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遗产案昨续审,负责处理遗嘱及信托基金的汇丰国际信托主管刘蔡秀莲作供,揭露阿梅立遗嘱时与家人关系。刘太说阿梅曾向她伤感表示与母关系变差,并“见外地”以“梅太”称呼母亲,但表明仍会供养对方终老,阿梅又强调:“绝对不可以有财产落入姓梅的人手上!”
刘蔡秀莲(下称刘太)表示,在二OO三年十月何冠昌太太傅瑞娜(下称何太)把她的手机号码给了阿梅,阿梅不久致电她,商谈处理财产事宜。她请阿梅将其资产清单传给她,然后两人约好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在阿梅居所见面。当日她到梅宅时,由何太接待她,未几阿梅穿睡衣由二楼下来,边吃早餐边听她讲解。刘太指阿梅除在意如何分产,亦想尽量避缴遗产税。
“不希望她很快一毛钱都没有”
阿梅向刘太提到要做到不能将财产直接给梅妈,但要供养母亲终老,说到此处阿梅情绪波动,刘太引述称:“她(阿梅)说她阿妈不善于理财,好担心一次馈赠给她,她很快会花光……当时她说‘不希望她(梅妈)很快一毛钱都没有,要做乞丐!’讲的时候神情很伤感。”
期间阿梅还向刘太倾诉母女关系,刘太供称:“阿梅叫她妈妈做梅太。她说‘虽然梅太同我关系不是这么好,绝少来往,但我觉得做女儿的,要包容她、供养她,但是保障她的利益,不能一次过全给(财产)她。’”当阿梅想到身患重病,还不禁神伤地说:“可能梅太比我长命!”
但阿梅谈到其他家人时态度转强硬,刘太称阿梅指示她:“除了供养我阿妈外,绝对不可以有财产落入姓梅的人手上!”但一直遗憾自己没受过高等教育的阿梅,仍准备预留金钱供其甥侄升读大学。
阿梅亦说她学佛的师傅“宁波车”把她从低潮绝境带出来,望能赠产予师傅;另又想将两物业送给她一名“很好的朋友”,当时她没向刘太讲出这朋友是谁,但后来她呈交的资料显示,对方是其形象设计师兼好友、原名刘启的刘培基。
刘太建议阿梅成立信托基金,由托管人集中处理。阿梅遂委托会计师与汇丰商讨,最后定案先将持有两个物业的公司之股份赠予刘培基,再扣起一百七十万元作为四名甥侄的教育费后,余下财产成立信托基金,每月拨七万元供养梅妈,确保梅妈能维持聘用一名司机、两名佣人的生活;直至梅妈辞世后,便解散基金将余项赠予师傅的佛舍“妙境佛学会”。
求保密刘培基受益人身份
二OO三年十二月三日,刘太拿备妥的遗嘱和信托契往养和医院给梅艳芳签署,在场还有何冠昌太太。因负责见证的张文龙医生尚有工作暂未到场,三位女士便聊天缓和气氛。刘太指阿梅当时仍 “眼睛骨碌碌”很精神,而阿梅则赞刘太皮肤好,张医生到场后亦附和:“阿梅当然清醒啦!”
