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华商报》署名马九器的评论称:"2008年发生的若干起震惊全国的群体性事件,使得解决‘公权执政能力嬗变'和‘民众诉求'间的矛盾迫在眉睫,而迟迟不见底的金融危机,更使官方和舆论普遍预测2009年可能是‘群体性事件高发年'。"" 因而,在严峻的经济形势和复杂的社会背景下,海南省的这起群体性事件,以其规模大、破坏强、影响巨,当为今年迄今最引人瞩目的群体性事件之一。""事件发生后,从东方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的信息传递中,依然可以看到以往很多群体性事件的习惯性话语和思维,如‘别有用心'、‘ 不法分子'等等,一味突出此类带有历史烙印的词汇,只能将事件的真相和根源模糊化、简单化、抽象化,不利于理性决策和良性善政的出台,反而可能使矛盾和事态激化。随着民众权利意识的成长、利益诉求的高涨、信息手段的多元,越来越多群体性事件的根源往往和公权的决策水平、行使方式、处理手段等息息相关,这就要求公权应更多从规范权力、监督权力入手,只有建立在这种思维基础上的公权嬗变,才能建立普遍的公信力,才能从民生、民本的原则出发,以科学文明的方法化群体性事件于无形中。"
北京《中国青年报》署名胡印斌的评论称:"一起简单的治安纠纷演变成令人震惊的群体性事件,人们不禁会追问,事情起因真的那么简单吗?当然不简单。从目前政府公开披露的信息看,当地基层组织对群众利益的冷漠和无所作为,是‘3·23'事件骤然爆发的深厚背景。""海南群体打砸事件其实是一种‘怨恨转移'。群众长期以来的积怨得不到正常渠道的舒解,一直压抑、隐忍,一旦机缘出现,哪怕是一些平时看起来并无大碍的小事,以往的积怨也会转移过来,形成极具破坏性的爆发。这种怨恨的发泄目标,可能是以往与自己有关联的对象,甚至也可能是与怨恨对象没有必然联系的目标。而其平时的隐忍不发,就是矛盾积累、聚集能量的过程。"
上海《东方早报》署名杨耕身的评论称:"去年瓮安事件后,曾有专家指出,‘瓮安6·28事件是可以复制的。'语音犹在,便发生海南东方恶性群体性事件。""瓮安‘积案过多,积怨过深,积重难返'现象,难道不正是东方事件中两村村民所反映的现象?瓮安事件暴露出的一些地方及社会经济发展方式对群众利益的忽视与损害,一些基层执政者在执政理念、素质、手段上的错位与脱节等深层原因,一些地方干部已经脱离了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等原因,难道不正是东方事件的深层原因?‘瓮安6·28事件是可以复制的'在此一语成谶。"民心如镜,不可方欺。
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足够的真诚,十分的勇气,我们将拿什么来弥补群体性事件背后干群关系以及政府与民众之间关系的裂痕?又将如何身处这个风险高发时代?因此,必须像检讨瓮安事件那样检讨东方事件。毫无疑问,我们真正关注的是相关政府部门能否真正反躬自省,从群体性事件中看清民怨所指,民愤所寄,民意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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