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的为人民服务我们消受不起

据《重庆晚报》报导,重庆大足县原卫生局副局长宋文奇,因受贿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具体罪名是该人在担任大足县某医院院长期间,利用对医院药品进行查审之机,先后11次收受医药公司销售人员胡某、燕某3.7万余元,并为其谋利,而该人认为只受贿了1.4 万元,其他不是生日的礼物、就是孩子考上大学后朋友的表示,算不得受贿。

老实说,就这么个小案子,受贿数目小到可怜的程度,量刑也称不上如何惊世骇俗,实在是并无评论的价值--如果不是这位老兄给添了这段花絮的话:庭审中,宋文奇请求法院免于刑事处罚,他愿意回到医疗岗位为人民服务。"我还想为人民群众服务!"不知道当时法庭上是否有了笑声,但估计很多人都会一边笑着一边心里在说:"算了吧。"

除了受贿行为与"为人民服务"这种要求之间的落差之外,更重要的是很多人都是被这种服务给惊吓过了。腐败这件事在我们这里恐怕不能说是"九个指头与一个指头"的问题,而是连片的感染。当某人说还想为人民服务的时候,不免大家都是心头一紧,往事浮上眼帘、现实就在窗外,何敢还劳您大驾为我等服务呢?

即使我们有着不计前嫌的雅量,像此等人士也是不敢再请他为我们服务的。因为即使是在庭审之上,这位爷会认为那些送上门的贺礼、生日礼物,都是朋友之间的正常来往。就这么个思想境界,继续为我们这些人民服务也是我们的噩梦了。

我的朋友潘采夫说过一下这段话:中国社会现阶段有四大矛盾,其一是民众日益提高的智商和官员不断下降的道德底线之间的矛盾;其二是中央不停地喊着反腐败和地方官员拚命腐败之间的矛盾;其三是官方不断地公布真相和人民愈来愈不信任之间的矛盾;其四是官员口口声声为人民服务和人民愈来愈怕被服务之间的矛盾。这最后一条正好能够对应此事件的特点与笑点。

但其实问题官员继续为我们服务的例子还是不少的。不知道是否有人还记得去年那位派人进京捉拿记者的县委书记么?事发之后落职,没过多长时间又探头探脑的复出,结果有幸被发现,最终还是没有得逞--不过此事并无后续报导,到底现在如何了是谁也不知道的事,而且该官员被媒体曝光的主要业绩也没有了下文。

事实上这还算是好的,更有甚者,当地部门一句"符合干部任免规定"就能把所有的质疑都搪塞住,至于这个规定到底是不是符合,或者采用这个规定那条更加有利于问题官员继续为人民服务,都不是我们这些被服务者能够知道并且掌控的。

有时候我在想,这种状态才是如这位小贪官能够开口说出这种话的基础吧。在这些人看来,他们为人民服务的权力也是一种特权,是那种随时可以使用的权力,而且是无法剥夺的。不然的话,任何正常的现代国家当中,因贪腐而受刑的公务人员,是说什么也不会有这种表述与妄想的。

这并非是无知与无耻的结合,亦非翻然悔过的话语,而是一种长期在权力熏陶下所具有的傲慢。而权力的傲慢竟然可以到这个地步,实在是令人思之茫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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