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得知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被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通报称,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
张海超用悲怆之举为自己做了证明,"开胸验肺"打开一看,里面果真一片漆黑!是谁造成的漆黑?是空气的污浊!卫生厅的通报让我们有口难言,政府部门绝对可以象往常那样信誓旦旦的说"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我们这样做是在依法办事"。"依法办事",多么美丽的贞洁牌坊,可惜是立在一个婊子的手下!
但凡是一个法制国家,怎么会出现"开胸验肺"?!难道张海超不能依靠法制为自己维权?"开胸验肺"事件直接涉及到的《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的检查需要单位出具证明,职业病人查看自己的检查结果也需要单位证明。如此看来,只要用人单位不出具证明,受害者就无法讨还公道。张海超多次上访后终于有领导为他开了一扇后门,可以不开证明就去职防所检查。可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睁眼瞎的给出了与多家大型医疗机构不同的"肺结核"的诊断结果,民众的维权之路就这样被视人命如草菅的职业病防治所堵住了,万般无奈下张海超只能"开胸验肺"。"开胸验肺"经媒体曝光后迫于舆论的压力才有了对当事公司的处罚,但对草菅人命的郑州市职业病防治所却找不到有效的法律去制裁,只能由郑州市市委市卫生局党委作出挠痒般的处罚。也没有检查机关公安机关调查职业病防治所和企业之间有没有瓜葛牵连。
对违法犯罪者的处罚有着警示他人的作用,那么卫生厅对郑大一附院的通报、公安部门的立案侦查是为了警示谁?张海超今天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还能找到郑大一附院为自己伸张正义,明天哪家医院哪家机构又能为李海超王海超讨还公道?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个法制国家的中国,它的法律究竟是在替谁说话?
最近我发现现在国内有了很多"否认""回应"性质之类的新闻。如《人教社否认鲁迅作品将被剔出语文教材》《发改委否认模糊处理成品油定价机制》《民政部回应八成地震捐款可能转入政府财政报道》等。"否认"也好"回应"也罢,《为了忘却的纪念》《药》已经消失在人教社出版的语文教材中,成品油每次为何上调这么多没有谁给出解释,地震捐款到底用到了哪里没有官方的详细信息。忽然觉得这些"否认""回应"无异于也是婊子立的贞洁牌坊。牌坊可以立的很美很多,但终究还是一个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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