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广西阳朔县某行政单位原股长因“不满同事工作态度”,竟然往茶壶中添加尿液和唾液,以此获取“心理平衡”。 3名同事隐蔽摄下股长恶行并通过网络公之于众,最终引来记者追踪和警方介入调查。
金黔在线9月28日报道阳朔县某行政单位财务股原股长因“不满同事工作态度”,竟然往茶壶中添加尿液和唾液,以此获取“心理平衡”。 3名同事饮此茶水数月感觉有异,隐蔽摄下股长恶行并通过网络公之于众,引来记者追踪和警方调查。目前,当事人均已调离原岗位,作恶者表示“很后悔”,受害 人要通过法律讨公道。记者经过3个月跟踪采访,终于掌握了这起罕见的“心理报复”事件的来龙去脉。
网上痛批“变态股长”
今年6月,记者从桂林一网站论坛中看到一条6月19日发的帖子,粗黑标题为《股长手段下流三同事吃三个月老尿》,痛批阳朔县某行政单位计财股股长李某,说他 数月以来几乎每天上班时,都偷偷往办公室茶壶内倒进自己的尿液和唾液,被3名不知情的女同事饮下。由于感到身心不适及味道不对,同事起了疑心,在隐蔽处设 置数码照相机,拍下了李某的恶行。
记者搜索,发现该帖被不少网站转载,点击量很大,回复率也很高。少数回帖者质疑发帖者“炒作”,而更多回帖则痛批李某变态恶心、心理不健康,更有人直指其:“道德败坏且心理变态”,建议给予严肃处理。
此后,记者一直留意追踪,并在6月26日下午,来到阳朔县某单位采访此事。在该局工作牌上看见,计财股股长确实姓李,而该股也有他的3名女同事,分别是宾 某、吴某和胡某,但在这4人的去向栏上均标“外出”。该局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说,此事已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上级领导都已知情,对此非常重视。不过该负责 人表示,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在此期间,他们不能评论任何一个人的对与错。该负责人说,事发后4名当事人都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全都已休假,也不愿提供他 们的联系电话。
隐蔽取证拍下恶行
为将此事弄个水落石出,从6月底至今,记者多次联系该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对方一直称已将茶壶和茶水送至自治区公安厅检验,结果还未出来。
记者多方打听后,于9月24日下午3时30分再次来到阳朔县某单位,找到了3名女当事人,她们向记者讲述了这一“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据了解,计财股共有3个办公室,其中一个供李某专用,一个是她们办公,还有一间作为放置材料发票和烧开水的库房。
“这种事以前只在电影里见过,想不到竟会发生在我们头上。”她们说。 6月2日上午8时许,正在办公室工作的吴某突然看见,李某用一张白纸挡住一个纸杯,往宾某盛豆浆的杯子里倒入不明液体。她当时感到非常吃惊,“以为自己眼 花了”,并立即将此事告知身边的胡某。当天下午,她们趁李某外出时,在其办公室发现一个纸杯里有黄色不明液体。她们说,当时将纸杯做了记号后放回原位,而 后又将此事告知宾某。次日,她们再去李某办公室找到那个纸杯时,发现已被更换,但杯内仍有黄色不明液体。宾某还拿起尝了尝,感觉味道有些苦涩,与平时喝茶 时的苦味十分接近,她们便开始怀疑李某往茶壶里倒了这些不明液体。
6月4日早上,她们将数码相机放在库房窗台上,用窗帘布遮盖,只露出一个镜头,结着又将装有菊花茶的茶壶放在原位,来回试验了几次,确定能拍到全景后才离 开。当天上午8时多,李某又来到库房,悄悄往茶水内倒入不明液体。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整个过程已被数码相机拍摄下来。 6月5日上午,3名女同事再次精心布置,又拍到了李某往茶壶内倒入不明液体的录像。
记者在她们提供的录像中看到,李某端着一个纸杯推开库房门后,看看四周无人,又走出门看看,才迅速走到茶壶边,揭开盖子把手中纸杯里的不明液体快速倒进茶水中,接着转身快步离开,出门时还不忘回头看看茶壶。
坦承茶壶添加秽物
6月5日中午,3位女当事人拿着录像,将此事反映给局领导,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当天下午,该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来了10多名警察,将她们和李某带 到派出所调查。李某接受讯问时陈述,他因不满3名女同事的工作态度,从今年2月开始就往她们的水杯和茶壶中倒入自己的尿液和唾液,以此来平衡自己的心态。
