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说,1999年3月至2007年9月,刘建国任南阳市南召县县委书记。2005年11月,享受副厅级待遇,后任南阳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经检察机关查明,2005年2月,南召县人民政府利用闲置的中原厂旧址招商,时任南召县县委书记的刘建国,介绍新乡市城乡贸易中心副总经理王某,到中原厂旧址投资。王某注册成立南召县威龙实业有限公司时,在刘建国的暗示下,王某送给刘建国威龙公司50%的干股。得知威龙公司投资项目未通过环评无法投资开发的情况下,2006年5月,刘建国与其情人丁小平多次预谋,占有已过户到威龙公司名下的原中原厂的全部国有资产。后刘建国指使丁小平从王某处购买了原中原厂的土地使用证、房产证、林权证,又利用职务便利,打着招商引资的旗号,采用出台南召县政府会议纪要的方法,与南召县金龙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2007年4月,在没有向政府缴纳一分资金的情况下,刘建国将原中原厂的全部国有资产过户到了金龙公司,从而达到了其侵吞原中原厂全部国有资产的目的。经评估,中原厂所有资产总价值人民币5042万元。
检察机关初步认定,从2000年开始,刘建国利用担任南召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72起,合计人民币202.5万元,美金 1.5万元。其中,除一起为帮助他人承揽工程而收受的贿赂外,其余71起,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2001年下半年,刘建国开始伙同情人丁小平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在72起受贿案件中,有24起为刘建国伙同丁小平收受。
从这个案例再次表明,贪官背后有淫妇。这是一个"色助官贪、色逼官贪"的典型案例。一个县委书记的堕落,笔者有三点看法:
一、县委书记堕落,官场生态令人担忧。一任县委书记收受71起贿赂,全部为帮助他人进行职务调整的"好处费",其官场上在"用什么人"上是一种什么官生态?小官给大官送,就激发小官向下属敛,下属工资需要生活,就迫使他们搜刮民财。最后吃亏的不是老百姓?2001年下半年,刘建国开始伙同情人丁小平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一个县委书记伙同情人开"乌纱专卖店"咋不使人大开眼界?人们可以断言,这不是个案!如此,"执政为民"岂不是一句空话?老百姓的 "冷暖"谁来考虑?
二、县委书记的权利大如天。刘建国可以取代政府处置国有资产,可以凌驾于组织部门进行"职务调整"。这就是当前县政的状态。"一切围着书记转"、"一切围着书记干"、"一切为给书记看"。"县委书记就是党在地方的化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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