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日前表示,近期不少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央企将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以对舆论加以引导。(北京晨报9月1日报道)
随着网络第三媒介的兴起,"引导舆论"早已不是明智的做法,也不符合时代的传播理念。
出了问题,不设立监督部门对自身的积弊进行检查,反而设立一个新闻发布机构来"引导舆论",好像自己"东窗事发"根本问题不在制度和工作层面上,而在缺乏新闻发言人对舆论进行引导。
引导舆论?倒不如说畏惧舆论更直白;说引导舆论是"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这话我不敢苟同,化用一句古语来阐释:以舆论为镜,可以明得失,既然舆论可以帮助央企"明得失",那为何还要试图去引导舆论,扭曲舆论原有的意志和自由批评的精神呢?而在不真实的舆论环境中央企又如何去自我"明得失"呢?
一位法国作家曾说"若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这句话对央企"引导舆论"的举措无疑是一个极大地讽刺。引导舆论,无非是发布"正面新闻",规避"负面新闻",多说政绩,少谈问题,等等。这其实是在影响着公众对事实的理解和分析方向,说到底还是间接损害了公众的舆论自由,那么我想,即便接下来舆论对央企"大加赞美",又有什么意义呢?
再者,引导舆论的"手法"往往是不全面公开新闻事实和舆论声音,只取"讴歌赞美"的那部分公之于众,这既是对新闻事实的不尊重,也是对公众知情权的一种侵害:首先新闻传播规律告诉我们新闻应该是全面的客观事实;同时公众也有权知道新闻的全部客观事实,也有权对新闻事实自由表达自我的意见和建议。
"引导舆论"可以逃避问题,但不能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倒不如主动接收舆论的引导,先听听舆论怎么说,而后兴利除弊;正如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所说,"央企应该改进旧有的工作习惯,并进一步将舆论、民意评价进入考核机制中"。
随着网络第三媒介的兴起,言论日益自由化,"引导舆论"早已不是明智的做法,也不符合时代的传播理念;针对目前存在于公共机构和国企面前的"负面新闻",当务之急是要接收舆论的批评,在制度、管理等内在的方面找到自身存在的问题,革除弊端,而不是想如何去领导和引导舆论,让问题在企业内部腐烂、生根、发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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