3名女当事人说,事发前,她们与李某关系很好,除了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争执过几次以外,没有一点个人恩怨。以前,她们在半夜出现失眠等症状时,以为是工作劳 累所致,还经常打电话、发短信找李某倾诉。今年2月,李某还专门从家里带来一罐咖啡给吴某和胡某,她俩二话没说就放心收下,并将咖啡喝完。
“他这样报复,我们实在想不明白。”3位女当事人说,如今该单位很多人不敢随便喝水,有的办公室还配备了小冰箱,存放未开瓶盖的矿泉水和饮料。此外,3名 女当事人表示,此事已被四处传播,她们后来调到别的股室上班后,一些同事还对她们另眼相看,不敢接近她们,3人为此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
接受采访表示后悔
9月25日上午,记者拨通了李某的手机。通过对话了解到,李某现在对自己的行为也很后悔,他称自己有“心理疾病”,有气没地方发泄,才出此下策。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往她们喝茶的茶壶内倒入自己的尿液和唾液没有?
李某(以下简称“李”):倒了,确实有这么回事,我在警察面前也承认了。
记: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李:说来话长,主要是因为平时工作上的一些摩擦,而且自己也有一点心理疾病,曾到桂林医院看过。
记:你们都是同事,有什么事情为何不当面讲清楚?
李:做财务工作的,工作压力很大,平时给她们布置任务,要求相对严格一些,对方便接受不了,于是发生争执。自己又没有什么个人爱好,也不喜欢向领导打‘小报告’,心里窝了一肚子气没有地方发泄,于是就想到采取这种方式来报复她们。
记:你现在对这件事情感到后悔吗?
李:当然后悔了,自己曾经倒过以后就后悔过,但后来控制不了自己,没有办法,便继续做了下去。
记:现在你已清醒过来了,如何看待你的行为?
李:这是工作上的摩擦,不扯那么多了。
公安部门称不构成犯罪
记者从当地公安机关在7月29日出具的调查报告上看到,该县公安局于6月10日将该案列为“投毒案”调查,并将茶水及部分可疑尿液送往自治区公安厅作毒物分析、检验,同时还将部分可疑尿液送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尿常规检验。尿常规报告示酸碱度正常、尿比重正常。
7月4日,自治区公安厅物证检验报告结果显示:从所送检材料中,均检出1,7-二甲基黄嘌呤和氨茶碱。这就表明,茶水内除含有尿液以外,还有这两种物质。 3名受害者到广西工人医院诊断后,结果表明无铅、砷、氟、毒鼠强中毒。
之后,李某在调查中除了承认倒入尿液和唾液外,一直否认倒入药品。刑侦大队在李某住处没有发现有可疑药物,调查也未发现李某购买过可疑药物。因此,当地公安机关定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投毒罪。而相关法律也没有对李某的处罚依据。
据此,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撤消对李某投毒一案的调查。
受害者要依法维权
李某所在单位的监察室负责人说,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报告,他们已决定在9月1日将李某调到下属某单位上班。
对 此处理,3名女当事人表示,检验结果显示,茶水中还含有氨茶碱和1,7-二甲基黄嘌呤。这是治疗哮喘病的药物,若长期服用将会出现多项不良反应,如早期恶 心、失眠等,直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而她们出现的一些症状,跟早期不良反应极为相似。而且李某曾特意送给她们一罐咖啡,内中可能暗藏玄机。
她们说,李某的行为严重践踏和蹂躏了她们的人格和尊严,因此一定要将李某告上法院讨个公道。
桂林市某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说,此事肯定构成了民事侵权,往别人喝茶的茶具内倒入尿液和唾液,给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上都造成了伤害。因此,受害者可以追究民事责任,并提出赔偿。
律师说,受害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等待法院根据李某行为的情节程度判决是否构成侮辱罪。而李某的行为长达几个月,情节严重,若法院判决侮辱罪成立,等待李某的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来源:
