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失业保险金 不失业不能用不合理

《广东百亿失业保险金躺在银行“睡大觉”》的报道,一石击起千重浪。不少市民纷纷就用好沉淀的基金建言献策,也提出不少疑问。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权威的劳动专家

动用基金 会否影响“保命钱”?

能否用好结余的基金,是市民关注的热点!当前就业形势严峻,有人提出:失业保险基金是“保命钱”,动用后基金是否安全?

就此,中山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教授认为:失业保险基金的作用 ─

一、是消极、被动地应对失业现象,只是发放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待遇等。

二、是积极、主动地提前介入防范失业、促进就业,使参保人尽量不失业或更快地找到工作。

1999 年国家出台的《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主要用在失业人员生活保障上,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费、抚恤金等,以及领取失业待遇期间的培训补助等,是被动式的,不失业、或待遇期满后就不能享受。

申曙光认为,目前我国失业保险基金这种“不失业就不能用”的情况并不合理!

失业保险基金,不能看成是非到最后关头才能动用的“保命钱 ”,就业环境好时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多,就是为了应对就业环境转变。在当前就业形势趋于严峻的情况下,与其让大量的基金“睡大觉”,积极主动地用好基金更为可取。

结余多能否大幅提高失业金?

有人提出,既然基金结余多,何不直接大幅提高失业人员的失业金?

对此,省社科院社会学与人口学研究所所长「郑梓桢」表示,目前失业金的标准是当地最低工资的 80%,期限最长为 24 个月。确实,当失业金已经无法保证基本生活,或者就业环境很差,失业人员想方设法都难以在短期内就业时,应该考虑提高待遇、延长期限。同时,在提高待遇时也要考虑到防止“养懒人”的问题。

“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提前用好基金让参保人不失业,或者失业后更快地就业,不是更好吗?”

郑梓桢认为:扩大基金范围,改变目前参保人“不失业就享受不到”的现状,其实也是一种待遇!就业是民生之本,增加这方面的新待遇,钱最终还是用在参保人身上,这比单纯提高失业金可能意义更大。

结余多能否个人不缴费?

目前,失业保险按工资总额 3% 缴纳,其中单位缴纳 2%,职工个人缴纳 1%;农民工个人不缴费。有人提出,既然结余多,是否应考虑个人不缴费?

郑梓桢表示:在现阶段个人缴费,不仅体现了自己应对将来可能失业的一种“个人责任”,还体现分担目前正在失业人群风险的一种“社会责任 ”。

社会保险就是建立这样的共济机制,分散失业风险,不管个人愿不愿意,社会都必须提供这样的机制,从而是强制性的。因此,不管缴费多少,按照社会保险权利与义务对应的原则,个人缴费仍然是必须的。

能否降低缴费费率?

那么,结余较多能不能降低费率,让单位和个人少缴一点呢?

华南师范大学劳动法专家「周贤日」副教授认为: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高低,取决于建立失业保险的目标。

如果,还是停留于目前只是被动式的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而基金又存在大量结余,确实存在降低费率的内在要求。但是,如果失业保险不只是被动式的,还改变为主动地让参保人提高抗失业的能力,以及更快地再就业,则应该根据其调整后的目标重新进行测算。

如果基金基本平衡,就可以不降费率;如果仍然有大量结余,就可以考虑降低费率。最终,这需要看我国失业保险的改革方向和步伐。

昨天接受采访的专家都强调:改变当前失业保险基金大量结余、“不失业就不能用”的局面很有迫切性,但同时,改革也必须在严格的监管下,积极稳妥地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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