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国关注之下

巴东民女邓玉娇虽位卑势无,但毕竟引起了举国之关注。在举国关注之下,中共巴东、恩施、湖北各委以及中共政治局依然"顽强"地将邓玉娇定罪。虽是防卫过当,仍然是必须判刑之罪。如果没有全国的关注,如果没有全国的声援,那么不久之将来,巴东的某处刑场上就会响起枪毙邓玉娇的枪声。因为按党的思维,一个民女居然敢将党的官员给杀了,而且是将地位显赫之大官们的亲戚--贵大给杀了、德智给伤了、还有中佳给惊了,这还了得,简直是捅天之大案。如此大案,岂无从重从快侦破、结案、审判、枪毙之理?

尽管党很不愿意看到国人们整体愤怒,但毕竟是触犯众怒了,所以也只好以防卫过当先应付了事。也就是说依然要定邓玉娇的罪没商量。我们从细节中已经看出,邓玉娇跑到休息室后,也说了好话了,并且两次要走仍然被贵大给拦住。按照常理,邓玉娇逃不脱,接下来仍然有可能被贵大们强迫进入洗浴室,仍然有被强奸的危险。也就是讲邓玉娇挣脱掉黄德智到休息室时还处在被强奸的过程中。那么,此时动刀,岂是过当防卫?让中共之高官的女儿处同样情况,让一群党官给逼在洗浴室里(当然要有不知该女是高官之女儿这个前提),然后一样有挥刀致死的情节,那么,高官是想定女儿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邓案中办案的人员只按歪曲来的片面之词,以强奸没有更多的证据为由来定邓防卫过当。如果参照中共各级淫官之既往习性,那么还会定防卫过当吗?流氓成性之徒们,在那种情况下,能对邓玉娇那么温和吗?

其实跟共匪是没道理可说的了,问题是全中国人都在高度关注的邓案,居然还被共匪这样认定,那么那些在阴案角落里的案子呢?刚刚看了李和平律师指中共造假起诉法轮功学员的文章。6月1日黑龙江省伊春市金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张培训、包永胜、栗丛富案,李大律师出庭为受难人作无罪辩护。李大律师发现,有被告人在同一时间被两批人在不同的地点询问。这被告是神,可以分身?面对北京来的大律师,黑警(黑龙江警察,下同)居然都拿出这样不堪一击的证据材料,那么平日里,办的更多的法轮功案件,黑警不知还有什么更谎诞不经的证据不敢出?法轮功案件基本上不敢公开审理,不敢公开案情,不敢让律师介入,不敢在媒体上曝光。法轮功案件还是其它维权案件,共匪都是采取暗箱作业。在暗箱里操作,那怎么操作不行呢?横的竖的歪的正的高兴怎么来怎么来。可以说不敢公开的案件,除了涉及隐私案件外,几乎都是冤假错案,都是以无辜百姓的血累判成的。邓案在众目睽睽下尚且如此错定,那么中共还有什么天大的冤案不敢判,还有什么没有良知的事不敢办?

共匪还在一天,百姓们就要冤一天。但是,共匪居然也口口声声喊着要维护法律的权威,要实现公平正义,这不是天大的讽刺吗?

广传破网软件,广播九评共产党,更快地解体中共,这才是我们应对所有冤假错案的最佳行动!
秋不曲
2009-6-9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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