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虽然是文盲,但是做人的起码道理懂啊,我妈是思维正常,待人通情达理,对儿女非常好的妈妈,她凭白无故怎么会去杀人?渠县公安机关为了达到这桩毒案就是我妈做的,他们几个月后又找了一个相当于弱智的人,说这个弱智的人当天回家看到我妈从死者家里出来,天啊,这些全都是胡乱编出来的啊,那个人也对现任村支书等(包括死者的侄子)说,他当天在外面干活,根本就没看到我妈,可是公安机关也把这些无中生有的事作为证据。小县城公安机关的权力真是太大了,他们怎么能这样?这可是害命,不是钱财损失啊!渠县公安机关把这些假证,伪证全都弄成书面材料,法官他们不深入调查,也都信以为真!在法庭上,我妈也说了,全是公安机关的人陷害她,说要杀她家里人,她才在公安机关的教唆下乱编的,她没做杀人之事。
可是法官,人民信服的公正的执法者,他们宁可相信有,也不相信无,我多么希望,有人去深入调查,把事情来龙去脉调查清楚,不能凭白无故冤枉好人,这可是杀人命案,求你们了,救救我妈,救救我们全家,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写好了申诉,我要到北京找全国最高人民法院,请求还我妈清白,但是人家说全国最高人民法院不会受理的,难道小老百姓的命就真的不值钱?难道我妈、我们子孙后代就这样一直冤枉下去?我该怎么办?
2008年二月,达州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我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因为我妈本来就没有杀人,我们上诉了,案件移交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我相信省高院的法官应该会认真分析,深入调查的,没想到,他们也是宁可信其有,也不相信我妈是冤的我们要求公开开庭,要那些作假证的人上法庭,可是,他们根本不开庭,就在11月进行终审裁定:维持原判。天哪,现在的法律怎么这样对待无辜啊!
在死者去世的当天,我妈正在地里干活,听到院子里死者嫂子在喊"不得了了 "救命之类的话,我妈是个热心肠的人,急忙和院子里的其他人回家看发生了什么(这些都是有证人的),看到李国安,王玉碧(死者)倒在地上,他们都以为是发痧了(中暑),就和死者的嫂子一起为死者扯痧救人(这是农村的习惯),后来,医生来了,几个小时之后李,王就去世了。法医鉴定是吃毒鼠强死亡。当晚公安机关的人来调查,我妈还给他们端板凳坐,公安机关的人问情况,我妈还极力配合他们,给他们讲死者生前的情况以及当天的事。我妈还告诉我爸,要去死者家里帮忙办丧事,因为妈妈身体不好,加上要带孙子(儿子媳妇不在家),就我爸一个人帮忙去了。事后大家都在猜测李、王究竟是怎么死的。真的没想到,公安机关为了迅速破案,就认定是邻居贾曰方所做。
贾曰方,五十多岁,一个儿孙满堂的妇道人家,在家里好好的带着孙子,不欠李国安家里钱,两家人还在互相往来。2006年9月15日(死者去世的前一天)还和死者开玩笑说话,两家人过得好好的。公安机关认为贾和死者家曾经吵过架,(这个我也承认吵过架,因为那时我在家里,还是个小姑娘,在农村上学,那时田地珍贵,人们都想多种点粮食,他们为田地、为孩子是吵过架,村里的人相互之间都在吵架,甚至打架,死者也和自己的兄弟几次打架,把头发扯掉。死者和其他人吵架,打架,在十几年前这是都有的,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就是现在,也有人们在吵吵架,不过很少了,村民为一点小事吵架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如果因为曾经吵架就想到去谋害人,那我们村里起码到处都是尸体了。)人活在世上,谁不发生争吵?更何况农村。没有其他理由,随便认定,就把贾曰方抓到渠县,贾曰方说自己没有做伤天害理的事,没有投毒。谁有那么大的胆子,杀了人还敢去救人?我妈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村妇女啊!
贾曰方现在监狱里仍然喊冤!实事求是啊!老百姓活得好好的,无缘无故怎么会杀人啊!谁都知道,害人是犯法的,至少也要为子孙积德呀!他们在2006年3、4 月份还一起交换豆子,还在我家借抽水机给秧田抽水。7、8月李国安还在我家地坝里晒稻谷,当年春节李国安家还托我回家过春节的弟弟给李国安(男死者)的儿女带腊肉到江苏去,我妈还帮忙装腊肉的。就在当年9月16日的前两三天,我和我妈还在打电话,妈妈在电话里问我们最近怎样,叫我们国庆回家耍几天,我还说没定下来,到时再说,妈妈在电话里乐观的很,一说就是哈哈。虽然没有上过学,但是谁都知道做人要有良心,农村人说的:养儿养女往天上长。意思是人活起要为后代积德,对得起下一代,妈妈是个善良的妈妈,在我们老家,妈妈以我为荣,在1992年能考上中专,是全村老小都羡慕的事,,而且还到成都工作,妈妈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她根本就没有害人这些想法,她享福都享不赢呢。我不明白,为什么无缘无故逼我妈,把罪孽强加到她头上。
我前几天去监狱看望我妈,我妈就一直喊冤!她说她根本就没有去害人!我把公安机关做的笔录读给她听,她说,很多内容是根本没有的事,全是栽在她身上的。如果她真做了,她该接受法律的惩罚,做了坏事就该接受相应惩罚。但是,妈妈确实是冤枉的,她没有害人。当天中午我妈妈和我爸,我侄女在家里先睡觉,看电视,等中央电视台的颁奖晚会没等到,2点左右下楼煮面条,吃了3人就在家里一起耍。3点多钟3人就一起出门到地里干农活,直到死者嫂子在院子里大喊才回家看发生什么事情,还主动去帮忙救人(以为发痧了)。而且从当天中午到事发(死者出事),一直有邻居李国良在旁边的地坝编背篓,也证明我妈没有去做这害人之事。事后大家都在猜测,以为是谁欠他们家钱不想还了,想杀人灭口,又猜测是不是王玉碧因为李国安娶了几个老婆的事,加上李国安经常在外面打牌,不顾家里,他们经常吵架,王玉碧还打过李国安耳光(这在农村是很忌讳的),有好几个人都听见过女死者说:活起有啥子意思,不想活了。我上次回老家死者的嫂嫂也这样说的。但究竟怎么死的,我们全家都不知道呀!
另外,死者家里原来也是卖老鼠药的。2007年春节前一两天,死者家女儿打扫家里卫生,把垃圾倒在地坝里,院里十多只鸡被毒死了,说明死者家里本身就有毒药,我们家里人去公安机关报案,他们根本不理会,为什么不理会,为什么不深入调查,难道这里面有什么蹊跷的事?现在那些死鸡还冻在冰箱里的,我们很无奈,不知道去哪里伸冤。我们现在就像地上的蚂蚁,随便他们想踩就踩,想我妈死就让我妈死,现在的法律为什么不遵从事实,希望你们为老百姓伸冤啊!我们一直都坚持一个信念,相信法律会还我们公道的,法律是公正的,能以证据和事实说话。直到此案二审终结,我们才认识到,我们的这种看法错了,法律也有不公正的时候,也会让老百姓蒙受冤屈的时候,使我不由自主的想到十大冤案之一的佘祥林。中国现在不是构建和谐社会吗,这样怎样让老百姓和谐?难道这些掌握老百姓生杀大权的执法者,可以不讲证据,随便判处他人什么刑都行吗?
求你们帮我,救我妈!!!我希望看到,今日的中国,肯定有正义在,公正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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