金黔在线9月28日报道阳朔县某行政单位财务股原股长因“不满同事工作态度”,竟然往茶壶中添加尿液和唾液,以此获取“心理平衡”。 3名同事饮此茶水数月感觉有异,隐蔽摄下股长恶行并通过网络公之于众,引来记者追踪和警方调查。目前,当事人均已调离原岗位,作恶者表示“很后悔”,受害 人要通过法律讨公道。记者经过3个月跟踪采访,终于掌握了这起罕见的“心理报复”事件的来龙去脉。
网上痛批“变态股长”
今年6月,记者从桂林一网站论坛中看到一条6月19日发的帖子,粗黑标题为《股长手段下流三同事吃三个月老尿》,痛批阳朔县某行政单位计财股股长李某,说他 数月以来几乎每天上班时,都偷偷往办公室茶壶内倒进自己的尿液和唾液,被3名不知情的女同事饮下。由于感到身心不适及味道不对,同事起了疑心,在隐蔽处设 置数码照相机,拍下了李某的恶行。
记者搜索,发现该帖被不少网站转载,点击量很大,回复率也很高。少数回帖者质疑发帖者“炒作”,而更多回帖则痛批李某变态恶心、心理不健康,更有人直指其:“道德败坏且心理变态”,建议给予严肃处理。
此后,记者一直留意追踪,并在6月26日下午,来到阳朔县某单位采访此事。在该局工作牌上看见,计财股股长确实姓李,而该股也有他的3名女同事,分别是宾 某、吴某和胡某,但在这4人的去向栏上均标“外出”。该局办公室负责人对记者说,此事已在网上传得沸沸扬扬,上级领导都已知情,对此非常重视。不过该负责 人表示,公安部门正在调查,在此期间,他们不能评论任何一个人的对与错。该负责人说,事发后4名当事人都背上了沉重的心理包袱,全都已休假,也不愿提供他 们的联系电话。
隐蔽取证拍下恶行
为将此事弄个水落石出,从6月底至今,记者多次联系该县公安局一名负责人,对方一直称已将茶壶和茶水送至自治区公安厅检验,结果还未出来。
记者多方打听后,于9月24日下午3时30分再次来到阳朔县某单位,找到了3名女当事人,她们向记者讲述了这一“做梦都不敢想的事”。
据了解,计财股共有3个办公室,其中一个供李某专用,一个是她们办公,还有一间作为放置材料发票和烧开水的库房。
“这种事以前只在电影里见过,想不到竟会发生在我们头上。”她们说。 6月2日上午8时许,正在办公室工作的吴某突然看见,李某用一张白纸挡住一个纸杯,往宾某盛豆浆的杯子里倒入不明液体。她当时感到非常吃惊,“以为自己眼 花了”,并立即将此事告知身边的胡某。当天下午,她们趁李某外出时,在其办公室发现一个纸杯里有黄色不明液体。她们说,当时将纸杯做了记号后放回原位,而 后又将此事告知宾某。次日,她们再去李某办公室找到那个纸杯时,发现已被更换,但杯内仍有黄色不明液体。宾某还拿起尝了尝,感觉味道有些苦涩,与平时喝茶 时的苦味十分接近,她们便开始怀疑李某往茶壶里倒了这些不明液体。
6月4日早上,她们将数码相机放在库房窗台上,用窗帘布遮盖,只露出一个镜头,结着又将装有菊花茶的茶壶放在原位,来回试验了几次,确定能拍到全景后才离 开。当天上午8时多,李某又来到库房,悄悄往茶水内倒入不明液体。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整个过程已被数码相机拍摄下来。 6月5日上午,3名女同事再次精心布置,又拍到了李某往茶壶内倒入不明液体的录像。
记者在她们提供的录像中看到,李某端着一个纸杯推开库房门后,看看四周无人,又走出门看看,才迅速走到茶壶边,揭开盖子把手中纸杯里的不明液体快速倒进茶水中,接着转身快步离开,出门时还不忘回头看看茶壶。
坦承茶壶添加秽物
6月5日中午,3位女当事人拿着录像,将此事反映给局领导,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当天下午,该县公安局、辖区派出所来了10多名警察,将她们和李某带 到派出所调查。李某接受讯问时陈述,他因不满3名女同事的工作态度,从今年2月开始就往她们的水杯和茶壶中倒入自己的尿液和唾液,以此来平衡自己的心态。
3名女当事人说,事发前,她们与李某关系很好,除了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争执过几次以外,没有一点个人恩怨。以前,她们在半夜出现失眠等症状时,以为是工作劳 累所致,还经常打电话、发短信找李某倾诉。今年2月,李某还专门从家里带来一罐咖啡给吴某和胡某,她俩二话没说就放心收下,并将咖啡喝完。
“他这样报复,我们实在想不明白。”3位女当事人说,如今该单位很多人不敢随便喝水,有的办公室还配备了小冰箱,存放未开瓶盖的矿泉水和饮料。此外,3名 女当事人表示,此事已被四处传播,她们后来调到别的股室上班后,一些同事还对她们另眼相看,不敢接近她们,3人为此承受着很大的心理压力。
接受采访表示后悔
9月25日上午,记者拨通了李某的手机。通过对话了解到,李某现在对自己的行为也很后悔,他称自己有“心理疾病”,有气没地方发泄,才出此下策。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往她们喝茶的茶壶内倒入自己的尿液和唾液没有?
