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透过瓮安事件解析中共的官场文化
6月13日中共中央召开非常规会议,号召全党"共克时艰"。不少人又心生希望,觉得党总算有了危机意识,再次"居安思危"了。但随之发生的"瓮安事件",却让人看到了中共"共克时艰"的一场实战,即为了维持稳定,对任何民变都放弃软性的"安抚",不问三七二十一,一律视之为"匪",痛加硬剿。查明瓮安死亡女生之死因,并非什么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正常情况下(比如是美国这样的民主国家),只要从死者身上取样再比对DNA,事件真相即可明白。但这简单的问题放置在中国这缸污水里,立刻就被搅成深不见底的一潭黑水。
三个疑凶及一个涉案女生的家庭背景,看起来似乎也不算太硬:第一,他们的靠山之级别,在中共等级制的阶梯上最多也就刚登上最低阶的科级而已。但中共崇尚官本位,在一个边远县城里,县令之威势等同君主,中国历来就有"破家县令"之谓,今天依旧如此。第二,疑凶与涉案女生似乎也并非"县太爷"直系子弟,只是子侄而已。为什么官员要如此护卫这些不肖旁支子弟的恶行呢?
要解释第二点,必须从中共的官场文化谈起。中共官场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流行一段话:反贪抓的不是贪得最多的,也不是最倒霉的,而是不长眼的小气鬼。只要上送三级,保准没事;看一个官员有没有本事,不是看他贪污的数量,而是不管贪多少都不会出事。
这段话其实涉及到官场的保护伞问题。所谓"上送三级",指官员为了自己的安全,除了买官费用之外,还得上交(包括越级上交)"维持费用",将上级都编进自己的关系网中,否则出了事没人保。只要手中有权,贪污人人都会;但是否有本事编织关键时刻用得着的"关系网",罩住自己,那才算是真本事。中国许多闹得惊天动地的冤案,其实最初那个死结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村官或者镇官打下的,但由于一层套一层的政治保护关系,一些案情简单、是非曲直也很明白的案件最后被打上不少死结,牵扯纠缠,无法解套。这几年闹得沸沸扬扬至今未见雪冤的黄静案、高莺莺案莫不如此。
从官员本身来说,除了部分不可救药的糊涂蛋之外,即使自身品行不端的人,也大都愿意子弟成材,这是他们用各种灰色收入将子弟送往海外留学的动机。他们当然更不愿意子弟的恶行影响自己的乌纱帽,将自己弄钱的"本钱"给折腾光。但中国黑暗的官场文化却使他们卫护子弟恶行成了必须。
比如,贵州瓮安那些未公开出场的官员护卫旁支子弟,与其说是为了亲情,还不如说是为了面子与"罩得住人"的官场声望。试想想,这些官员在地方上混,完全靠的是一张关系网,上面要有人保护自己,官员本人还要保住下面各种各样托庇于自己的人。一旦连自己的子侄辈都罩不住,不仅是面子往哪里搁的问题,还有个人心离散的问题:上级觉得你这人能力不行,连自己家里人都管不好,出了点事就罩不住,说不定哪天会连累我,不能再与你沾边;而各种托庇者也会想:你连自己的亲侄儿外甥女都保不住,看来后台也不太硬,我再往你身上投资,只怕是钱会打了水漂。而且,就算是这次大义灭了亲,今后在升迁时,有人会利用这点说你管教子侄不严,曾经如何如何。一通利害帐盘算下来,什么死者的冤情,事件的是非曲直统统被放置一边,只考虑如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至于帮忙化解的人有的是,关系网上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下级都会出马,保上司即保自己。
高高在上的周永康、孟建柱们支持瓮安地方当局的镇压,倒并非他们与隔了多少层的瓮安某官有直接的利益瓜葛,更主要是出于"稳定"与"共克时艰"这一大局的需要。这种事情要是查下去,不知会扯出多少见不得人的事情。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一案,最后是利用了浙江京官与湘军派系的矛盾才得以雪冤,但却引发一场官场地震,摘了包括两位督抚在内一百余位官员的花翎顶戴--中共如今正要凝聚党内人心"共克时艰",怎能拿官员利益不当事?几条草民的命,怎比得上"稳定"大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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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