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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婉琪谈西班牙诉江案

 2009-11-29 13:52 桌面版 正體 打赏 0

西班牙国家法庭近日做出突破性裁定,受理法轮功学员以"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对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等5名迫害法轮功的元凶的起诉。法院通知书内容表示,如果被告的罪名成立,将面临至少20年的徒刑。被告有4至6周的抗辩期,如果没有异议,法庭将对其发出国际逮捕令。在今天的《海内海外名家谈》栏目中,我们特别邀请到"美国人权法律协会"亚洲区执行长、纽约州律师朱婉琪女士。请她给我们谈一谈西班牙国家法庭受理这一起诉的几个重要的特点,以及在国际人权上的意义。

法轮功的人权诉讼案是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诉讼案。在4大洲,50多个诉讼当中,历经了7~8年。法轮功的人权律师非常高兴。在今年西班牙国家法庭有那么好的一个形式、起诉的决定。这对于国际人权和国际司法来讲,甚至对于上亿受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来讲,以及千千万万支援法轮功的律师也好、一般人民来讲也好,实在是一个最正义的一个决定。

在西班牙国家法院的起诉这个决定当中的被告,包括这99年开始,在中国大陆发起这场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在内。江泽民在全球17个国家,加上香港地区,总共被控告了18个诉讼。18个诉讼当中,有5个民事诉讼,其余的是刑事诉讼。很可惜的,在整个国际社会,尤其是国际人权组织、联合国人权组织、国际观察、国际特赦组织,以及人权观察组织,那么多的年度的人权报告当中,都说明了法轮功是非法的迫害。但是始终没有在任何一个诉讼中,我们得到过一个刑事起诉的决定。

都是障碍于有管辖权,以及豁免权的这样子一个情况。所以很多的政府没有出来,制止中共迫害的情况之下,许多法庭也因为管辖权,以及豁免权的这些法律上的障碍,而使的千千万万受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无法在民主、自由国家得到一定的司法救济。

而千千万万的法轮功学员又在中国大陆,还正在遭受着中共继续利用国家机器,甚至利用司法系统来迫害法轮功学员。所以这种里外得不到司法救济的痛苦,以及这种国际司法正义没有办法伸张的这样子的一个努力,使很多人灰心丧志。可是,世界上也有一群支援国际司法正义的律师也好,看清了中共邪恶迫害的面目的人也好,甚至那么多年来,坚持不懈的为法轮功学员人权奔走的法轮功学员在海外的努力,却是世人所周知的。

所以那么多的努力都在等待着今天这一刻,等待着把这些犯下国际刑事法最严重罪行的罪犯,将江泽民、罗干、薄熙来、吴官正、贾庆林绳之以法。而这个西班牙国家法庭的刑事的起诉,真是开启了这样国际司法人权的窗户,让这些受害者,让这些多年从事法轮功人权的律师看到了一个司法上的、一个明确的希望。而这个希望早就深埋在民主自由的国家当中,我们现在特别想来谈一谈,西班牙国家法庭的这个起诉的决定的几个重要的特色,以及在国际人权上的意义。

首先这个起诉决定了、确认了今天在中国5名被告所发起的,这场对于法轮功的迫害是非法的。同时这个非法是严重的违反国际刑事犯罪最严重的"群体灭绝罪"和" 酷刑罪"。这两个罪行,都是在国际人权的当中,被视为最令人发指、最违反人类道德、以及法义的两个严重的罪行。而被告所犯的这两个罪行,也在国家法庭这个起诉的决定当中。

因为国家法庭是用了普遍管辖原则而确立了。像这样两个严重的罪行,是不能够给予所谓的豁免权以及管辖权的。这是多年来法轮功学员、以及法轮功的人权律师,在国际上一再跟所有的控告的地区国家的法庭所要求的。但是介于中共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的威逼利诱,很多的政府,很多的司法机关,把法轮功的案件,以政治敏感的方式处理掉了。所以西班牙国家法庭的这个勇气,是值得喝采的。

尤其在面对这10年来还正在继续进行的迫害当中,无论是海内外法轮功学员本身,或者是法轮功的家属,这都饶富意义。因为这个起诉的决定,将一步的、一步的迈向来逮捕这些正在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中共官员,也正在迈向即将把它们绳之以法的这个司法途径。

在人类的历史中,在国际人权的历史当中,这都是对于一个严重的国际罪行要求一个司法救济,要求一个司法正义的基本渴求,法轮功学员等了很久了。我们记得第一个案子,法轮功在中国大陆2000年所控告的第一个案子。那个原告当时因为控告了国家机器,控告了当时发起这场迫害的江泽民、曾庆红,而得到了5年的酷刑。

