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频发:山西省长位子成火山口
2008年9月8日,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发生特别重大溃坝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根据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初步调查,这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在社会上造成了特别恶劣的影响。山西省省长孟学农、副省长张建民对上述事故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接受孟学农引咎辞去山西省省长职务的请求,同意免去张建民的山西省副省长职务。对此次事故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由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07年原山西省长于幼军因黑砖窑事件离职后(据说现在因经济问题被双规),现任山西省长孟学农又因此次溃坝事故而引咎辞职。由此看来,在这个事故多发的省份,省长一职已势同火山口,搞不好随时会因事故发生而下台!
发生事故问题总要有人出来担责,所以说孟学农的主动辞职是明智的,虽然很冤很倒霉,也很值得人们同情。但辞职完了不代表一切都结束了,如何总结教训,如何研究寻求对策,如何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发生才是根本!
为什么山西老是没完没了地发生同样类似的事故,为什么事前监督总是无效,个中原因难道不值得反思吗?
山西是能源资源大省,能源资源在给当地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也给当地带来巨大不幸,那就是频发的事故和严重的环境污染!资源和能源的无度开发在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和富了一带少数人同时,也坑害了几代乃至几十代当地多数人!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事故频发,表面上原因是"企业违法法规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安全整改指令不落实,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不得力"等等。但深层次原因无不是利益使然!现在一些地方为了所谓政绩,打着经济发展旗号,亲商、媚商不遗余力,不管什么商人企业一股脑地引进来,至于群众利益受损与否则不是他们考虑范围!
正是利益疯狂追逐导致了当地一些政府和老板对资源无序掠夺,为了降低掠夺成本,他们视人命如草芥,连起码的安全设施都不愿投入!而本应负起监管职责的当政府地监管部门非但不认真履行职责,反而在好处的诱惑下与被监管对象狼狈为奸,沦为不法奸商的打手和走狗,不遗余力地维护起那些不法老板的利益来!如此则发生事故是正常不过,不发生事故才怪!另外至今让人不明白的是作为国计民生命脉的诸如煤炭铁矿等能源资源,国家不去很好地掌控,居然放手让一些私企老板随意承包开采,到底为什么?如果国家能够把这些能源资源统一管理,合理有序开采,还会有这么多问题发生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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