东西。1909年,他派其侄子到湖北赈灾,行前告诫他对放赈要“精神贯注,多用一分心,少造一分孽”,办事要核实,“操守廉正,可誓天日”。这些话今天听起来都是很有教育意义的。盛氏自己也亲历亲行,他多次跑到乡下去赈灾,按户抽查,“风日徒步,露宿终夜”,其意志力与精神均为今人所不及。据说盛一生为赈灾捐款一百几十万,以今天币制来计算,也在人民币上亿元了。他在遗嘱中曾把一半遗产留给“愚斋义庄”,用于慈善事业。尽管此人在历史上褒贬不一,然而,以赈灾公益来看,盛应该是今日国人的学习楷模了。
清末官赈日衰,因此在光绪末年,赈灾捐纳之风大行其道,后人每以清廷卖官为下作之举,然而,无论如何,制度化的卖官总比非制度化的卖官要好,公卖总比私卖要好,最重要的,卖的钱拿去救济灾民显然要比下贪官腰包要好。其实,在当时,政府更多的也许不仅是卖官,而是用种种办法来激励民间,鼓动绅富拿钱出来帮助灾民。例如官员代为请奖,颁发匾额,载入官书等等。其实,在那个年代,有钱人并不一定就必然拥有社会地位,要有地位,还得拿出实际行动来,而赈灾就是培植个人声望主要途径之一。一个地方豪绅如果见死不救,过于吝啬,最终被灾民“吃大户”,那么,官方有可能不但不惩治灾民,反而会责罚豪绅。这种事情是常常可以从过去的材料中发现的。
民间助赈的办法则丰富得多,义演在清末已相当流行,演戏赈灾,也是票友们经常组织的活动。100年前,李叔同曾在日本东京为国内江苏安徽一带的水灾举行赈灾义演,这场演出据说也成为中国话剧诞生的标志。实际上,清末民初城市里的大型演出活动,多半是与赈灾有关的义演,梅兰芳甚至在1913年日本大地震发生时发起义演为日人筹集赈款。1931年大水灾发生时,17省受灾,灾民8000万至1亿左右,似乎与今天的雪灾规模相似。在官方的鼓励下,上海各界闻人在灾难发生不久就成立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该会采用种种劝募手段,包括发起筹赈各省水灾游艺大会与大型戏剧义演等等,总共募到善款二百多万,灾民受益甚多。当然,那个时代没有现在这样能够普通到每家每户的电视,否则乐之可以断言,以那个时代主事者的热情与理想,以及社会公共道德水准,赈灾义演的效率将会高出许多倍。这几天,曾经有人建议春晚改成赈灾晚会,但听说已经没有什么可能性,推其原因,除去广告收入、及统战色彩等因素外,乐之认为其实最根本的还是观念问题,今天的国人,从上到下,可能已经太缺乏“行善积德”的意识了,“德”既不值钱,“善”又如何行?
赈灾自然需要组织,在清末的报纸上,我们可以发现许许多多的民间慈善团体,参与全国各地的赈灾活动,所谓“现代国民”以及“民族国家”概念的形成,实际上是与这种公益善举的组织与普及有关的。1900 年8 月16 日, 即联军攻陷北京后的第二天, 浙江人陆树藩即在《申报》上登出《救济善会公启》, 创办救济善会救济北方战争难民。这个善会组织很快以上海为基地在各地铺展开来,办理善款征募与救济物资的发放工作,陆可能也是中国最早准备创立“红十字会”的人。办公益有时是需要个人作出很大牺牲的,据说陆也是因为办救济善会亏空许多银两,最后不得不将自己家的藏书(陆父是江南四大藏书家之一)售与日人。而另外一位旧上海最有名的大善士朱葆三,他一生参与举办救济赈灾活动无数,中国近代最大规模的慈善救济组织——华洋义赈会的创办便与朱氏密不可分。朱葆三曾在上海时疫流行的时候,募资举办时疫医院,但是他自己却因为冒着酷暑到医院巡查染病逝世,也因其对公益贡献,上海公共租界当局曾第一次以中国人命名一条界内马路——“朱葆三路”,算是其身后最大哀荣。
其他普通民众之赈灾行动,在清末也极为常见。每逢比较大的灾害发生,乡村的族长或善团机构的主事便需要将公仓打开,救济贫民。家有资财的地主或商绅也有可能立即开粥厂救人。看过《乔家大院》的观众大概对“开粥厂”有些印象,当然,普通的地主乡绅是没有电视里乔致庸那么有钱,一开粥厂就能救几万人,但是正是凭借这些曾经被批成“虚伪”的自觉善行,才能多减轻一些灾荒给民众带来的戕害。清末时候,城里稍有钱的人比较常见的是在大灾发生时将做寿的钱,或者办什么其他喜事的酒水钱,都移作善款(上面说的1931年水灾,黄金荣就曾捐出寿仪5万多元救灾)。当然,报纸上第二天便常会刊登收受捐款机构的感谢广告。另外,向一些能够信任的机构认捐也是一种形式,赈济慈善团体会拿着善薄,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去登门募款,政府当局发动募捐在早期是不大能看到。街头巷尾的公益义工拿着善薄到处乞款,与今天行政命令化的募捐方式恰成对比。
