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先说一下,"贴发票"三个字的涵义。在国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过的朋友们都知道,单位财务有报销制度,有报销的财务科目,吃喝费就在"管理费用"科目里。一般是,单位里有吃喝权力的同志们,当然,这些大多是我们的领导、我们的"人民公仆",到酒楼或是饭店以各种名义,比如招待客人,比如商务洽谈,比如招待上级领导,比如"工作餐",等等,吃喝完后,要索取发票。回到单位后,就叫手下到财务部门拿"报销凭证",然后,将发票贴在"报销凭证" 的后面,找领导签个字,财务就如数报销。
那天我发现酒楼老板做这件事情后,很是好奇:"怎么你来贴发票呢"?"哎呀,没有办法的事情了啊,他们让我贴,我能不贴吗?"老板无可奈何地答道。我又问:"你亲自来贴?不能叫你手下的人来贴吗?"老板又是一声"哎呀":"我不放心那,有一次我交代得好好的给手下,发票的正面应该朝什么方向,几张发票应该如何排列等等,但是,还是给搞错了,人家最后一肚子意见呢!不说你也知道的,这些吃喝大户惹不起不说,而且你还要处处给他们提供方便,招待周到。"
在与老板的聊天中,大致知道了我们的政策允许,"合规合法"的吃喝费的发展状况,和"与时俱进"的情况:
国家的政策里面,就明文规定,国有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吃喝费的开销,这个开销,就叫"管理费"。所以,我们的官员同志们为什么不能吃喝呢?这个话的意思就是,法律法规政策,都支持官员们的吃喝;
以前,官员们的吃喝,都是自觉取了吃喝发票,然后按我上述的程序,取"报销凭证",按财务部门的要求,正确的把发票贴在"报销凭证"后面。确实,这个贴发票,是有一定的讲究的,特别是发表多了,就更有讲究了,贴发票的方向,贴发票的排列等等,这主要是为了财务以后装订这些财务凭证的要求所需;
而现在,有些吃喝官员们,连这个手续都难得办了,那怕是交给下级办,干脆就交给酒楼或是饭店来办。怎么办?叫手下到财务部门拿一本"报销凭证",放在常去的定点酒楼或是饭店,酒足饭饱后,发票也贴好了。
让酒楼或是饭店头老板大的是,有些吃喝官员,连上面的手续都不及时办了,吃喝完了以后--在酒楼或是饭店那里赊账,或是"周结"、或是"半月结"、或是"月结",或是更长的时间结账;
吃喝官员要多少金额的发票,老板就得给多少,而且,有些领导的秘书也来趁火打劫,自己给老板暗示,老板照办。老板说,回去报账,一般都是手下人去具体办理,领导是不会看上这些小钱的,所以,手下人就会趁这个报账的名义,吞下公款;
在这个领导签字报账里面,也有不少的猫腻,比如,一个或是几个领导来,那么回去后就让没有来吃喝的领导签字,那么,所有的领导都来了,这该这么办呢?管他妈三七二十一,自己给自己签--不要说,财务部门哪里知道他们都来吃喝了,就是知道了,也不会开腔的!
巧立名目吃喝。有些时候,吃喝官员自己想吃喝了,怎么办?照理说。应该回家去吃喝。但是,现在的情况变了,官员们不但自己,而且约上好友来公款吃喝,吃喝完后,拿着贴好发票的"报销凭证"走人。回去后,让手下人报账,但手下人要问,这个"报销凭证"的"事由栏目"里该怎样填,领导可能会巧立各种名目,这样一来,手下人自然就明白了,以后,也不会问领导了该如何填了,自己就知道该如何填了。
......
老板一再给我打招呼:"这里面的名堂还有很多,不过,你千万不要给我说出去,不然,我找你算账"!其实,我这样说,就相当于没有给老板 "说出去"。不过,就是说出去了,也是没有人管的--因为,中共官员吃喝"合规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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