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是该村一名普通老百姓。2003年底,村里统一竞标承包运输公司,刘某的竞标价是30万,结果万庄村党支部书记刘秀德给了竞标价为17万的他侄子刘文宪。刘某和村里几名参加竞标的人都觉得刘秀德的做法有失公正,于是他们五六个人一块去镇里讨说法,结果镇里不管,他们又去县里,结果县里也不管。村里以后几年都是如此,只要有什么竞标承包的项目,村里大队都承包给那些跟村里或者在镇政府当官有关系的、走后门的、有权有势的。
他们还仗着自己的权利,非法占用农民土地,非法建各种化工厂,非法建居民楼来买卖,非法建庙。{以上事实在2008年6月12日由《山东法制报》以一篇【昌乐县朱刘街办强征毁坏600亩基本农田】进行公开曝光。见《山东法制报》法镜周刊2008,第22期A5版民生话题,标题为【又一圈地招商秀在昌乐县朱刘街办上演,村民们由无奈转为愤怒】}
自2003年起,村里干部收受贿赂,为谋私利置村民利益于不顾,此类事情不断发生,村民怨声四起。刘某同村里几个村民曾经去镇里和县里揭发相关当事人贪污受贿、非法占用农民土地以及大队里账目不清,结果是镇里和县里都一拖再拖,最后说查不出任何问题。后来刘某同村里几个人商量,找来淄博市审计局来审查村里帐目,结果审查出很多帐目不清,几十万的巨款没有下落。刘某几人以此为证据,请求昌乐县公安局侦察此事,结果昌乐县公安局一拖再拖就是不予立案。(不予立案原因是县里相关领导也收受了贿赂)。
2004年下半年,刘某认识了一名王记者,王记者了解了村里状况后,对刘某说可以上报揭发他们的腐败行为,但要给出版的费用。刘某为伸张正义,为全村的百姓能过上正常的日子,拿出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血汗钱交了王记者要求的出版费用。后来这个王记者领刘某见了另外两个记者,他们告诉刘某说上报纸揭发相关领导的所作所为还需要再交一些出版费,否则就不能登报。刘某苦于无处揭发无处投诉,只得再次相信这些记者,按他们要求又交了一笔出版费。于是在2004年12月,一篇文章名为"村支书竟做荒唐事,发起建庙,百姓掏钱"的文章在一本机上读物《现代文明画报》上出版了。但是此文章出版后,事实并没有象王记者当初许诺的那样会引起轰动,刘某也觉得上当受骗了。
由于几年来县里的经济不断发展,这些村干部镇干部更加有机会利用职务之便开后门,为非法占用耕地的人做保护伞。在2008年的春天,刘某和几个村民去潍坊市上访,市里来人结果查出很多的问题:帐目不清,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建造大片的工厂,非法建居民楼买卖。于是判决给予刘文宪罚款560万的惩罚。
自2008年7月1日起,被罚巨款的刘文宪非法组织他的公司员工来到刘某家里闹事,一天两次,每次1个小时,每次来的人数在20-100人不等,来了之后就揣刘某家的大门,破口大骂,并由玲玲带头扬言口号"打倒刘某"。刘某的妻子打110,公安局的人碍于刘文宪的背后关系,来了也只是围在外面,根本就不上前阻止。这一闹就整整11天,刘某一家5口及80岁的老母亲没吃过一顿安稳饭。夜里12点,刘文宪就找些黑社会的人整夜围着刘家转,扬言只要一看到刘某就打到死不了为止。为了刘某的人身安全,刘某妻子每天把刘某藏在家中。整个村子被他们搞的乌烟瘴气,百姓不得安宁。刘某为国家挽回将近600万元的损失,到头来确得到了这样的下场!!!而且法律并没有维护他,县里对此事更不加阻止。
之后村里镇里的相关干部怕刘某继续上访,怕刘某再上访潍坊市、上访北京,于是镇里天天派人盯着刘某,刘某走到哪跟到哪,一不小心跟丢了就跑到刘某家里去质问刘某妻子刘某的去向,这个时候可以说已经是把刘某给软禁起来了。
在今年2008年8月,那个王记者被查出是个假记者,专门利用记者的幌子帮报社杂志拉生意赚取中介费用。这个假记者在归案后便把之前的几个诈骗行为都交代了,其中就有04年他给刘某出版文章这件事情。
于是县里公安局找到刘某,跟刘某要当初给记者的汇款单,并说是为村里的老百姓做事,要查获这些贪污受贿者。而其实他们早就算计好了,因这几年大队里错误太多,刘某又上访告他们官官相互贪污受贿,于是他们便想趁此机会给刘某盖上行贿记者的罪名,把刘某关起来,就没有人去市里去北京揭发他们了。但刘某听信他们的谎言,把当时的汇款单子给了他们。
结果在2008年10月9日,他们就给刘某盖上行贿罪的罪名,把刘某抓进昌乐县公安局,并不得任何人接见。刘某被关起来的第十八天,连刘某妻子从市里找来的律师都不让见。他们这种无视法律程序,私自定罪的行为连市里的律师看了都觉得瞠目结舌。县里相关领导更是一再庇护朱刘镇和万庄的相关干部,就是要置刘某于死地,他们认为这样以后就不会有村民再敢上访,他们就可以利用公职贪污受贿,欺负不敢说话的老百姓。刘某这几年收集了不少他们受贿和滥用职权的事实证据,所以他们想不通过正规的法律程序,直接判罪。
现在刘某人一直被关押,县里领导无视国家法律,律师不让请,请律师不让见,难道国家的这些法律法规对老百姓就没用吗?不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么?为什么政府出面,法律失去了效力,法律只为当官的做保护伞么?老百姓就这样可以被无辜冤枉吗?难道就任由这些人胡作非为,草菅人命?
以上所述无半点作假。望领导能调查此事,望有良知的人们给予我们一个说法。望法律给我们一个公平公正的机会!还刘某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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