阿梅虽身负顽疾,但她不但明白分产安排,还关注该安排能否达到她的目的,其中一项是要确保好友刘培基的受益人身份要暂保密,并要求不要显示在遗嘱及信托契中,刘太遂依指示把刘的名字写在另一份“附录信托备忘录”。当刘太解释信托契,没提到刘培基,阿梅即望刘太一眼示意,刘太惟有解释刘的名字在备忘录,稍后会解释。
避税安排一说即懂
阿梅对遗嘱另一要求是要避税,刘太昨解释该避税方法是合法,计划是委托人(即阿梅)成立信托基金,将名下财产尽数“卖”给受托人(即汇丰信托),受托人则开出一纸欠单。之后只要委托人把欠单存放海外,这笔受托人“欠”阿梅的“债”便是离岸资产,毋须付遗产税。委托人另又在海外立遗嘱,安排在她去世后,将欠单交回受托人,这笔“债项”便一笔勾销,基金运作亦不受影响。刘太赞阿梅“醒目”,对复杂的避税安排一说即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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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蔡秀莲(下称刘太)表示,在二OO三年十月何冠昌太太傅瑞娜(下称何太)把她的手机号码给了阿梅,阿梅不久致电她,商谈处理财产事宜。她请阿梅将其资产清单传给她,然后两人约好十月三十一日上午在阿梅居所见面。当日她到梅宅时,由何太接待她,未几阿梅穿睡衣由二楼下来,边吃早餐边听她讲解。刘太指阿梅除在意如何分产,亦想尽量避缴遗产税。
“不希望她很快一毛钱都没有”
阿梅向刘太提到要做到不能将财产直接给梅妈,但要供养母亲终老,说到此处阿梅情绪波动,刘太引述称:“她(阿梅)说她阿妈不善于理财,好担心一次馈赠给她,她很快会花光……当时她说‘不希望她(梅妈)很快一毛钱都没有,要做乞丐!’讲的时候神情很伤感。”
期间阿梅还向刘太倾诉母女关系,刘太供称:“阿梅叫她妈妈做梅太。她说‘虽然梅太同我关系不是这么好,绝少来往,但我觉得做女儿的,要包容她、供养她,但是保障她的利益,不能一次过全给(财产)她。’”当阿梅想到身患重病,还不禁神伤地说:“可能梅太比我长命!”
但阿梅谈到其他家人时态度转强硬,刘太称阿梅指示她:“除了供养我阿妈外,绝对不可以有财产落入姓梅的人手上!”但一直遗憾自己没受过高等教育的阿梅,仍准备预留金钱供其甥侄升读大学。
阿梅亦说她学佛的师傅“宁波车”把她从低潮绝境带出来,望能赠产予师傅;另又想将两物业送给她一名“很好的朋友”,当时她没向刘太讲出这朋友是谁,但后来她呈交的资料显示,对方是其形象设计师兼好友、原名刘启的刘培基。
刘太建议阿梅成立信托基金,由托管人集中处理。阿梅遂委托会计师与汇丰商讨,最后定案先将持有两个物业的公司之股份赠予刘培基,再扣起一百七十万元作为四名甥侄的教育费后,余下财产成立信托基金,每月拨七万元供养梅妈,确保梅妈能维持聘用一名司机、两名佣人的生活;直至梅妈辞世后,便解散基金将余项赠予师傅的佛舍“妙境佛学会”。
求保密刘培基受益人身份
二OO三年十二月三日,刘太拿备妥的遗嘱和信托契往养和医院给梅艳芳签署,在场还有何冠昌太太。因负责见证的张文龙医生尚有工作暂未到场,三位女士便聊天缓和气氛。刘太指阿梅当时仍 “眼睛骨碌碌”很精神,而阿梅则赞刘太皮肤好,张医生到场后亦附和:“阿梅当然清醒啦!”
阿梅虽身负顽疾,但她不但明白分产安排,还关注该安排能否达到她的目的,其中一项是要确保好友刘培基的受益人身份要暂保密,并要求不要显示在遗嘱及信托契中,刘太遂依指示把刘的名字写在另一份“附录信托备忘录”。当刘太解释信托契,没提到刘培基,阿梅即望刘太一眼示意,刘太惟有解释刘的名字在备忘录,稍后会解释。
避税安排一说即懂
阿梅对遗嘱另一要求是要避税,刘太昨解释该避税方法是合法,计划是委托人(即阿梅)成立信托基金,将名下财产尽数“卖”给受托人(即汇丰信托),受托人则开出一纸欠单。之后只要委托人把欠单存放海外,这笔受托人“欠”阿梅的“债”便是离岸资产,毋须付遗产税。委托人另又在海外立遗嘱,安排在她去世后,将欠单交回受托人,这笔“债项”便一笔勾销,基金运作亦不受影响。刘太赞阿梅“醒目”,对复杂的避税安排一说即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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