李某(以下简称“李”):倒了,确实有这么回事,我在警察面前也承认了。
记:你为什么要这样做?
李:说来话长,主要是因为平时工作上的一些摩擦,而且自己也有一点心理疾病,曾到桂林医院看过。
记:你们都是同事,有什么事情为何不当面讲清楚?
李:做财务工作的,工作压力很大,平时给她们布置任务,要求相对严格一些,对方便接受不了,于是发生争执。自己又没有什么个人爱好,也不喜欢向领导打‘小报告’,心里窝了一肚子气没有地方发泄,于是就想到采取这种方式来报复她们。
记:你现在对这件事情感到后悔吗?
李:当然后悔了,自己曾经倒过以后就后悔过,但后来控制不了自己,没有办法,便继续做了下去。
记:现在你已清醒过来了,如何看待你的行为?
李:这是工作上的摩擦,不扯那么多了。
公安部门称不构成犯罪
记者从当地公安机关在7月29日出具的调查报告上看到,该县公安局于6月10日将该案列为“投毒案”调查,并将茶水及部分可疑尿液送往自治区公安厅作毒物分析、检验,同时还将部分可疑尿液送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尿常规检验。尿常规报告示酸碱度正常、尿比重正常。
7月4日,自治区公安厅物证检验报告结果显示:从所送检材料中,均检出1,7-二甲基黄嘌呤和氨茶碱。这就表明,茶水内除含有尿液以外,还有这两种物质。 3名受害者到广西工人医院诊断后,结果表明无铅、砷、氟、毒鼠强中毒。
之后,李某在调查中除了承认倒入尿液和唾液外,一直否认倒入药品。刑侦大队在李某住处没有发现有可疑药物,调查也未发现李某购买过可疑药物。因此,当地公安机关定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投毒罪。而相关法律也没有对李某的处罚依据。
据此,该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也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建议撤消对李某投毒一案的调查。
受害者要依法维权
李某所在单位的监察室负责人说,根据公安部门的调查报告,他们已决定在9月1日将李某调到下属某单位上班。
对 此处理,3名女当事人表示,检验结果显示,茶水中还含有氨茶碱和1,7-二甲基黄嘌呤。这是治疗哮喘病的药物,若长期服用将会出现多项不良反应,如早期恶 心、失眠等,直至呼吸、心跳停止致死。而她们出现的一些症状,跟早期不良反应极为相似。而且李某曾特意送给她们一罐咖啡,内中可能暗藏玄机。
她们说,李某的行为严重践踏和蹂躏了她们的人格和尊严,因此一定要将李某告上法院讨个公道。
桂林市某律师事务所蒋律师说,此事肯定构成了民事侵权,往别人喝茶的茶具内倒入尿液和唾液,给受害者的身体和精神上都造成了伤害。因此,受害者可以追究民事责任,并提出赔偿。
律师说,受害者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李某的刑事责任,等待法院根据李某行为的情节程度判决是否构成侮辱罪。而李某的行为长达几个月,情节严重,若法院判决侮辱罪成立,等待李某的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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