新政权建立后,有关救灾赈灾的工作,便全部统一到政府部门了。表面看来,似乎资源应该更能够集中调度,赈灾效率也应该更高,然而,传统中国“官赈”的一些毛病,在当代却一一呈现出来了。也许正因为此,当局目前也似乎想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救济活动中来,但效果似乎不彰,耳闻目睹,每次赈灾仿佛只是与官员政绩有关的事情,造成这种局面,大概是谁都不大希望看见的吧。如果没有一定的观念更新,没有一定的配套机制,没有一定的空间释出,或许,官民携手共渡难关,都只能是一种宣传的理想。
也许有一些人又要开始谴责起我们的“国民性”或“国民素质”来,可是,我们其实是需要好好想一想,为什么中国人现在变成如此模样呢?真的是素质问题吗?还是其他什么问题呢?每个中国人都知道一句古语叫“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然而,今天,面对受灾者,或者面对任何一个急需帮助的人,我们有多少人能够真的伸出自己的手呢?可是,为什么不呢?国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善人”两个字噤若寒蝉了呢?谴责是没有用的,也许经过几十的的折腾,国人心中早已没有了“浮屠”,那“救人”又从何谈起呢?当然,中国人以前并不是这个样子,时光如果倒转100年,如果遇到类似的“奇灾”,我们便会看到完全不同的景象,看到完全不同的中国人。
在中国,赈灾工作从来就包括官方救济与民间救济两种途径,官赈与义赈(民赈)并行不悖。官赈由于需要走程序,因此经常是缓不济急,而且由于官吏经手,易生弊端。义赈的缺点则是力量有限,或不能在更大范围内调动救济资源。因此,官民合作,便极端重要。尤其是县以下灾情发生,更多的便要倚仗地方绅富发善心来救济了。过去的地方志,都会专门设有“义举”“善行”等栏目,专门用于记录那些善人的事迹。到了晚清,由于朝廷财力日薄,义赈更成为赈灾的主要依恃力量,也为当时的官方竭力赞成与鼓动。130年前,因为北方遭受巨大的旱灾,经元善等人在申报发表“急劝四省赈捐启”,为灾民募集赈捐,他在此则启事中,强调“救人之荒必可免己之荒”,“善恶报应,一定之理”。通过创办协赈公所,募集捐款,聚合同道,派赴灾区施赈,成为江浙沪绅商赈灾的领导人物,他在十余年中,经募款达到数百万,受清廷嘉奖十余次。
更为重要的是,原来中国的地方官吏,基本需要功名在身,既饱读儒家诗书,其个人修养大致有一些保证。在位为官,居乡为绅,官绅界限本来也不是太清楚。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官赈”与“义赈”有时也是联为一体的,他们也针对各种不同类型的灾荒,发明了一套套的办法——“荒政全书”就是这种集体经验的汇编。盛宣怀也是近代中国最著名的赈济家之一。1906年,江苏北部发生大水灾,当时正担任铁路总公司督办大臣的盛宣怀订立义赈办法十八条,并提出灾赈“治标四策”——“一曰借给麦种,使补春耕;二曰多粜杂粮,以轻市价;三曰就近办公,俾壮丁得食;四曰设借钱局,以田作押,轻息宽期,俾可后续。”或许这些办法对于今天的赈灾工作都很有帮助,“借钱局”在中国行之已久,与今天炒得时髦的“农民小本贷款”都是相似的东西。1909年,他派其侄子到湖北赈灾,行前告诫他对放赈要“精神贯注,多用一分心,少造一分孽”,办事要核实,“操守廉正,可誓天日”。这些话今天听起来都是很有教育意义的。盛氏自己也亲历亲行,他多次跑到乡下去赈灾,按户抽查,“风日徒步,露宿终夜”,其意志力与精神均为今人所不及。据说盛一生为赈灾捐款一百几十万,以今天币制来计算,也在人民币上亿元了。他在遗嘱中曾把一半遗产留给“愚斋义庄”,用于慈善事业。尽管此人在历史上褒贬不一,然而,以赈灾公益来看,盛应该是今日国人的学习楷模了。
