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大鳄王石在国难之中言不慎,行不端,成为众夭之的,当属正常。但此排山倒海之势大有过度之嫌,故替王石说句公道话、为众友降降温并兼议相关。
今王石有‘过',但不足以‘罪'论。‘过'不该杀,自可以笔伐之。伐之为戒,在于治病救人。但伐要适可,万不能无度而泛滥。过则本末倒置,事非难分,商非商,政非政,一切重归混沌世界,复沦神鬼之道,那是国人不愿再次看到的伤心记忆。从目前声势和效果看,已足以令其自省,当适可而止。
众友皆知,王石是一商人,商人之责在于经商谋利为主。与其对应的是政府,政府之责在于行政表率为先。商人善举是道德和人性的表现,政府行政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二者有本质区别和社会分工,且不可模糊界线交叉互越越殂代疱。商人为善当多颂扬,政府行政必须监督。商纳税,府用钱,将帅把大局,士卒守阵地,是正常的社会程序和运作流水线。各依其重在身,才能在专业化分工下最大限度地产生社会效益。
说实话,王石及其同类们本不足以让国人如此‘厚待',其‘能量'再大无非区区一巨贾而已。虽然平时在其自己的万科王国中是一介唯我独尊的土皇帝,或许在社会上还有许多的空头衔和虚名誉,但在中国那是不入流的身外之物。他身价虽高,但心底恐不敌地方一握权小吏,也不能、千不能、万不能欲与央府高层一大员、三只破表试比肩了,较之国府更何足论哉?但国人弃府不论而独钟王石者,一是其为人不齿之言之事,二是其人乃民间布衣而非官场大员和敏感标杆,权衡之下自觉讨之无妨,伤之无患,亦正暗合国人永怀之民粹情节。积久未发之下,有此猎物,何乐而不‘虐'之?
一场灾难事,人间未了情。死者无辜,生者有恨。恨无所泄,唯此类人耳!官民之别,当出乎此天壤也。这也验证了,现实中为何要万人竞渡官场之独木桥而不疲的真理,为得就是学而优则仕,仕则富而贵,贵则尊而‘雅'。人生俯仰之间,尊卑贵贱自然渭泾分明,是为圆满,夫何所求?。
就这灾款而言,此次灾情所需重建款额决乃天文数字。至现时止,央府现金支出似三、四十亿元,而民间募筹则已达九十亿之多。从此对比不难看出,此赈灾之社会重责已实实在在地落在了民间,而非本当担此重任的央府。可惜得很,随处多见对王及同类们的批判和攻击,却少有人想得到或是敢于出来对国府的赈灾款之多少‘说三道是'。这虽是内政,可我们也是‘内人'呀,却也没有了一丝的正义感和勇气,何也?民间之人好欺,当权之威难碰呀。人拣好骂的骂之,柿子拣好捏的捏之。悲哉......
王石做得是不够到位,当批之,国府和制度上比他更不到位的人和事,更当责之。可各位看到多少,说过什么?对此,国人为何视而不见了呢?有人会说,央府还要出的,央府还在从别的方面用别手段支援灾区重建的。且住!任何国家对大灾之援也决非只有财政现金而无相关动作,但财政拨款必定是大项中的其中一项。如连此硬性动作也不能做到位的救灾,那还叫‘救灾'吗?如此下来,真不能想像再后来的配套动作会有什么‘出色'表现。
美国在‘次贷危机'下,是数次的整千亿美元的解囊用以平衡市场,这并不是说其政府就在此外毫无相关动作。而我国近年年约九万亿(国家认可的五万亿,还有各种收费四万亿)的财政收入,其中竟然只是点滴恩赐性质的灾害款,若大一中华,就是这区区几十亿的杯水车薪,竟想让巴川蜀地重振河山待后生吗?
想问一句:王石者们吝啬,国府大方了吗?这灾后中国,倒底是谁人之中国?捐赠本自愿,来者受之,拒亦莫怪。因为捐赠只是财政拨款的一个补充,古今还没有一个灾难是靠捐赠渡过难关的。拨款与捐款,本是政府与民间的不同概念,拨款和政府是主体行为,捐款和民间是客体行为,且不要将政府之责推之于国众,有意无意地转化为民间责任。不得不欣喜地承认,此次民间意识的增强,是国民素质提高的表现,是公民意识的觉醒。从此事件中的灾民生存率和援灾到位率上看,更多的是灾民在自救和自保。 --这个国家此时竟无意之中真正的变成是人民自己的国家了!!记住吧,朋友,是自救为主呀!!
希望政府对此觉醒和提高有所察觉和欣慰,之后更当是对其正确高尚的引导鼓励,而决不是打压扭曲!!!在此前提下,不要忘记了政府本身份内该做的重大事情。言者皆有理,民众鄙王石。吝啬与挥洒,适度即为宜。不论是平时还是有事,政府与民间皆应有其各本当担的责任和权利,这是一个理论上必须对等的交换行为,是我们得以自救的前提和保证。任何一方(尤其是执政的强势一方)决不可按自己所需,自私地将二者的对等概念随意解读。
做为一国之主的央府,要担负起一国之尊的表率作用,少花一点腐败钱,饿不坏更饿不死你们,多做一些从善事,无人能推得翻打得倒你们。更要学得有些大国风度,将国民当人看,该出手时必出手,该花钱时定花钱(但不是乱花钱哟),国民自会理解你的好,记住你的恩,拥护你的诚。王石们此后摒弃为富不仁,学得有些社会责任感和道义心;国民们此后学会理性和客观看事物,有些容忍度;总之,社会中人各就其位,各司其责,不论有事没事自然有条不紊,忙而不乱,是为一个国家的正常状态。
如此则国人足矣,中国幸矣。传统中有‘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中,仅得其下'一说,当再加上‘取法乎下,无所可得'。系指批评之言可稍过事实,以防当事人改正时‘打折扣'之意。不论是对王石者们,还是对为政诸君,皆当适用。遍观中国,荣耀尽收现党府,辱名且归旧异类。王石招讨,实逆万民之意;甚者当诛,哪有敢言之声?颂者已多,自不缺一人之微;警言惜少,当不惧寂莫独行。 --这是我历来为文招‘骂'的本意。
2008.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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