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继日前宣布有关大陆资金到台湾投资的两项许可办法即日起生效实施之后,根据当地媒体报道,大陆人可以在台湾购买住宅,但为了防止陆资炒作台湾房市,大陆人取得住宅所有权后必须登记满三年才能移转,购买办公住所与厂房则无此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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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新办法规定,陆资企业因业务需求,可在台购买住宅、厂房、营业处所或办公场所。银行贷款原则上比照台湾人,约为房价的七至八成。但在台无住所的大陆人欲办理不动产担保放款时,则要以担保品价值的50%为上限。
取得台湾不动产的大陆人,每年赴台的总停留时间从现行的1个月放宽到4个月,每次停留期限和次数则不限制。为防止大陆人转让不动产后仍在台滞留,台湾地政机关需负责通报大陆人转让不动产的相关信息。
不过台湾方面有评论认为,此举虽然可以刺激台湾疲弱的房地产市道,但如果不小心处理,可能招致反效果。台湾《商业周刊》总主笔郭崇伦接受本台记者访问时指出,在马英九去年当选之后,台湾的地产一度回升,遇上金融海啸后,立即转向下滑,但无论如何,台北市的房价仍然非一般百姓所能负担,普通的房子也要三、四十万元新台币(约7千多欧罗)一坪(3.3平方米)。他说,如果陆资一下子涌进台湾,房地产必将水涨船高,反而助长了台湾"无壳蜗牛"的怨气,担心会出现好心做坏事,不利两岸关系的增长。
台湾宣布了陆资入台的新办法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台湾办事处表示,正在与律师商议,将向台湾有关方面提出在台设立分公司的申请,方便在台湾自主办理两岸客货运直航的相关业务,不再需要委托台湾业者代为办理。
根据新办法公告,第一阶段开放大陆资本在台投资的业别项目共100项,包括制造业64项、服务业25项、公共建设1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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