从2000年第一个控告江泽民案子的原告,当他勇敢的对这个非法的迫害提出控告的时候,所换来的竟然是5年的酷刑。5年酷刑之后,他离开了中国大陆。在海外和千千万万受到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一样,仍然无法得到司法救济。直到了今年,直到了这一刻,等了9年,等到今天的这一刻,终于看到了司法的曙光。

而我们人权律师也在看到那么多年来,坚持国际人权正义的希望不灭。在这个国家法庭的起诉决定当中。还有另外一个特色,也就是国家法庭已经将对于5个被告的调查委托书寄给中国政府,要求这5名丧近天良的被告,来回答他是如何来参与这场迫害和镇压的。我们预料,这5个被告目前是不可能去回答这个西班牙法院,对于这场镇压的他的参与程度的。

因此我们料想,如果中国政府方面不去转达这样的调查委托书。而5个被告或者收到了也不愿意回答的话。我们鼓励西班牙国家法庭,继续坚持下去,真正的把国际逮捕令,发给所有跟西班牙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所以换句话讲,当这些被告,当这些国际人权的刽子手犯下滔天罪行的时候,整个地球就是他们的监狱。只要他们出访到国外,到任何一个有普遍管辖原则的国家,到任何一个有国际刑警组织,而且与西班牙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我们希望所有的国家,这样的国家都能够尊重国际司法正义的要求,尊重他们所当时签订下这个条约的规定,协助西班牙的法院,把这些出访的被告引渡到西班牙法院受审。

我们知道目前在中国大陆,法轮功的受到迫害的情况还在进行着,我们看不到中共有任何一点的改变,中共仍然邪恶的、纵容着,操纵着、策画着继续对法轮功的邪恶打压。所以成千上万上亿的中国人民,还是无法在中国大陆得到救济。因此其它的国家,在看到西班牙国家法庭,这样一个正义的起诉决定之后,我们希望他们也能拿出良心,拿出遵守国际人权正义和要求的这样的一个规定,世界人权宣言,和那么多的国际人权的公约,它们不是纸本,它们必须被践行。

在一个21世纪最大的国际人权的诉讼案子当中,是每一个国家,为他们自己国家的人民,树立一个国际司法正义典范的时候,现在是契机了。所以我们了解,西班牙的国家法院是高瞻远瞩的、站在世界的尖端,做了这个事情。

同时这个决定,对于国际社会,我们有几项观察:第一个观察,就是对于那些还没有确立普遍管辖原则的国家,应该从新思考,犯有这样严重的酷刑罪,反人类罪以及群体灭绝罪的这种罪犯,应该要确立这样的普遍管辖原则。

第二个,即便法轮功学员没有在当地提告,而是由国际行刑组织的、跟西班牙签有引渡条约的这些国家跟地区,我们希望它真正的践行,将来这个西班牙国家法庭所通知的,还有国际刑警所通知的、通报的,关于要逮捕、协助逮捕,以及引渡这5名中共官员被告的决定,希望他们务必进行。

此外国际社会有另外一个启示,就是中共在国际上所做的那些要走向法治的,根本是统战、是宣传。今天国家法院确立了这场迫害是非法的,如果中共真的有心,要把中国带向真正的法治,首先就应该停止这场迫害,将这些违反中国所签订国际人权公约,也违反中国国内法的这几名被告,就该绳之以法。

如果把好人非法关进监狱里,让真正的这些凶手逍遥法外,继续使上亿的中国人民得不到基本人权的保障,那一切所谓中国走向真正自由法治的这样的东西,都是口号,都是虚假。国际社会应该藉由西班牙国家法院的这个决定认识到,此外对于中国人民来讲,法轮功的人权案,在国际上的发展,与中国人民认清中共的邪恶本质不变,也是非常重要的。

当中共这10年来,不断的欺骗中国人民,诽谤法轮功,打压法轮功,可在国际上面,不仅法轮功得到了那么多的褒奖,同时在司法的层次上,也确认了今天中共所发起的这个迫害是非法的,这根本跟中共的造谣宣传是一个对照。谎言已经被西班牙的司法所戳破,中国人民应该要有一个清楚的选择,当他们的自由讯息,没有办法了解这种被封锁的真相的时候,我们恳请国际社会认识,要把法轮功在海外得到的一个非常正面,而且正义的一个诉讼起诉的决定告诉所有的中国人,让他们不要再误会,不要再被中共所欺骗--关于法轮功的真相。

