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期间,数篇以纳税人名义写的"向郎平们索赔"的文章,让人看了悲喜莫辨:喜者,是纳税人这个名词终于落户中国;悲者,是纳税人这个概念的政治内涵到了中国又难逃"淮桔成枳"之命运。
这些文章乍看写得不无道理,比如"众所周知,国家培养一个优秀的运动员需花费钜资,郎平的身上凝结了多少我们纳税人的心血啊!""支援郎平们起来的物质 基础是谁提供的?政府吗?错误!有形的政府是社会财富的消耗者,而非创造者。......正是举国老百姓提供的税收的一部分,被花费在举国体制的运动员培养上,...... "。
这些文章还算明白支撑"举国体制"的基础是纳税人的钱,也懂得"政府不创造财富"这一基本道 理──这说明历经30年对外开放,中国人已从毛泽东时代那种"党与政府养活了我们"的谬见回归到"政府并不创造财富"这种常识,总算完成了"谁养活谁"的 认识飞越,堪称一大进步
但这些"问责"文章恰好忽视了一个基本环节,即在运动员与纳税人当中,有一个充当收税与使用税收的权力主体 ──中国政府,因此纳税人问责的主体不应该是税收的间接受益者──运动员以及当年的受益者海外军团,而应该是税收的直接支配者中国政府;问责的内容应该是 体育的举国体制所导致的资源严重错置与社会不公。由于这些文章在问责物件这第一步就踏错了地方,问责的内容因而也就没有意义。联系国情往深了想,这些写作 者不无道德作伪之嫌疑。
但我更想讨论的是为何会发生这种问责物件错置的社会根源,因为纳税人问责物件错置,实缘于对纳税人观念的片面理解。许多中国人的政治常识来源于学校教育,于是我上网找到了中国高中一年级政治教科书下册的第五课──"财政税收和纳税人"及其标准教案。
通篇看下来,教科书的教学重点是培养学生的纳税意识,让学生明白国家凭藉政治权力依法征税是天经地义之举,逃税、抗税都应受法律制裁。至于纳税人的权 利,比如纳税人有权要求政府财政收支透明化,政府应对纳税人履行何种责任,政府浪费纳税人的税收应该承担什么责任,教科书并无涉及。当然,民主国家纳税人 享有的政治权利与人权等等,比如实质性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等在教科书中更是踪影全无。简言之,中学政治教科书有关"纳税人 "应有的社会、政治意涵被全部略去,只保留了"向政府上交税收"这一条。这样一来,今天中国纳税人与中国几千年封建王朝治下农夫并无不同,都只是义务主体 而不是权利主体,其存在价值都是向皇帝(或政府)提供税收。这种消解了公民权利的税收,当然不会成为公民与政府之间政治博弈的工具。
与此同时,我也查到了几篇谈税收人权利的文章,作者用学术语言提到了纳税人权利缺失的问题,但缺失的是什么权利却语焉不详。只有一篇提到了纳税人概念与宪 政的关系。但这些文章的影响与教科书比起来,简直就不算什么,因为教科书对青年一代的人生观形成实有无与伦比的重要影响。美国经济学教科书的祖师萨缪尔森 曾说过:"你们只管写或改写美国宪章,我只要能写大学生一年级本科生的教科书就可以了!""一种思想、一个人的名字,如果有机会写进教科书,则不管他的观 点是否正确,他是否杰出,都很容易成为不朽的"。正是在这种抽掉了纳税人政治意涵的教科书灌输下,才有上述这种从来不敢以纳税人身份问责政府,只敢向失去 政府保护的前运动员问责的文章问世。
我很希望这些以 "纳税人"名义写作的人做这样几件事情:一是要求北京奥会与国家体委向全民公示奥运专项资金的流向与国家审计署历年对这项基金的审计结果,就此大胆地展 开公民问责;二是要求政府就体育的"举国体制"开展全民公决。因为体育界"海外军团"带给"整个中国纳税人的伤害",与举国体制及腐败带给全体纳税人的巨 大伤害相比,只要不有意装傻,就不难明白孰轻孰重。
──转自《华夏电子报》第 2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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