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山东省滕州法院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名对《法制早报》山东记者齐崇怀先生和贺延杰先生进行公开审判,并当庭做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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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出庭为齐崇怀先生做无罪辩护的是北京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黎雄兵律师和李春富律师。据李春富律师介绍,今天早上9点开庭后,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中午仅用了半个小时吃饭,下午继续继续开庭。直到今晚21点50分,山东省滕州法院才以敲诈勒索罪判处齐崇怀先生有期徒刑4年、判处贺延杰先生有期徒刑2 年。
据悉,起诉书所指齐崇怀先生和贺延杰先生涉嫌诈骗罪则在律师强力辩护下未成立,最终仅以敲诈勒索定罪,是此次判决的唯一亮点。
而判决结束后,齐崇怀先生和贺延杰先生均未做出是否上诉的决定。
采访结束时,李春富先生指出,此次对齐崇怀先生等做出的有罪判决,是对新闻自由的打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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