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行堕胎 又遭非法开庭

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法院于2009年3月18日上午对法轮功学员宋畅进行非法开庭。昔日艳丽的宋畅,已被折磨得面黄饥瘦。在庭审中,沙市区法院工作人员对宋畅的所谓罪证进行指控。

29岁的宋畅随丈夫在广东打工,于2008年7月17日被广东警察伙同湖北警察绑架遣送回沙市、被强行堕胎,关入沙市看守所。

宋畅,荆州市沙市区立新乡人,自1999年7月20日以来,因坚持修炼大法,被警察视为眼中钉,九年多从没让她安宁过,多次非法抓捕她,非法关押她。凡逢共党的大小政治活动期间,无论宋畅是上班,还是在家,沙市立新乡派出所不出具任何法律手续,无故将她绑架关押,限制人身自由,直至所谓的敏感日结束才放人。

由于不堪忍受共党各级人员无休止的骚扰,宋畅于2008年初只得跟随丈夫熊志国在广东顺德打工。

2008年7月4日晚,顺德市公安局以查暂住人口为借口,敲开熊志国宋畅住所的门,进来后发现宋畅在刻碟,盘问了几句话,便将夫妇二人绑架,第二天他们发现宋畅己有3个月身孕,遂通知其姑姐交五千元钱将宋畅接回。随后的几天里,宋畅一直要求公安局释放丈夫熊志国,公安局不仅不放人,还诱骗宋畅:你明天来接人,我们明天放熊志国。

善良纯正的宋畅不知是中共警察的圈套,第二天,一到公安局,就被从沙市赶来的国保大队的李正刚等人绑架遣送回沙市,强行将宋畅押到市妇幼保健站,在其家人都不知晓,而又无手术前家属签字的情况下,中共警察让医生强行给其堕胎。 被强制堕胎后,宋畅不愿进食,中共警察这才让其家人知道情况,但宋畅被家人接回家仅20天,警察又将宋畅绑架关进了看守所折磨。在看守所里,与其他犯人一样,每天吃的是漂着几片黄叶的清水汤,伙食极差,加上产后体虚,导致宋畅在监号里发高烧,至今经期都没有恢复。

2009年3月18号,沙市区法院对宋畅作非法开庭。开庭时,中共"六一零" 警察也坐于其中,非法庭审结束时,法轮功学员宋畅将一张写有所需日用品的小条刚递给家人,家人还没来得及看一眼,就被警察从手中抢夺。

天网恢恢,善恶终有报,对于中共"六一零"、检察院及法院等有关人员的犯罪行为,将逃脱不了历史的审判!你们今天的所谓"审判"就是将来审判你们的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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