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奇奇 禅院告香客 55万香火费
核心提示:扬中市56岁的袁某痴迷烧香拜佛,08年期间到禅院上香多达几百次、并多次赊欠香钱,打下55万余元的欠条。面对“天价”香火钱,禅院向扬中市法院提起诉讼。
记者昨从扬中市法院获悉,21日该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主审法官透露,该案主体特殊又涉及宗教信仰,不仅在该院属首例,可能在全国司法界也十分罕见!
记者了解到,原告是扬中市某禅院,被告袁某现年56岁已经退休,但多年来始终痴迷烧香拜佛。为拜佛敬香将家中房子已抵押不谈,每月的退休工资还要扣掉部分还债。
解某现年43岁做小生意,两人都是扬中本地人,也是扬中禅院的常客。
2008年期间,袁某多达几百次到禅院上香,并且先后多次赊欠香钱,光形成欠条的就有20多笔。据悉,所有欠条合计人民币552,360元,其中最高的一笔香钱高达12万余元!
作为香客朋友,解某多次帮袁某代写欠条(所以最后也成了被告人)。面对 “天价”香火钱,禅院向扬中市法院提起诉讼。
考虑到案件主体的特殊性,扬中法院认定这些债务具备合法性,不过原告也存在一定责任。就这一罕见纠纷案件,法院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双方一致同意在香的成本基础上适当上浮、以256,125元一次性了结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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