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庆魁由"白脸"变"红脸"
4月1日,内蒙古警方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万里大造林公司副董事长、小品剧作者何庆魁占有涉案资金拒不退出情况。
此前,何庆魁一方面声称自己只拿走少量费用,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收取的资金主要用于拍摄电视剧《圣水湖畔》;另一方面又极力撇清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利益关系,表明自己没有参与非法经营活动。
4月12日,何庆魁突然来了个180度大变脸--由"白脸"变"红脸"了:何庆魁透过媒体吹风,承认自己在有些方面处理不当,"有错,咱就认错!"
何庆魁先与内蒙古警方电话联络,后派其子何树成赴专案组探底。几番试探后,4月28日下午,何庆魁终于迈出了退还涉案资金的第一步。
并非简单形象代言关系
经警方核查,何庆魁、高秀敏与陈相贵于2003年就签订了"合作开发百万公顷大造林工程"的《合同书》。《合同书》明确约定何庆魁、高秀敏参与万里大造林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拥有20%的林地销售利润,何、高二人开始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利润分成。2005年7月1日后,何庆魁、高秀敏分别与陈相贵签订了形象代言协议,又以形象代言劳务费的名义从万里大造林公司提取款项。截至案发,万里大造林公司共向何庆魁与高秀敏支付916万元。
警方表示,现有证据说明,何庆魁参与了万里大造林公司部分宣传经营活动,何庆魁与万里大造林公司并不是简单的形象代言关系,而是相互利用的关系。陈相贵正是借着何庆魁等人的名人效应,把万里大造林公司的非法经营活动搞得这么大,诓骗了全国3万多购林群众。
目前,警方已认定何庆魁一人应退的涉案资金数额为488万元。
据万里大造林专案组负责人介绍,何庆魁主动与警方接触后,表示对自己过去的言行有所悔悟,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工作,尽快清退涉案资金。何庆魁同时给警方出具了退款计划。警方对此表示欢迎,但同时强调仅有退款保证是不够的,何庆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退款。
对于警方为什么要求何庆魁退488万元,内蒙古英南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若冰分析:"看来警方不认为何庆魁与高秀敏属于法定婚姻关系。否则,何庆魁应退的涉案资金数额不会是目前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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