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8日,贵州瓮安县群体暴力事件起因:
某初中女生,1992年出生,今年高考她后面有个女考生,问她要答案,她不给,6.21号的晚上被她被那个女生叫出去,那女生竟找了几个社会人渣把她先奸后杀,尸体抛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新桥。
两天后尸体被人发现,警方严密侦察,很快抓到嫌疑人,可仅隔一天,警方就放了那三个罪犯,原因是其中有两个罪犯后台很硬,那个教唆强奸杀人的女生,竟是此县县长的侄女。
事情暴露后,死者的叔叔问派出所讨说法结果被打断脚筋进了瓮安县人民医院!婶婶也被打的牙齿脱落剃了光头关进了派出所。死者的父母就一直在西门河桥边的事发地守着那副装着女儿尸体的冰棺,无能为力!事发至今已经有一个星期了,女孩的尸体还一直放在现场! 有人反应说公安局曾派人要强制处理尸体被群众哄退。
冲突发生:
开始一群学生拉着横幅为那女生申冤,去政府没找到人,然后去公安局,公安局的拿着那个电棍出来乱打学生,然后就打起来了,学生和群众就把公安局的10多辆车全砸了,后来就把公安局二楼也砸了,然后点了把火把公安局烧了,后来就把那些车烧了,消防队的来灭火,都被打了,消防车也开不进去。
接着事态无法控制。公安局,县政府,民政局被焚烧。公安局里面的人员被围困无法出来,各地警察纷纷调往瓮安县。
这件事情是真实的。
网友补充:受害人的叔叔在医院重伤不治已经死亡; 受害人的父亲被人挑断脚筋。
官逼民反:
我们的老百姓只要一提到我们的政府,就会说:"政府就是征服,不政府老百姓就不叫政府了",人民的政府为什么被人民群众称之为"征服"呢!?
对这次的贵州瓮安县群体暴力事件,我们的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一定妥善处理和妥善解决这起非偶然,不是第一起,更不是最后一起的暴力事件,官逼民反,是个自然规律,也是个因果必然。
如果不是贵州瓮安县的公安局和县政府包庇纵容罪犯的话,是绝对不会发生这起暴力事件的,在处理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组织和政府职能部门,不能一味而又简单的处理当事人,而是要严惩不怠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责任人,我们的百姓都是弱者,如果没有天大委屈,他们何苦要以死来抗争呢!?
当务之急是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由中央级主流媒体全面而客观的报道事件的处理和进展情况,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有路见不平,把刀相助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从表面上看是一起群体暴力事件,但是明白人一眼就能看得出我们政府,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的地方组织和地方政府是何等的野蛮无耻,横行乡里、欺软怕硬、欺上瞒下、瞒天过海,他们就是土皇帝,活阎王,这次的暴力事件是官逼民反的必然恶果,这就要求我们的组织和各部门要因势利导,从重从快严惩不怠我们的政府人员,官僚主义、官官相护是导致这次事件的主要因素,我希望并请求中央,尤其是胡温当局要派亲差特使,亲自过问此事件,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靠一味的打压百姓是绝对处理和解决不好问题的,我们要从宽处理当事人家属和爱国人士,而且要严惩不怠该县公安局的主要负责人,严惩不怠该县县委、县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更要严惩不怠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这个祸国殃民的东西,否则,结局只能是把全部的中国人民都杀光也解决不了问题,故人云:"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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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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