清末官赈日衰,因此在光绪末年,赈灾捐纳之风大行其道,后人每以清廷卖官为下作之举,然而,无论如何,制度化的卖官总比非制度化的卖官要好,公卖总比私卖要好,最重要的,卖的钱拿去救济灾民显然要比下贪官腰包要好。其实,在当时,政府更多的也许不仅是卖官,而是用种种办法来激励民间,鼓动绅富拿钱出来帮助灾民。例如官员代为请奖,颁发匾额,载入官书等等。其实,在那个年代,有钱人并不一定就必然拥有社会地位,要有地位,还得拿出实际行动来,而赈灾就是培植个人声望主要途径之一。一个地方豪绅如果见死不救,过于吝啬,最终被灾民“吃大户”,那么,官方有可能不但不惩治灾民,反而会责罚豪绅。这种事情是常常可以从过去的材料中发现的。
民间助赈的办法则丰富得多,义演在清末已相当流行,演戏赈灾,也是票友们经常组织的活动。100年前,李叔同曾在日本东京为国内江苏安徽一带的水灾举行赈灾义演,这场演出据说也成为中国话剧诞生的标志。实际上,清末民初城市里的大型演出活动,多半是与赈灾有关的义演,梅兰芳甚至在1913年日本大地震发生时发起义演为日人筹集赈款。1931年大水灾发生时,17省受灾,灾民8000万至1亿左右,似乎与今天的雪灾规模相似。在官方的鼓励下,上海各界闻人在灾难发生不久就成立筹募各省水灾急赈会,该会采用种种劝募手段,包括发起筹赈各省水灾游艺大会与大型戏剧义演等等,总共募到善款二百多万,灾民受益甚多。当然,那个时代没有现在这样能够普通到每家每户的电视,否则乐之可以断言,以那个时代主事者的热情与理想,以及社会公共道德水准,赈灾义演的效率将会高出许多倍。这几天,曾经有人建议春晚改成赈灾晚会,但听说已经没有什么可能性,推其原因,除去广告收入、及统战色彩等因素外,乐之认为其实最根本的还是观念问题,今天的国人,从上到下,可能已经太缺乏“行善积德”的意识了,“德”既不值钱,“善”又如何行?
赈灾自然需要组织,在清末的报纸上,我们可以发现许许多多的民间慈善团体,参与全国各地的赈灾活动,所谓“现代国民”以及“民族国家”概念的形成,实际上是与这种公益善举的组织与普及有关的。1900 年8 月16 日, 即联军攻陷北京后的第二天, 浙江人陆树藩即在《申报》上登出《救济善会公启》, 创办救济善会救济北方战争难民。这个善会组织很快以上海为基地在各地铺展开来,办理善款征募与救济物资的发放工作,陆可能也是中国最早准备创立“红十字会”的人。办公益有时是需要个人作出很大牺牲的,据说陆也是因为办救济善会亏空许多银两,最后不得不将自己家的藏书(陆父是江南四大藏书家之一)售与日人。而另外一位旧上海最有名的大善士朱葆三,他一生参与举办救济赈灾活动无数,中国近代最大规模的慈善救济组织——华洋义赈会的创办便与朱氏密不可分。朱葆三曾在上海时疫流行的时候,募资举办时疫医院,但是他自己却因为冒着酷暑到医院巡查染病逝世,也因其对公益贡献,上海公共租界当局曾第一次以中国人命名一条界内马路——“朱葆三路”,算是其身后最大哀荣。
其他普通民众之赈灾行动,在清末也极为常见。每逢比较大的灾害发生,乡村的族长或善团机构的主事便需要将公仓打开,救济贫民。家有资财的地主或商绅也有可能立即开粥厂救人。看过《乔家大院》的观众大概对“开粥厂”有些印象,当然,普通的地主乡绅是没有电视里乔致庸那么有钱,一开粥厂就能救几万人,但是正是凭借这些曾经被批成“虚伪”的自觉善行,才能多减轻一些灾荒给民众带来的戕害。清末时候,城里稍有钱的人比较常见的是在大灾发生时将做寿的钱,或者办什么其他喜事的酒水钱,都移作善款(上面说的1931年水灾,黄金荣就曾捐出寿仪5万多元救灾)。当然,报纸上第二天便常会刊登收受捐款机构的感谢广告。另外,向一些能够信任的机构认捐也是一种形式,赈济慈善团体会拿着善薄,通过自己的关系网络,去登门募款,政府当局发动募捐在早期是不大能看到。街头巷尾的公益义工拿着善薄到处乞款,与今天行政命令化的募捐方式恰成对比。
新政权建立后,有关救灾赈灾的工作,便全部统一到政府部门了。表面看来,似乎资源应该更能够集中调度,赈灾效率也应该更高,然而,传统中国“官赈”的一些毛病,在当代却一一呈现出来了。也许正因为此,当局目前也似乎想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社会救济活动中来,但效果似乎不彰,耳闻目睹,每次赈灾仿佛只是与官员政绩有关的事情,造成这种局面,大概是谁都不大希望看见的吧。如果没有一定的观念更新,没有一定的配套机制,没有一定的空间释出,或许,官民携手共渡难关,都只能是一种宣传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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