另外我们看到对中国人更深的一层意义,也就是在国际上肯认了这个江泽民所发起的迫害是非法的。可中共竟然还能够继续的倒行逆施,这肯定了一件事情:中共当它把它所认为的异议份子当作打压的对象的时候,它是不会松手的,它是罔顾国际规则的,它是不愿意去遵守国际司法标准的。

因此,我们希望一个正想在国际社会立足的中国,这13亿的中国人民应该要切身的体会到:中共不适于再领导这个国家。因为不给13亿人民基本人权跟自由的政党,它是不会带给21世纪,正在要迈向现代化的中国公民,一个美好的未来的。

另外我们对于国际社会也有以下几个呼吁:第一个就是我们刚才所讲,所有目前还在进行国际上面诉江案的法庭,能够了解今天在西班牙国家法院这项起诉的决定根据是什么?我们也希望有法轮功诉讼的其它国家法院,也能够及时做出正确的决定。之后的话,我们希望把这样的更多的司法正义起诉的决定,送往国际刑事法庭。

我们认为这么严重、这么长时间的中共江泽民为首的这场迫害、主动参与迫害的这些中共官员,它所犯下的恶行,是做了21世纪人类最糟糕的示范,不下于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犯。甚至在犯罪的本质上面,也跟罪犯是同样的,所以它应该在国际法庭的层次上受审。还不仅是在西班牙的国家法庭受审,可这有赖于更多国家能够勇敢的站出来,更多的国家的司法勇于做跟西班牙国家法庭一样正确的一个决定。

第二点,法轮功所遭遇到的这些迫害的事实、这些证据,应该大量的传播。因为中国在崛起当中,可是中共也在继续的向世界散毒,继续的违反国际社会的规则。这些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公约的行为,不能够只靠国际社会来制止。对于13亿的中国人来讲,由于有更多的中国人民出访到海外,他们也应该要了解,今天中共在国际社会上的声誉,以及是如何迫害中国人民的真相,进而能够选择"还要不要中共"这样邪恶政权存在于中国。

第三个,法轮功的律师团还是非常诚恳的要求所有签有"引渡条约"这些国家和地区,请你们不论在当地有没有法轮功诉讼,可是藉由西班牙国家法院的决定,已经知道了目前全球4大洲,有50多个法轮功的诉讼在进行着。这个滔天的迫害,有如此多的人权报告,如今又在司法的层次上得到了这样一个起诉的决定,希望你们能够真正的站在正义的一边,也应该在所有跟中国政府接触的场合当中,要求中共立刻停止迫害,否则应采取进一步的制裁行动。而这个制裁行动不是惩罚中国人民,而是协助中国人民。在地球村,跟你们的国家一样,享有自由、民主以及人权。

今天西班牙国家法庭起诉决定是根据法轮功的人权律师所提出的诉状,以"群体灭绝罪",以及"酷刑罪"为诉因的这样的刑事起诉。而国际刑事法当中,又以群体灭绝罪" 以及"酷刑罪"视其为最严重的罪行,换句话讲,今天国家法庭的起诉这个内含,就是5名于被告犯下的是国际刑事法当中最严重的罪刑。而这个罪刑的本身是国际刑事法当中,目前被周知以及肯定为违反人类道德价值最严重之罪刑。

法轮功的人权律师,希望所有与西班牙签有引渡条约的国家,能够协助西班牙国家法庭,引渡这些出访的5名被告到西班牙受审。我们希望这5名被告官员能够站在西班牙国家法院的面前,面对他们的罪刑,接受公平的审判,然后得到他们应有的罪责。而最终法轮功人权律师也希望,我们刚才有讲过,希望这些所有由法轮功诉讼的这些国家,都能够采取普遍管辖原则,都能够利用他们所签订的引渡条约也好,还有被通知的国家逮捕令也好,一起来审判,法轮功学员所控告的这些中共官员。

因为他们的罪行非常之严重,因此我们希望在国际层次上,最后他们能够送到国际刑事法庭。我们相信此刻,这个大部分主动参与迫害的中共官员都已经知道了西班牙起诉的决定,再跟随江泽民犯下这样滔天恶行的中共官员,我们希望他退党,不要再成为这个邪恶组织的一份子,继续做迫害法轮功学员的帮凶。否则今天连江泽民这种前国家领导人国际上都要追诉他,其他那些人只要来到海外,法轮功学员也一定会想尽办法,让他们被绳之以法。

因此我们很由衷的希望,他们及时退出中共的邪恶组织,然后,最主要不要继续参与迫害法轮功,更重要的我们也希望这些中共官员能够弃暗投明,把他们曾经参与迫害的事实,公诸于世,让那些真的逼迫他们或带领他们参与迫害的一些邪恶的真相,让世人知道,这也是弥补他们罪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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