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左是妻子不离,右是情人的催促,情急之下就动手杀了妻子。被抓之后他悔意很深,必竟在一起生活了十多年的人,还是有感情的。但妻子的家人不原谅他,结果当然是判了死刑。九十年代初枪决犯人时,先是要将犯人游街一圈才前往刑场的。那个出纳因和他没任何合法关系,关押期间是不能探访,想见他最后一面就只有在他游街时了。同事说,那天当车经过那家银行时,出纳也站在围观的人群时,看着他,泪流满面。而他看见她时,对她点了点头,说他当时看上去还挺不在乎的,腰和脖子都挺得直直的。
一场恋情以两个生命做了代价,他的孩子从此成了孤儿,而出纳的一生将会怎么度过?这个悲剧其实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做妻子何苦死死抓住不放手?虽说她是婚外情的受害人,她坚持不离婚也不过为捍卫自己的家庭。只是丈夫不再爱她,去意已决,硬不放手对她对孩子都没半点好处。她如仍爱他,不离也得不回他的心,何况态度明确地不放手更增强他的厌恶和憎恨。她如也不爱他,只为报复,不愿给那个出纳有机会,强忍着看他们恩爱,何尝不是在惩罚自己,加倍地增加自己伤口和痛苦。
为一场婚外情去杀自己的妻子,这个男人也太可怕了。不管之后他是否真的很忏悔,必竟下手的那刻他是铁了心。在一个屋檐下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女人,更别提一夜夫妻百日恩的话,那怕爱随着婚姻长久而淡了许多,长期养一只宠物都不舍啊,就为了一场婚外的激情动了杀机。没有人知道他动手的那刻有没有想到他的女儿?想到他们也曾年轻过,年轻时也相爱相知?狗急了也跳墙,出纳步步紧逼,妻子寸步不让,终于逼到他动手。两个女人都没得到他,妻子还搭上自己一条命,那个出纳,在今后的岁月,可否忘得了街上那最后的相见?
最近总是说到爱情,一般说到爱情只会想到未婚男女的爱情,许多年轻人说我不懂真爱。说真的爱情是不惜一切,也不是用什么就可以交换的。在这个故事中,那两个相爱的男女,他们也是真爱啊。如果不是真的爱,用得着想到用两个家庭来交换?他们只求能在一起,同样抱不惜一切的心,真爱变成了血淋淋的教训。在这三个人中,站在不同人的角度都可以对这段关系生出不同的想法,不管从哪个角度去看,没谁会愿意出现这样的结局。
爱情从来是不讲逻辑和道理的,未婚的爱情做什么说什么都合理,离离合合也正常。背负起家庭的爱情,就不是单纯地想爱就爱,想做什么就不仅仅是个人的事了。男人变了心不比一件旧衣更有价值,变质的东西永远的结果都是腐烂。发现得早,预防得早,做妻子能努力挽回,那个丈夫也愿回头,一个濒临倒塌的家能扶稳自然好。但努力过了还不得阻止变质的加速,硬留一堆变质腐烂的东西在身边,只会导致自己的越来越深难受,和悲剧的加重。报复更是双刃剑,伤人又伤已。
放人一条生路,有时也是放自己一条生路,何必赶狗入穷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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